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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航空公司要求上诉法院撤销乘客权利规则

(纳闻记者李文瑞综合报导)

加拿大航空公司周三要求联邦上诉法院小组撤销对航班延误和行李损坏乘客提供赔偿的规定。

加拿大航空公司和波特航空公司以及包括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在内的其他 16 家上诉人——IATA 拥有大约 290 家成员航空公司——认为该国三年前的乘客权利包机违反了全球标准,应该对国际航空运输无效。航班。

该法律行动于 2019 年启动,表明新规定超出了加拿大运输署的权限。 他们还违反了多边条约《蒙特利尔公约》,对航班取消或行李丢失提出了更高的赔偿要求。 例如,根据上诉人的说法,规则要求根据延误时间的长短以及“每位乘客遭受的实际损失”来提高赔偿金。

早些时候的一份文件称,取消这些规定“将避免给乘客造成混淆”,这些乘客可能会在国外航班上受到来自多个司法管辖区的旅行制度的约束。

上诉律师皮埃尔·比恩维努 (Pierre Bienvenu) 告诉专家组:“法官们,解决方案不能是各缔约国通过采用偏离所有缔约国接受的原则的零敲碎打的国内解决方案来单独削弱《蒙特利尔公约》。”

根据联邦规定,如果乘客因旅行超额预订而被拒绝登机(即所谓的航班颠簸),则必须获得最高 2,400 美元的赔偿,并因行李丢失或损坏而获得最高 2,100 美元的赔偿。 取消航班的延误和其他费用需要赔偿高达 1,000 美元。

这个问题在 2017 年的一起事件后成为最重要的事件,其中两架飞往蒙特利尔的 Air Transat 喷气式飞机由于天气恶劣而被转移到渥太华,并在停机坪上滞留了长达六个小时,导致一些乘客拨打 911 进行救援。

从 2020 年 3 月开始,随着 COVID-19 大流行和旅行限制使机队停飞并导致大规模航班取消,它与成千上万的加拿大人重新相关。

听证会定于周三和周四举行,航空公司与联邦政府和加拿大交通局对峙。

渥太华辩称,乘客保护与《蒙特利尔公约》之间没有冲突。

该条约的 70 多个签署国已经采取了围绕取消、延误和拒绝登机的补偿计划。

“在欧盟,类似于法规的制度自 2004 年起生效,尽管来自航空业的挑战,但欧盟法院 (CJEU) 已宣布它与《蒙特利尔公约》兼容,”该律师说一般在事实中写道。

“没有任何类似于法规的制度因不符合《蒙特利尔公约》而被无效。”

2020 年,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航空公司试图冻结该国新的乘客权利法案的企图,直到听到对该规定的上诉。

对此案的干预者,航空乘客权利主席加博尔·卢卡奇(Gabor Lukacs)辩称,进出该国的航班的赔偿规则完全是加拿大的权利。

“作为其主权的一部分,加拿大可以自由决定附加什么条件,以换取经营往返加拿大的航空公司或商业航班的特权,”他在电话采访中说。

“这一呼吁,我认为这是对整个加拿大往返加拿大乘客运输监管计划有效性的变相攻击。”

他和其他消费者权益倡导者还表示,这些规则应该走得更远,他们认为航空公司在“航空公司无法控制”的情况下免于赔偿客户使用了过于宽泛的定义,相当于一个漏洞。

如果航班延误或取消是由日常维护或飞行前检查中发现的机械问题引起的,航空公司没有义务向客户支付费用,而不是在定期维护期间——累计 100 小时后需要进行更彻底的检查在空中。

总部位于柏林的乘客权益公司 AirHelp 表示,天气或机械故障的豁免未能鼓励航空公司避免“所谓的未发现问题”,并允许他们通过指出停机坪上的故障来回避赔偿。

克里斯托弗·雷诺兹

2020 年 12 月 19 日,乘客在蒙特利尔的蒙特利尔特鲁多国际机场等待行李托运。(加拿大媒体/格雷厄姆休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