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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咏最大遗憾是没能把黄菊搬倒 仅拿下他的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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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专栏 | 夜话中南海

我们《夜话中南海》专栏上次节目《习近平曾警告沈德咏“牢骚太盛防肠断”》中,介绍了法律“科班”出身的沈德咏在中共政坛的为官经历除了分别在地方法院和最高法院任职,还曾担任省级政法委官员和省级纪委的正、副职领导人。

2006年11月5日,众多中国媒体都以《沈德咏任上海纪委书记》为题,援引了上海官媒关于上海市委部分领导人于此前一日公开活动的消息内容,其中提及时任上海市委副书记罗世谦和市委常委兼市纪委书记沈德咏。在此之前的上海市纪委书记是由罗世谦兼任,此后的罗世谦只剩一项市委党校校长兼职,于2007年初被宣布退休。

相关报道中,特别侧重了沈德咏除江西省高法和中央最高法院的任职资历之外,还曾有中共江西省纪委的工作经历。他1998年成为最高法院最年轻的副院长之前的职务是江西省纪委的副书记,相当于正厅局级。相关报道中也还特别强调了沈德咏的法律学术成就,介绍他当时还在官职之外兼任着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以及国家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教授等学术职务;编写有关死刑、刑诉法修改、民事强制执行、审判监督等论著、文集及法律工具书十余部,其中1992年出版的《死刑制度比较研究》为中国研究死刑问题的第一本专著。

这是沈德咏被中国的官方媒体首次关注,也是他以上海市委领导人(之一)的身份首次露面。但事实上,他在2006年早些时候即已经离开了最高法院,被以“借调”的形式调到中纪委上班,任务就是主持“上海市社保基金挪用案调查组”的工作。

当时的中纪委书记是江西省籍的吴官正。这位吴官正进入中央工作之前的职务是中央政治局委员兼山东省委书记,而在出任山东省委书记之前,则已经有了在自己的家乡江西省从副书记和副省长到省委书记的11年任职经历。这期间的沈德咏经历了从省政法委的副处级干部,到高级法院的正厅局级副院长的晋升经历。接下来,沈德咏从省高院副院长平调至省纪委副书记的过程,也是在吴官正主持江西省委时间完成的。外界也是因此而把沈德咏认定为吴官正和曾庆红的“江西帮”重要成员。

在党内是否结“帮”另论,沈德咏从家乡江西省纪委副书记位置上晋升最高法院副院长的那一步,也许并非是当时已经是中央政治局委员兼山东省委书记的吴官正推荐的,但2006年沈德咏受命主持对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及其党羽的秘密调查和公开查处,绝对是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中纪委书记吴官正的“亲自点将”。整个过程中的沈德咏都是直接向吴官正负责。

故事还要从当年的一个叫张荣坤的“神秘富豪”突然崛起于上海商界说起。此人2002年以前“毫无知名度,没有任何出彩的从商经历”。但从2002年到2006年中,他的一个名为“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民营企业”资产猛增达到136.2亿元。这期间,上海市政府以32.07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国有的上海路桥发展有限公司的99.35%股权出售给了当时尚不知名的福禧投资有限公司。这意味着,福禧的实际控制人张荣坤一举获得了沪杭高速公路的30年经营权。此后,张荣坤又先后以高价竞拍得嘉金高速公路25年的经营权。到2005年,张已控制了200公里的收费公路使用权,并入股上海电气集团,成为其副董事长。另外,张还在华安基金中占有40%的股份……。但不为人所知的是,张的启动资金全部来自上海社保基金。根据当时的中共国务院的相关规定,任何人不得挪用社保基金。

2006年初,吴官正主导的中纪委在时任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和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要求下,开始调查上海社保基金案件。当年6月派出调查组进驻上海,调查组负责人就是中纪委从最高法院“借调”去的沈德咏。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矛头逐渐指向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8月24日,刚刚从陈良宇秘书位置上调任上海市宝山区区长一个多月的秦裕被“双规”。当时带人前往宝山区带走秦裕的并不是上海市纪委的人马,而是沈德咏率领的“中纪委上海工作组”……。

9月24日,胡锦涛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了沈德咏为主笔之一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次日,官媒奉命宣布了陈良宇被停职且双规的消息。于此同时,时任上海市委副书记兼市长韩正被宣布“代理”上海市委书记。由他第一次主持的市委会议的内容之一,就是宣布任命沈德咏为上海市委常委兼纪委书记的“中央决定”。

关于陈良宇的具体罪名及官方给他罗列的“犯罪事实”、日后到秦城监狱服刑的下场早已经是众所周知,这里不再详述。需要特别提及一笔的是,当时的沈德咏是如何把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黄菊的秘书送进死牢的。

当初陈良宇被正式宣布下台之前,已经于2006年7月下旬被胡锦涛和吴官正要求到北京谈话,同去的还有时任市委副书记兼市长韩正。抢在此二人在京期间,沈德咏在上海“双规”了张荣坤等人。一位参与办案的中纪委人员回顾说:“张荣坤是‘民’不是官,所以一开始非常抗拒党的纪委系统出面对他采取强制措施。但是沈德咏的最高法院副院长的背景对张荣坤的震慑力度很大,一顿软硬兼施,就让张荣坤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

而在被沈德咏亲审的过程中,张荣坤交待出的最有价值的内容就是他当初能与陈良宇拉上关系,全都是吃了他巨额贿赂的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兼国务院第一副总理黄菊的秘书王维工的从中撮合。

