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讯(记者 马新斌)陕西蓝田 13 岁小学女生小花(化名)校内遭 4 名男生侵害。6 月 16
日,新京报记者从小花父亲处获悉,他们已获得学校赔偿,此前涉事男生家长的赔偿也已拿到。
新京报此前报道,5 月 27 日,陕西蓝田县一学校内,4 名男生在厕所对小花进行侵害。因 4 名男生年龄均不满 14
周岁,不构成立案条件,警方不予立案。事发第二天,涉事 4 名男生被警方送往西安市工读学校就读。
此前报道:小学女生遭 4 男生拽到男厕强奸 嫌犯未满 14 岁未立案
5 月 29 日,蓝田县教科局对涉事学校负责人予以撤职,同时给予涉事年级任课教师和涉事学生班主任行政警告处分。
小花父亲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已经获得了学校的赔偿,涉事男生家长的赔偿之前就已拿到。之后,他想给小花换个环境,准备离开蓝田回到老家渭南生活。老家的学校已经联系好了,这几天正在收拾回家的东西,”
老家那边房子已经租了,先回到老家让小花上学。然后我再找个工作。”
纳闻 | 真实新闻与评述:陕西蓝田遭4男生侵害的小学女生 已准备回老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