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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克萨斯州法官的裁决支持 18 至 21 岁儿童的第二修正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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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闻记者孙寒霏报导)

周四,德克萨斯州的一家联邦法院取消了一项禁止 18 至 21 岁的人在家外携带手枪的禁令,裁定这违反了宪法规定的为自卫而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

该诉讼是由该年龄段的两名成年原告和火器政策联盟公司提起的。

诉讼称,该禁令阻止原告在他们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帕克县、范宁县和格雷森县携带手枪进行自卫。

根据法庭文件,由于遵守法律,该禁令使他们“面临因法规的实施或执行而受到直接伤害的危险”。

法官马克·皮特曼最终认定,根据第二修正案的文本,“根据建国时代的历史和传统,法院得出结论认为,第二修正案保护了这一禁令。”

“就德克萨斯州的法定计划……禁止守法的 18 至 20 岁的人仅根据年龄在家外携带手枪进行自卫,该法定计划违反了第二修正案,该修正案是针对州通过第十四修正案,”皮特曼在他的裁决 (pdf) 中说。

第二修正案规定:“一个管理良好的民兵,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是必要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受到侵犯。”

此外,第二和第十四修正案“保护个人携带手枪外出自卫的权利”。

法庭命令

法官的裁决命令德克萨斯当局不再执行该规则,立即生效。 皮特曼将裁决搁置了 30 天,等待上诉。

该诉讼最初是由枪支政策联盟于去年 11 月提起的。

2021 年 9 月,得克萨斯州允许大多数 21 岁以上的成年人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枪套中携带手枪,无论是公开的还是隐蔽的。 该法律 HB1927 修改了 2016 年开放携带法,其中包括携带携带许可证的要求。

根据该法律,仅有的 18 至 21 岁允许携带手枪出门自卫的人是军人、光荣退伍的退伍军人,以及受《德克萨斯家庭法典》保护令保护的人或德克萨斯州刑事诉讼法典。

“简单地说,尽管 21 岁以上的德州人可以在家外(无论有无执照)携带手枪(无论是公开的还是隐藏的),但守法的 18 至 20 岁的德州人被禁止携带用于在家外自卫的手枪,”皮特曼在裁决中指出。

2016 年 1 月 1 日,第二修正案支持者在德克萨斯州奥斯汀的德克萨斯州议会大厦举行公开集会。(Erich Schlegel/Getty I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