因为当时的王维工还在黄菊身边,身份是“黄菊同志处负责人”,所以沈德咏怀着 “钓到了一条大鱼”的激动心情飞回北京向吴官正当面汇报这一案情后,吴官正也只能要求他严格保密,静待时机。

曾在前中纪委书记尉健行身边担任秘书的王友群先生曾为文《中南海大秘王维工被判死缓之谜》介绍说,1994年,黄菊一人身兼上海市委书记、市长时,王维工由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转任黄菊的专职秘书。从此,王维工成为黄菊最信任的人,给黄菊当了13年秘书,成为黄菊与中央领导,与上海市委市政府官员,与上海市工商界头面人物,包括一些亿万富豪联系的关键人物。

1994年9月,黄菊在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上被增选为中共政治局委员。王维工成为中共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黄菊的秘书。此后,王维工历任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上海市委副秘书长。2002年秋,黄菊在中共十六大上晋升中共政治局常委后,将王维工带到北京,安排到国务院办公厅工作。2003年,黄菊在中共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成为国务院副总理后,王维工成为中共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的秘书……。

日后张荣坤被起诉时,起诉书记载:“二零零二年一月,张荣坤为使其实际控制的福禧公司收购上海路桥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得以成功,请求王维工给予帮助。王维工邀请原时任上海市市长陈良宇与张荣坤一起用餐,并请陈予以关照。陈当即表示支持。”

日后有中国媒体的相关报道描述说:中国的饭局文化向来透着政治利益、社会关系、人际规则和文化滋味。实际上,陈良宇在这次席间的一诺岂止万金。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在上海市政府一号贵宾厅,陈良宇主持召开上海路桥发展公司的股权转让签字仪式,场面极为盛大。日后陈良宇被起诉的犯罪内容之一,就是:“违反决策程序,在没有充分论证和评估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上海路桥股权转让给(张荣坤的)福禧公司,造成国有股权低价出让,国有资产损失三亿二千一百万元。”

2006年8月,陈良宇被宣布免职并留在北京接受“双规” 后,奔波于上海和北京之间,从关在北京的陈良宇口中和关在上海的大大小小三十多名涉案人的罪行交待之间相互取证和深入侦查的过程中,沈德咏发现他和专案组直接上报中纪委的一部分连韩正和其他时任上海市委常委都不知情的内容,居然能够被几个重要涉案人了解到,所以严重怀疑是”中央主要领导人“的身边出了内鬼”。于是,王维工自然是最主要的嫌疑人。

而在此之前的2006年1月,黄菊就因心背巨痛住进北京301医院,检查结果是绝症—胰腺癌。这种癌症只要发生疼痛就已到了晚期,医生回天乏术。所以,这个时期的胡锦涛等人除了基于黄菊的政治局常委身份,同时也还是从“革命的人道主义”角度,希望尽可能不给已经处于膏肓之际的黄菊过多的精神刺激。于是这才由胡锦涛亲自拍板,借到黄菊处探视之机,委婉征求他安排王维工回上海工作,但“不处分、不降级” 的建议。于是,识时务的黄菊同意把王维工的“组织关系” 从国务院办公厅转回上海市委,随由上海市委安排为上海申能集团副总经理。

当时有中国媒体报道说,从行政级别而言,王维工仍然是副厅级,但享受正厅级待遇,并在申能集团内部享受专职秘书。但上海纪委的人士透露说,申能集团给王维工安排的“专职秘书” 其实是沈德咏的眼线。

2007年6月2日,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在北京逝世,享年69岁。仅一个多月后,栖身于申能集团的王维工直接被检察机关逮捕。当时的香港党媒《大公报》奉命刊文,借“消息人士” 之口为黄菊洗白,说是“已故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生前曾向中央明确表态:对于其秘书王维工的违纪行为,请按照规定严办”。

当时的《大公报》这篇报道中还说:“虽然王维工长期担任黄菊的秘书,但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王的违纪行为都是自作主张,瞒著黄菊进行的。今天《财经》等媒体率先报道王维工落马的消息时,并未直接点名其为黄菊秘书,而是以‘上海市委主要领导秘书’表达。”

2009年4月17日上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维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认定王维工的犯罪事实为:1995年至2006年间,被告人王维工利用其先后担任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中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国务院办公厅秘书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并为此多次索取、收受请托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3万多元。

当今圣上习近平担任上海市委书记期间,市纪委书记一直都是沈德咏。十七大上,习近平进入中央政治局,当时还没有离开上海的沈德咏则由十六届中纪委常委降为十七届中纪委委员。最高法院副院长在中纪委常委会中的名额给了时任副院长张军。不过,转年的2008年4月,也就是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宣布了新任最高法院院长人选之后几天,沈德咏奉调回到最高法院,被任命为常务副院长和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同时升任一级大法官。

到了曾经担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中央政法委书记居然以正国级之身被查处之后,沈德咏这才敢向最高法院内的知己们透露了自己在上海和陈良宇的“斗争”历程。陈良宇的案子告一段落之后,他又被中纪委领导要求“先不着急回京”,就是为了继续王维工的案子。王维工本人不过是个局级干部,但他的政治局常委的身边秘书身份,这就不得了了。

更多的王维工案细节,沈德咏说自己这辈子都没有公开说出来的机会。但他还是忍不住感慨了一句,说是自己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的最违心的事情,就是奉命把王维工的案子“到此为止”。言下之意,显然是没把王维工的主子黄菊搬倒是他毕生的遗憾。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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