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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在加班纠纷中支持塔可钟工人的裁决

  • 财经

(纳闻记者赵晓辉报导)

最高法院于 5 月 23 日一致裁定一家 Taco Bell 特许经营经营者败诉,裁定联邦上诉法院超出其职权范围,在快餐店员工关于加班费的集体诉讼中制定了与仲裁相关的规则。

该诉讼在联邦法院继续进行,但所涉公司等了近八个月才在其标准形式的雇佣合同中援引仲裁条款。

高等法院在摩根诉圣丹斯公司案中的意见 (pdf),法庭文件 21-328,由法官 Elena Kagan 撰写。 最高法院于 3 月 21 日听取口头辩论。

受访者 Sundance Inc. 在全国拥有 150 多家 Taco Bell 特许经营店。 请愿人 Robyn Morgan 于 2015 年在爱荷华州奥西奥拉的其中一家特许经营店担任了三个月的小时工。

摩根对圣丹斯“改变”员工一周的工作时间并将其记录到下一周的政策感到不满,因此任何一周内记录的总小时数永远不会超过 40踢进去。

根据她的请愿书,“由于这种转变,摩根女士和其他机组人员的所有工作时间都没有得到报酬,而且当他们在一周内工作超过 40 小时时,也没有得到加班费。”

摩根和其他机组人员有时也被指示下班并继续下班工作,请愿人声称这种做法违反了联邦公平劳工标准法 (FLSA)。 她代表圣丹斯特许经营权的所有类似情况的小时工发起了一项在 FLSA 下的全国性集体行动。

最高法院的新裁决推翻了美国第八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该裁决认为圣丹斯并未因等待太久而放弃强制仲裁的权利。 最高法院撤销了第 8 巡回法院的裁决,并将此案发回“按照本意见进行进一步审理”。

具体问题是,一方当事人是否在法律程序早期未提出仲裁要求,是否会丧失其坚持仲裁的权利。

“为了决定是否发生弃权,法院关注权利人的行为; 法院很少考虑这些行为对对方的影响,”卡根在最高法院意见书中写道。

“该分析适用于放弃合同权利,就像任何其他权利一样。”

“因此,在寻求放弃仲裁权之前要求提供这种证据时,第八巡回法院采用了其他地方没有的规则——将其视为放弃仲裁的定制规则。”

尽管《联邦仲裁法》支持仲裁,但它“并未授权联邦法院制定特殊的、偏向仲裁的程序规则”。

法院“必须像法院对任何其他类型的仲裁合同一样,将一方当事人纳入其仲裁合同。 但法院可能不会制定新的规则来支持仲裁而不是诉讼,”卡根补充道。

摩根的律师、公共司法 PC 的卡拉·安·吉尔布赖德 (Karla Ann Gilbride) 对最高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

“我们很高兴最高法院今天毫不含糊地宣布,《联邦仲裁法》不支持法官制定的程序规则,偏向于仲裁而不是诉讼或偏向于仲裁协议而不是其他类型的合同,”吉尔布赖德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告诉纳闻。陈述。

“在这种情况下,Robyn Morgan 想要的只是她的前雇主公平地支付报酬,并让法院公平地对待她的法律论点,因为这些论点恰好涉及仲裁。

“我们希望今天的决定将使摩根女士在她与圣丹斯的纠纷中更接近公平的结果,我们也希望它将向所有在与工人的合同中包含仲裁条款的公司传达一个信息,消费者认为,这些仲裁条款将像合同中的任何其他条款一样对待——不会更糟,也不会更好。”

《纳闻》联系了圣丹斯公司的律师,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这是一个发展中的故事。 这篇文章会更新。

(插图 - 存在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