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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政客们的言论,罗伊诉韦德案的推翻并不构成危机

(纳闻记者李文瑞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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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似乎正生活在一个鸡少政治的时代,在这个时代,政客们通过制造一场又一场危机来维持对选民的控制。 天要塌了。

最近的危机涉及美国最高法院在 Dobbs v. Jackson 案中的裁决,该裁决推翻了 Roe v. Wade 案,并允许密西西比州立法机构对堕胎进行监管。 这一决定遭到了左翼政客的可预见的嘲笑,他们公开抨击法院的合法性。

很容易迷失在案件周围的情绪中。 事实上,多布斯案的法律意义并不在于它推翻了罗诉韦德案。 正是它推翻了另一个案件,即计划生育诉凯西案,该案考虑了遵循先例或先例的学说的局限性。 该学说遇到问题是因为法官会犯错误,就像其他人一样,必须有某种机制来纠正错误。

凯西的法院对罗诉韦德案感到不满,但认为这会导致系统发生太大的动荡而无法推翻它。 这就是多布斯的法官不同意的地方。 他们认为该决定明显错误,必须推翻。

归根结底,他们对 Roe v. Wade 的问题在于,该案的法官只是根据自己的观点行事。 这是一个问题,因为宪法规定,这些困难的道德决定应该由人民通过他们的民主制度做出。 有限制,政客必须尊重宪法,但法官基本上必须让位,让立法机关决定。

多布斯的法官越界的指控相应地倒退了。 不管你是否同意法院的观点,这个案子都代表了法官无权将他们的道德观点强加给我们其他人的主张。

法院对堕胎的看法也被歪曲了。 密西西比州的立法禁止在胎儿“可能的胎龄”超过 15 周的情况下进行堕胎。 因此,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存在所有错误信息,它允许在前 15 周内进行堕胎。 它还承认例外情况。 该法规不是一项激进的立法,而是采取了法院倾向于支持的那种平衡立场,这为双方的合法行动留下了足够的空间。

重要的一点是,大多数人对堕胎没有立场,只是说立法机关在这种情况下采取了“理性”的立场,这符合合法的立法目的。 其余的必须由选民决定。

在加拿大,主要意见由最高法院的第一位女性、公认的自由主义者伯莎·威尔逊 (Bertha Wilson) 在 R. v. Morgentaler 案中撰写,该案推翻了加拿大《刑法典》中规范堕胎的规定。

威尔逊大法官夫人对堕胎的监管没有任何困难。 她写道,保护胎儿“是一个完全有效的立法目标”。 这与法院对多布斯的立场相同。 那么,问题是“在怀孕的什么时候,胎儿的保护会变得如此紧迫和重要,以至于超过了妇女决定是否将胎儿生育至足月的基本权利?”

威尔逊大法官采取了传统立场。 在怀孕的早期阶段,女性的决定是“绝对的”。 然而,在怀孕后期,必须考虑胎儿的利益,国家可以合法地介入保护胎儿。 然后她建议,国家可以干预的时间点“可能在孕中期的某个地方”。 这自然是密西西比州立法机构所采取的立场,而现实情况是,赋予妇女在加拿大选择堕胎权利的法院可能会支持密西西比州的法律。

关键是,法院在多布斯的立场是温和的、合格的,对法院合法性的攻击是高度不负责任的。 据我所知,袭击的唯一动机是许多政客不喜欢这个决定。 他们的回应是相当典型的,疯狂指控该决定将禁止美国的所有堕胎。

这个建议很可悲。 没有人真正知道法院会做出什么决定,政客们需要像我们其他人一样深吸一口气,等待,看看会发生什么。 多布斯没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随着司法机构处理系统中的其他案件,法律的轮廓将逐渐出现,一点一点地出现。 我敢说,这就是普通法应该如何运作的。

本文观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观点。

2022 年 6 月 27 日,一名反堕胎示威者在华盛顿美国最高法院外抗议时与一名堕胎权利活动家进行辩论。(Kevin Dietsch/Getty I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