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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大略省法官因撞车致死妇女而对司机进行软禁逮捕,留下她的两个儿子“致残和永久性伤害”

(纳闻记者李文瑞综合报导)

一名前汽车修理工因在安大略省造成 2019 年的车祸,导致一名 49 岁的母亲丧生,导致她的两个儿子遭受“严重的永久性情感和身体伤害”,被判处近两年软禁。

去年 11 月,安大略省法院法官理查德·施瓦茨尔 (Richard Schwarzl) 于 4 月 27 日发布了一项裁决,在事故发生时 27 岁的米切尔·林顿 (Mitchel Linton) 被判犯有危险驾驶导致死亡和危险驾驶导致身体伤害罪。

法官指出,林惇在 2019 年 7 月 13 日下午 5 点后不久在卡利登的希利路驾驶他的福特皮卡车,当时他决定以“扫掠曲线”越过双实线来超越一排汽车,他看不到对面车道的车流。

林顿在时速 70 公里的区域内以超过 100 公里的速度与迎面而来的由 Lucilia Santos 驾驶的本田 CRV 相撞,当场死亡。 这次碰撞使她的两个儿子,20 岁的埃里克梅代罗斯和 18 岁的保罗梅代罗斯遭受了“严重的永久性伤害”。

当时失去知觉的林惇遭受了严重的脑震荡和右脚的严重损伤。

施瓦茨尔写道:“此案涉及林惇先生的鲁莽行为给两个家庭造成的巨大悲剧。”

“对 Eric 和 Paulo Medeiros 造成的身体伤害既严重又长期。 他们每个人的康复前景都很糟糕。 他们被困在破碎的身体和灵魂中,未来不太可能茁壮成长。”

然而,法官裁定,对于林惇的责任,不需要判处监禁,也不需要在类似情况下谴责他的行为并威慑其他人。

林惇被判处有期徒刑,减刑两年,改为在家服刑。

施瓦茨尔写道:“罪犯将在整个刑期中被软禁,并将受到电子监控。” “如果林惇先生违反有条件判刑令的任何条款,他将面临实际监禁直至其剩余刑期的风险。”

官方曾提议对林顿判处 3 至 4 年的监禁,认为如果刑期不到两年,就不能“充分体现谴责和威慑的原则”。

辩方反驳说,官方的更高刑罚的理由是基于其委托人案件中“不存在”“加重因素”的案件。

“例如,官方依据的案件涉及以下特征,例如有先前驾驶记录的罪犯、使用酒精、长时间不良驾驶、专业司机、轻描淡写自己责任的罪犯、恶劣天气下的不良驾驶或潜逃罪犯,”施瓦茨尔指出。

法官说,林惇之前没有犯罪或交通犯罪记录。 与此同时,林惇没有对他的审判提出异议,表明“他实际上已经认罪”。

施瓦茨尔补充说,林惇还给桑托斯的家人写了一封悔恨信,表示“对他的行为深表悔恨”。

“虽然寻求正义并不完美,但我的任务是作出判决,试图平衡对受害者和社区造成的伤害与公平、公正和依法对待林顿先生的义务,”他写了。

“全球有条件的两年减刑旨在解决罪行的严重性和罪犯的过错。”

安大略省法院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在多伦多举行。(Christopher Katsarov/The Canadian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