(纳闻记者孙寒霏综合报导)
密歇根州州长、民主党人格雷琴·惠特默已要求州最高法院立即宣布堕胎是一项受密歇根州宪法保护的权利。
正在寻求今年 11 月连任的第一任州长利用她的行政权力绕过下级法院,以加快州最高法院对她的诉讼的审议。
惠特默在 4 月 7 日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说:“在接下来的几周内,我们将了解美国最高法院是否决定推翻 Roe v. Wade。 如果 Roe 被推翻,堕胎可能在密歇根州成为非法……并剥夺密歇根州妇女为自己做出关键医疗保健决定的能力。
“如果美国最高法院拒绝保护堕胎的宪法权利,密歇根州最高法院应该介入,”她说。

Macomb 县的保守派政治战略家 Jamie Roe 告诉《纳闻时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惠特默要求在 COVID 封锁期间剥夺她的独裁权力的同一个法院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法令进行裁决。”
该诉讼要求法院根据州宪法的“正当程序条款”承认宪法赋予堕胎的权利,并停止执行自 1846 年以来一直存在的禁止堕胎的州法律。该法律于 1931 年更新为堕胎是重罪,除非是为了挽救母亲的生命。
该法规在 Roe v Wade 案中变得毫无意义,但如果 Roe 被推翻,该法规将再次成为州法。
惠特默的诉讼称,1931 年的法规违反了“州宪法保障的隐私权和身体自主权。
惠特默说,人们应该被信任“做出对他们的身体和生活最有利的决定”。
根据州长的新闻稿,1931 年的法律“也违反了密歇根州的‘平等保护条款’,因为该禁令剥夺了女性的平等权利,因为该法律的通过是为了强化关于女性在社会中适当角色的陈旧观念。”
惠特默在声明中说:“几乎全面的堕胎禁令……将剥夺女性的经济自由和决定是否为人父母的权利:这是女性一生中最大的经济决定。”

密歇根州生命权通讯主任安娜·维瑟(Anna Visser)告诉纳闻时报,“我们对州长的行动感到惊讶,因为名为‘人人享有生育自由’的支持堕胎的请愿活动要到 7 月 11 日才能收集到 425,059 个签名。需要在选票上进行一项规定堕胎的宪法修正案。
“惠特默州长一定对他们获得必要的签名让她承担这一操纵性和欺骗性的诉讼缺乏信心。
“她愿意在州最高法院冒险,我们希望该法院将尊重其 1973 年决定中的先例,该决定拒绝宣布 1931 年的法规违宪。”
这一决定是在美国最高法院裁决 Roe v. Wade 案几个月后作出的。
“当堕胎倡导者在 1997 年再次受审时,法院拒绝受理他们的案件,”维瑟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