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闻记者孙寒霏综合报导)
最高法院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 (Samuel Alito) 撰写的一份泄露的多数意见草案表明,该国最高法院已决定推翻 Roe v. Wade,这是 1973 年联邦化堕胎政策的开创性先例,凌驾于各州之上,并使该程序在整个美国合法化状态。
阿利托的意见草案的要点是,1973 年,最高法院擅自行使权力,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堕胎规则,无视联邦制原则,这会将问题留在传统上居住的州手中. 相反,阿利托认为,一个以结果为导向的高等法院忽视了长期以来的传统和实践,并在一个推理不充分的法院判决中发明了堕胎权,将其从整体上塑造出来,同时假装它没有这样做。
Politico 于 5 月 2 日晚公布了被盗的文件草案——一份 67 页的意见和一份 31 页的附录。第二天,最高法院确认了该草案的真实性,该草案的日期为 2 月 10 日,但强调说该文件“不代表法院的决定或任何成员对案件问题的最终立场。”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一份声明中说,泄密“是对这种信任的一次奇异而严重的破坏,是对法院和在这里工作的公务员社区的侮辱。”
“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对法院保密的背叛旨在破坏我们业务的完整性,它不会成功。 法院的工作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罗伯茨说,并补充说将对泄密事件进行调查。
泄密者的身份目前只有 Politico 记者知道,尽管人们普遍猜测最高法院法官的法律助理是肇事者。 任何参与史无前例泄密事件的律师最终都可能被取消资格。
该案是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法庭文件 19-1392。 在 2021 年 12 月 1 日的口头辩论中,最高法院似乎普遍愿意回应密西西比州关于破坏罗伊诉韦德案的呼吁。
在这种情况下,密西西比州唯一一家获得州许可的堕胎诊所反对该州的《胎龄法案》,该法案只允许在妊娠 15 周后进行堕胎,仅用于医疗紧急情况或严重的胎儿异常。 下级法院援引 Roe 的话说,该州法规违宪。
罗伊诉韦德案是“一个非常错误的决定”,密西西比州副检察长斯科特斯图尔特在口头辩论中说。
“Roe v. Wade 和 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 困扰着我们的国家,”斯图尔特说,他引用了 Roe 1992 年的同伴裁决,该裁决认为,在胎儿在子宫外某个地方能够存活之前,各州不能对堕胎施加重大限制。妊娠 24 周左右。
“他们在宪法中没有依据。 他们在我们的历史或传统中没有家。 他们破坏了民主进程。 他们毒害了法律。 他们扼杀了妥协。 50 年来,他们一直将这个法庭置于一场永远无法解决的政治斗争的中心。 50 年过去了,他们是孤独的。 本法院在其他任何地方均不承认终止人类生命的权利。”
阿利托在多布斯的草稿与斯图尔特的论点相似,开头是:
“堕胎提出了一个深刻的道德问题,美国人在这个问题上持有截然不同的观点。 有些人热切地相信,一个人在受孕时就诞生了,堕胎结束了无辜的生命。 其他人同样强烈地认为,任何对堕胎的规定都会侵犯妇女控制自己身体的权利,并阻止妇女实现完全平等。 第三组中还有一些人认为应该在某些情况下允许堕胎,但不是在所有情况下,这一组中的人对应该施加的特定限制持有不同的看法。”
在美国宪法通过后的头 185 年里,每个州都可以“根据其公民的意见”自由解决堕胎问题,阿利托写道。 然后,在 1973 年,最高法院宣判了 Roe v. Wade 案,尽管宪法没有提到堕胎,“法院认为它赋予了获得堕胎的广泛权利。” 法院的意见“没有声称美国法律或普通法曾经承认过这种权利。”
阿里托写道,即使是堕胎支持者也很难为罗伊案中的法律推理辩护。 一位知名的宪法学者约翰·哈特·伊利(John Hart Ely)写道,如果他是“立法者”,他“会投票支持一项非常类似于法院最终起草的法规”,但他对罗伊的评价是“不是宪法”完全“并且几乎没有给人以努力成为的义务的感觉。”
当 Roe 做出决定时,30 个州仍然禁止所有阶段的堕胎,但在做出决定之前的几年里,大约三分之一的州已经放宽了他们的堕胎法。 但罗伊“突然结束了这一政治进程”,并“对整个国家实施了同样高度限制性的制度”,因为它“有效地废除了每个州的堕胎法”,阿利托写道。
阿利托指出,拜伦·怀特法官当时在他的反对意见中写道,法院不合时宜。 它的决定代表了“行使原始司法权”,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争议,使该国的政治文化毒化了半个世纪。
Roe 和 Casey 的决定“必须被否决”,因为宪法“没有提到堕胎,而且任何宪法条款都没有隐含地保护这种权利,包括 Roe 和 Casey 的捍卫者现在主要依赖的一项——正当程序第十四修正案的条款,”阿利托写道。 他写道,尽管该条款“被认为是为了保障宪法中未提及的某些权利”,但受其保护的任何权利都必须“深深植根于这个国家的历史和传统”,并且“隐含在有序自由的概念中”。 ,引用 1997 年华盛顿诉格鲁克斯伯格案的判决。
“堕胎权不属于这一类。 直到 20 世纪下半叶,这种权利在美国法律中是完全未知的,”阿利托说。 “确实,当第十四修正案通过时,四分之三的州将堕胎在怀孕的所有阶段都定为犯罪。”
遵循现有法律先例的先例原则并不是一张空白支票,Alito 写道。 该学说“不会迫使人们无休止地遵守罗滥用司法权威的行为”。
他写道,基于“产生了破坏性后果”的“异常薄弱”的推理,Roe 的决定“从一开始就严重错误”。
阿利托写道:“罗伊和凯西远没有促成全国解决堕胎问题,反而激起了辩论并加深了分歧。”
他写道:“现在是关注宪法并将堕胎问题交还给民选代表的时候了。”
“堕胎的允许性及其限制,将像我们民主制度中最重要的问题一样得到解决:公民试图相互说服,然后投票,”他写道,引用了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 (Antonin Scalia) 在凯西案中的观点。
“这就是宪法和法治的要求。”
截至发稿时,尚不清楚最高法院何时正式公布最高法院意见的最终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