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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大法官阿利托:“宪法未提及堕胎”

  • 时政
(纳闻记者孙寒霏报导)

最高法院法官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在周五发布命令驳回罗诉韦德案时说,堕胎提出了一个“深刻的道德问题”,并指出“宪法没有提到堕胎”。

“我们在我们开始的地方结束了这种观点。 堕胎提出了一个深刻的道德问题,”他部分为大多数人写道(pdf)。 “宪法并未禁止每个州的公民规范或禁止堕胎。 Roe 和 Casey 滥用了这一权力,”指的是 1992 年的决定,即计划生育诉凯西,该决定也在周五被推翻。 “我们现在否决了这些决定,并将该权力归还给人民及其民选代表。”

“宪法,”他补充说,“没有提到堕胎,任何宪法条款都没有隐含地保护这种权利,包括罗伊和凯西的捍卫者现在主要依赖的条款——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 该条款旨在保障宪法中未提及的某些权利。”

他进一步写道:“堕胎权不属于这一类。 直到 20 世纪下半叶,这种权利在美国法律中是完全未知的。 事实上,当第十四修正案通过时,四分之三的州将堕胎在怀孕的所有阶段都定为犯罪。 堕胎权也与本法院认定属于第十四修正案保护“自由”的任何其他权利截然不同。”

“罗伊的捍卫者将堕胎权描述为与过去涉及亲密性关系、避孕和婚姻等问题的决定中所承认的权利相似,但正如罗伊和凯西所承认的那样,堕胎根本不同,因为它破坏了这些决定所称的‘胎儿的生命”以及摆在我们面前的法律所描述的“未出生的人”。

异议

最高法院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埃琳娜卡根和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周五反对推翻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罗伊诉韦德案裁决。

他们写道:“我们怀着悲痛——对于这个法院,但更多的是,对于今天失去基本宪法保护的数百万美国女性——我们持不同意见,”他们写道 (pdf)。

布雷耶、索托马约尔和卡根在进一步阐述他们的观点时写道,到目前为止,“法院在“价值观和目标”之间取得了平衡。

“今天,法院放弃了这种平衡。 它说,从受精的那一刻起,女人就没有说话的权利,”三位持不同意见的法官写道。 “一个国家可以强迫她足月怀孕,即使付出最大的个人和家庭代价。 大多数人认为,只要合理,堕胎限制是允许的,这是法律已知的最低审查水平。 而且,正如法院经常指出的那样,保护胎儿生命是合理的,因此各国可以随意制定各种限制措施。”


最高法院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华盛顿摆姿势。(Erin Schaff/Pool via 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