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闻记者李文瑞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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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朋友一起吃午饭。 她在抱怨她生命中的那个男人。 “他不会在这段关系中负责,”她感叹道,“当他这样做时,他做错了。”
四十年前,当加拿大颁布《权利和自由宪章》时,它要求法院负责我们的基本权利。 他们这样做了,但他们做错了。 不像我的朋友,我们无法摆脱这段关系。
加拿大的法律制度源自英国,部分基于立法至上的原则。 议会和省级立法机构通常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制定其管辖范围内的任何法律。 1982 年之前,我们的宪法只对这些权力进行了一些限制。 法院很少宣布法规违宪,而当他们这样做时,通常是因为议会或某个省踩到了对方的脚趾。 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的权力受到限制,做法受到限制,立法至上。
当 1982 年宪法法案(包括宪章)颁布后,情况发生了变化。 宪章包含了一个好主意:一些个人权利和自由非常重要,即使是民选立法机构也不能践踏它们。 《宪章》是一份自由自由的名册,这意味着它们保护个人不受群体影响的自主权,正如国家所体现的那样。
这些自由在很大程度上是“消极”权利,这意味着它们禁止政府干预人们的生活,而不是“积极”权利,后者要求政府采取行动提供资源、准入、程序等。 根据宪章,人人有良心、宗教、思想、信仰、见解、言论、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安全权; 依法享有平等待遇的权利; 和更多。 立法机关和政府不得侵犯这些权利,除非它们被证明是第 1 条规定的“合理限制”。
但《宪章》的文本含糊不清。 “言论自由”是什么意思? 这似乎很简单:没有法律可以限制你所说或写的东西。 除了有时他们可以。 如果您威胁要殴打您的邻居,您的言论既是言论,也是攻击,您可能会因此受到起诉。 如果您错误地声称您的前商业伙伴在税款上作弊,您的陈述就是诽谤,您可能会因此被起诉。 宪章看似黑白分明的内容并不是宪章的含义,它隐藏在灰色的某个地方。 模糊的文本没有确定要在哪里画线。 该任务属于法院,这意味着法院而不是立法机关现在是至高无上的。
如果法院仅限于根据文件的原始意图尽可能地辨别权利的边界,事情可能会变得很好。 相反,自 1982 年以来,加拿大最高法院已将制定社会政策的任务据为己有。 它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一个渐进的镜头来做到这一点的,慢慢地将起草的自治权利名册转变为集体价值观的授权和管理国家的优先事项。
据《多伦多星报》报道,理查德·瓦格纳在 2018 年作为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首次新闻发布会上同意该法院是“世界上最进步的”,他对此感到非常自豪。 最高法院大法官罗莎莉·阿贝拉 (Rosalie Abella) 在她还在替补席上时发表在《环球邮报》上的一篇专栏文章中写道,最高法院“是社会中存在争议的价值观应该取胜的最终仲裁者”。 宪法是一棵“活树”,法院经常断言,它的含义可以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进行调整。
在加拿大,在法院的统治下,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你可以说出你的想法,而是国家可以禁止你在言论中“歧视”; 平等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受制于相同的规则,而是不同的规则应该适用于不同的身份群体,以产生平等的结果; 第 1 节的“合理限制”条款并不意味着只能在极端情况下侵犯权利,而是只要社会事业值得(在法院看来),政府就可以实施“成比例的”侵权行为。 事实上,法院认为,如果政府机构在平等的情况下这样做,他们就有权违反宪章权利。
法院不能被推翻,除非被更高的法院推翻,而且没有任何法院高于加拿大最高法院。 2 月,在 Globe 专栏谴责卡车司机和其他加拿大人寻求免于疫苗强制要求的情况下,前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Beverley McLachlin 表示,现有“问责机制”(即目前存在的法院)的唯一替代方案是无政府状态。
宪章中很少使用的“尽管如此”条款并不能解决所有这些问题。 该条款允许议会和省级立法机构绕过某些宪章权利,是宪章背景下立法至高无上的最后痕迹。 但立法机关也不是可靠的自由捍卫者,而这正是《宪章》的初衷。 当立法机关和法院从根本上同意其他事情更重要时,制衡并不能保护个人权利。
没有主流政党不赞成宪法现状。 根据“7/50”公式,试图修改宪章是愚蠢的差事,这需要下议院和参议院以及至少有至少一半人口的省份的立法机构的决议。 即使存在这样的前景,考虑到加拿大目前的政治状况,打开蠕虫的宪法罐头也可能使事情变得更糟。 加拿大需要一部更好的宪法,但目前还不可能从这里到达那里。
回想起来,《宪章》似乎有点幼稚。 一旦其他人掌握了方向盘,他们的去向取决于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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