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闻记者李文瑞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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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西弗吉尼亚州通过了一项立法,确立了一项“可反驳的假设”,即在分居后,父母将与子女享有同等的时间。 也就是说,在没有合理怀疑儿童危险的情况下,法官将不再将“监护权”判给父母任何一方。 平等共享的“育儿”(ESP)将成为常态。 西弗吉尼亚州与亚利桑那州(2013 年)、肯塔基州(2018 年)和阿肯色州(2021 年)一起为解决传统赢家通吃制度的固有缺陷提出了这一开明的、姗姗来迟的解决方案。
在加拿大,分居后的育儿权是联邦事务,几十年来对 ESP 的倡导一直很强烈,但实际立法的政治意愿仍然薄弱到无效。
女王大学的一篇研究论文称,有证据表明,自愿共同养育“现在似乎是加拿大最常见的养育安排,因为父母双方在分居前都在孩子的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有人可能会争辩说,没有必要通过立法来巩固正在发生的事情。 但可悲的事实是,在没有父母合作的情况下,敌对父母通过经济上毁灭性的诉讼、父母疏远和其他虐待策略报复另一方的法律机制仍然存在,因此仍然对爱父母和孩子们被困在这种敌意造成的情绪波动中。
来自同行评审研究的聚宝盆数据告诉我们,即使在婴儿时期,孩子也能从与父母双方平等或尽可能接近平等的时间中受益匪浅。 数据还显示,未能与一位父母共度大量时间会导致亲密关系失败。 举一个重要的例子,2016 年,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精神病学临床教授 Richard Warshak 博士发表了一份关于分居后父母参与的相关科学文献的分析。 该领域的 100 多名专家赞同 Warshak 的结论,“[j]由于我们鼓励在双亲家庭中共同养育,有证据表明,共同养育(对于分居的父母)应该成为所有年龄段儿童的常态,包括为年幼的孩子提供通宵照顾。” 该文件已被翻译成至少 18 种语言,并为美国和英国以及以色列、芬兰、瑞典和加拿大的立法机构和议会审议提供了参考。
民意调查显示,ESP 在公众中很受欢迎。 在最近接受 LegalMattersCanada.ca 的 Paul Russell 采访时,家庭法律师和长期 ESP 倡导者 Gene Colman 谈到了 3 月 Nanos 民意调查的结果,该调查发现,自 2017 年以来,公众对 ESP 的支持有所增加。民意调查结果:48% 的加拿大人强烈支持 ESP,而 2017 年为 35%,超过十分之八的加拿大人 (64%) 支持在议会对包括分居后 ESP 原则的立法进行自由投票,没有特别情况。
Colman 观察到只有 10% 的加拿大人实际上反对将 ESP 立法,他解释说:“这一小部分包括大多数家庭法律师、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学家,他们中的许多人从参与家庭法诉讼的人的恐怖和地狱中赚了很多钱。目前必须通过。” Colman 坦率地说,“通过支持一项可反驳的推定 [ESP],我是在反对他们甚至我自己的经济利益。 毕竟,我们都是从无法就育儿时间表达成一致意见的父母那里赚钱的。”
新的 Nanos 民意调查最有趣的关键发现之一是,大约一半的加拿大人表示,如果候选人或政党在分离后支持 ESP 原则,这不会对他们的投票产生影响。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几乎三分之一(32%)的人表示,这种支持将使他们更有可能投票给那个政党或候选人。 有趣的是,科尔曼指出,美国的支持率更高:“美国民意调查显示,大约 90% 的公民支持 [ESP],”他告诉拉塞尔。 根据 Colman 的说法,在温哥华和魁北克的部分地区,50/50 的育儿时间已成为事实,但在加拿大其他地区并非如此。
早在 2004 年,ESP 就是前总理斯蒂芬·哈珀 (Stephen Harper) 的纲领,据我所知,它从未被正式废除。 然而,哈珀不仅没有以总理身份解决这个问题,他还指示他的内阁(30 名成员,其中一些人会支持 ESP)废除 C-560 法案,这是 2014 年由前国会议员莫里斯·维拉科特赞助的私人成员法案,提议对《离婚法》进行可驳回的推定修正案。 哈珀对拟议法案的敌意在我看来是莫名其妙的,因为他肯定知道它会得到民众的支持。 许多 ESP 的倡导者对他们本可以提供大量客观数据的事实感到不安,但他们被排除在咨询之外,但加拿大律师协会的证词——其成员是对抗系统中最大的财务利益相关者——受到欢迎。
对这个问题进行自由投票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平等的养育时间和平等的养育权威是理论家们可能会抵制的原则,他们认为母亲是必不可少的父母,父亲的角色是偶然的,但它们是所有有理智的人都会认为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这是一个儿童权利问题。 认为孩子属于他们的父母,而不是国家,既不自由也不保守。 或者相信,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况下,国家在分居后没有更多的权力将父母评为“更好”或“更差”(孩子通常不想做出的评估)。 也就是说,没有。
ESP 的默认值不会将友好地分裂的夫妇绑定到 50/50。 个人可以自由做出自己的安排。 它的主要价值在于排除在有争议的儿童监护案件期间和之后散布的财务和人员残骸。 在加拿大,这些案件中有 79% 以母亲被授予唯一监护权而告终。
根据最近对《离婚法》的修订,“监护”一词已被删除; “育儿时间”和“决策”已经到来。这种变化改善了视觉效果。 然而,根本问题仍然存在:国家仍然有非自然的权力“给予”或“剥夺”父母接触自己血肉的权利,而这往往是出于偏见。 解决方案,即法律上可反驳的 ESP 违约,不能过早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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