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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将地方法官的量刑权力加倍以解决大流行造成的积压

(纳闻记者李文瑞综合报导)

英国政府将地方法官的量刑权加倍,以减少因 COVID-19 大流行而导致的刑事司法系统积压。

英国司法部 (MoJ) 5 月 2 日表示,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地方法官现在可以对单一罪行判处 12 个月的徒刑,并补充说,此举预计每年可以额外腾出约 1,700 天的刑事法庭时间。

治安法官是志愿者,他们在社区的法庭上审理案件。 每个案件通常由三名地方法官审理,其中包括一名受过培训担任主席的地方法官。 法庭的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并确保裁判官遵循正确的程序。

所有刑事案件都在地方法院开始,该法院将谋杀、强奸和抢劫等最严重的罪行移交给皇家法院。

以前,地方法官最多只能判处六个月的监禁。 司法部表示,将他们的量刑权加倍可以让更多案件在地方法院被判刑,这意味着刑事法院可以将资源集中在处理更严重、更复杂的案件上。

该部表示,治安法官和法律顾问在变革之前接受了培训,以确保他们知道如何最好地使用新权力。

司法部长多米尼克·拉布(Dominic Raab)说:“我们正在竭尽全力减少法院的积压案件,将地方法官的量刑权加倍将使皇家法院有更多的能力来审理最严重的案件。

“加上目前开放的额外 30 个南丁格尔法庭、数字听证会,以及允许皇家法院在下一个财政年度审理尽可能多的案件,我们将为受害者提供更快、更有效的正义。”

治安法官协会全国主席贝夫·希格斯 (Bev Higgs) 对这一举措表示欢迎,她说“这只会让所有法庭使用者——被告、申诉人和证人受益”。

但此举遭到了刑事律师协会(CBA)的严厉批评,该协会代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执业大律师。

该组织主席 Jo Sidhu QC 说:“在治安法官中保留更多案件可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只会引发更多向刑事法庭提出的上诉,增加了越来越多的未决案件,并转移了刑事辩护律师处理先前存在的堆积如山的考验。”

CBA 表示,导致积压的最大问题之一是未完成的刑事法庭审判的数量,这些审判不受治安法官量刑权力的任何改变的影响。

PA Media 为本报告做出了贡献。

未注明日期的照片显示了位于伦敦市中心的英格兰和威尔士中央刑事法院(通常被称为老贝利)顶部的正义女神雕像。  (克拉拉·莫尔登/宾夕法尼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