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闻记者孙寒霏编译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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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双重标准时代即将结束。 中国公司将无法再规避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的审计规则并利用美国投资者。
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公司超过250家,总市值超过1万亿美元。 到目前为止,他们一直能够违反美国法律。 2002 年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旨在保护美国投资者免于投资于具有欺诈性财务报告的公司。 为了提高透明度,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公司可以使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的类型施加了严格的记录保存要求和严格的规则。 公司管理人员的行为也受到该法案的限制,涉及伪造上市公司数据或以其他方式违反证券法的人员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 不遵守审计规则的公司可能会被除名。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催生了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PCAOB),该委员会负责监督上市公司审计师的工作。 长期以来,中美之间就是否所有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都必须接受审计和审计审查存在争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坚称,根据中国法律,中国公司的账簿不能提供给外国监管机构。
今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政府决定,这些规则适用于所有人,包括来自中国的公司。 4 月,PCAOB 制裁了中国公司 WWC PC 和 JLKZ CPA LLP 使用未注册的中国审计师。 另一项立法,即《2020 年外国公司问责法》,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它们是否由外国政府或外国政府控制的实体拥有或控制。 美国股东面临的危险是国有和国有控股公司可能出于政治而非财务原因做出决定。

国有或部分国有企业的行为通常是为了实现中国共产党 (CCP) 的目标,而不是为了股东价值最大化。 许多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未公开; 但是,此结构是将在审计期间披露的一条信息。
在美国出售的中国股票充满了违规行为,对美国投资者来说存在风险。 去年 11 月,美国金融业监管局 (FINRA) 报告称,在纳斯达克市场出现了多起中国企业“拉高出货”的首次公开募股 (IPO)。 这些计划涉及价值不到 1 亿美元的公司,通常不受监管机构的监视。 股价是通过香港的经纪自营商人为抬高的。 同谋的中国投资者随后以最高利润出售股票,使买家持有价值暴跌且没有实际市场的股票。
中国公司的另一个问题是,它们通常根据一种称为可变利益实体 (VIE) 的安排在美国交易所上市。 例如,美国投资者认为他们正在购买阿里巴巴的股票。 不过,他们实际上是在购买一家开曼群岛公司的股票,这家公司签订了将阿里巴巴的利润转移给美国股东的合同协议。 根据美国法律,VIE 并不违法;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投资者有权知道他们所投资的公司实际上是开曼群岛VIE,而不是中国运营公司。
《外国公司问责法》和 PCAOB 审计并非专门针对 VIE。 尽管如此,由于很大比例的中国公司使用 VIE 结构在美国上市,这些额外的规则将有助于披露哪些公司是 VIE,并为美国投资者提供更好的信息来指导他们的投资决策。
SEC主席Gary Gensler向中方强调,PCAOB必须获准对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中国公司进行审计; 否则,公司将被除名。 大约 250 家中国公司受到可能从美国交易所退市的威胁。 8 月,北京和华盛顿签署了一项允许进行为期七周的视察的协议。
审计审查始于香港,但由于中方要求能够编辑公司财务记录中高管和雇员的姓名、薪水和地址等信息,因此一开始就出现了问题。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工作得以进行。
11 月中旬,经过七周的检查,PCAOB 报告说他们可以获得足够的权限来审查在纽约上市的中国公司的审计。 PCAOB 预计,到今年年底,他们至少能够提供一份关于审计结果的初步报告。 未通过审计的公司可能会被摘牌或给予宽限期以纠正问题并满足透明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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