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闻记者赵晓辉编译综合报导)
受联邦监管的私营部门工作场所的员工现在有资格享受 10 天的带薪病假。
自 12 月 31 日起,连续受雇至少 30 天的工人将可以享受三个带薪病假。
自 2 月 1 日起,工人将获得第四个病假,并将在每个月的月初额外累积一天,每年最多可累积 10 天。
在 2021 年的竞选活动中,自由党承诺为联邦监管的工人提供 10 天的带薪病假。
在一份新闻稿中,劳工部长 Seamus O’Regan 表示,带薪休假意味着“更多的工人将不必在康复和获得报酬之间做出选择。”
加拿大劳工大会在一份声明中对新政策表示赞赏,并敦促不提供带薪病假的省份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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