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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规严控领导干部亲属经商 刮阵风、做样子?

  • 时政

改革开放以来,中共因应时代变迁先后推出多项规定,严格限制领导干部亲属经商,但是,近年的反贪腐行动显示,干部亲属违规营商的情况仍然严重。二十大临近之际,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新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作出限制。有分析则认为,新规定无助于扭转中国官场“以权谋私”的常态。

根据中国官媒新华社6月19日的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新规定,以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厅局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为对象,加强对他们经商办企业的管理。

所谓经商办企业指的是投资开办企业、担任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等高级职务、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以及从业、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等行为。

新规要求干部填报亲属经商情况

领导干部职务层次愈高要求愈严,综合部门严于其他部门。领导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应当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年度集中报告后新产生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要及时报告,对领导干部报告情况要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查核。

中国独立政治学者吴祚来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中共二十大召开在即,在这个关键时刻推出这样的规定,难免会引起各种议论和揣测。

吴祚来说:“这说明什么呢?习近平当政十年来,很多高层干部的亲属子女,仍然利用高干的资源获取了很多这样的机会。这些人又是他们体制内的人马。在中共二十大之前发出这个一个文件,最起码把明目张胆大肆掠夺国家资源的,过分的这些人给打压下去。还有一个可能的原因就是清除异己。”

有分析把新规定形容为2012年十八大以来中共一系列反腐倡廉举措的升级版,并以2015和2016年,上海和北京先后规范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为例,认为最新的规定是中共在中央层面的正式要求,显示出追求廉政的信号。

新规有多大作用有待观察

在政治学者吴祚来眼中,中共中央办公厅的最新举措有这样的“特色”。

吴祚来说:“这次如果有特色的话就是比较‘温柔’,不是快刀斩乱麻,一下去就去抓人、双规,把全部交待清楚然后抄家。真正有所不同的就是按照国际惯例:处级以上的干部可以经商,但是你要公开你做什么项目。”

微信公众号“新京报评论”在6月20日的评论文章写道,“以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为特征的‘一家两制’、官商一体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领域还不同程度存在。”“从严禁领导干部经商,到逐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经商行为,其背后的实质都是要加大对公权力的约束,防止权力不当溢出变现,坚决守住公权力必须姓‘公’的底线”。

不过,独立政治学者吴祚来认为,互相包庇是中国官场的常态。新规定能起到多大作用还有待观察。

吴祚来说:“他所有登记的东西都交给上级组织。县一级的交给省一级的。省一级的交给中央一级或部一级的。这个下一级的本来就是上一级提拔的。有些官是买来的。很容易形成包庇的关系。他们互相之间本来就是一种照应或者贿赂的关系。关键就是现在这省一级的还任命了这县一级的,下属都是自己任命的。他最害怕自己下属被查出问题出来。他包庇还来不及呢。牵一发动全身,基本上都是做样子。也就是一阵风吧。”

约束公权力规条40年来层出不穷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为加大对公权力的约束曾多次出台有关规定。198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曾发出通知,要求党政机关在职干部不要与群众合办企业。同年,中共中央、中国国务院对乡或以上党政机关干部经商作出严格限制,禁止他们利用职权为其家属、亲友所办的企业谋取利益。

2000年,中纪委发出公报,要求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2004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不得默许纵容亲属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为亲属经商创造条件、亲属在本人管辖范围内经商。

近年来,无数海内外异议人士和团体曾发出呼声,要求中共官员公开财产,认为这么做有助于杜绝以权谋私。

台湾的国立中山大学政治学研究所副教授陈至洁对美国之音表示,这一套在中国根本无法行得通。

陈至洁说:“并不是说,中共中央不晓得这些官员的财产。其实他要查绝对是查得出来的,以中纪委或者(国家)监察委这样的名义,它绝对有能力去查,但是,查这些官员通常是因为他在政治方面犯错误,因为他是习近平的敌人或对手,才开始启动对他的贪腐调查。你在这届政府到处去查官员的财产,到下届政府如果换成别人当家了,他也查你的财产,构成相互伤害。基本上,领导是不会做这种事情。这是给自己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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