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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爽还敢“讨薪”



为了“讨薪”,郑爽把她母亲实控的公司也告了。


   作者 | 高远山
编辑丨蔡真
      来源 | 野马财经

本文约3416字,阅读时长约9分钟


12月9日晚间,*ST北文(000802.SZ)公告称,近日郑爽因某电视剧演员片酬纠纷问题起诉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世纪伙伴”)、天津嘉煊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郑爽的诉求主要是请求确认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与上海晶焰沙签订的《增资协议书》无效及其《解除协议》无效;


二是请求上海晶焰沙向郑爽支付1.0825 亿元,其他四位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5家被告中,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北京文化,今年4月底戴帽即为*ST北文;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被曝由郑爽母亲实控。


*ST北文则表示,作为该剧的投资出品方,未与郑爽及其关联公司签署过相关协议,公司将积极应诉,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被告公司之一由郑爽母亲控股

 

噤声许久的郑爽为何突然拿起法律武器讨要1亿元?


这事还要从今年4月份说起,彼时郑爽的“前男友”张恒爆料郑爽及其家人通过阴阳合同等方式运作,在《倩女幽魂》项目中获得片酬1.6亿元,其中,包含了4800万片酬的“阳合同”和对郑爽母亲刘艳控制公司的增资1.12亿元的“阴合同”


《倩女幽魂》由ST北文全资子公司世纪伙伴投资制作,2019年4月开机,同年8月杀青,该剧女主郑爽进组拍摄仅77天,就能拿到高达1.6亿元的片酬,日薪超208万元,引起网友咋舌,其中各种偷税漏税问题也引起了监管注意。


今年4月初,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受理了关于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的举报。8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称,郑爽在《倩女幽魂》的项目中确实存在“增资”形式的支付行为


经查,郑爽主演《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其中,第一部分4800万元,将个人片酬收入改变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第二部分1.08亿元,制片人与郑爽实际控制公司签订虚假合同,以“增资”的形式支付,规避行业监管获取“天价片酬”,隐瞒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据张恒爆料,第二部分1.08亿元的“阴合同”,则由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向上海晶焰沙“增资”的方式实现,双方还签订了《增资协议书》。


付款公司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唯众”)的法人代表曾向媒体表示并不清楚收款方的股东情况、公司背景,以及这家公司与郑爽母亲的关系:“具体的情况都是‘他们’处理的,一般都是‘他们’办。”

 

爱企查数据显示,上海晶焰沙成立于2019年,当前控股股东、实控人为陈明磊,持股比例为90%。不过,据张恒爆料的代持合同显示,上海晶焰沙实际出资人为刘艳,也是唯一实际股东,持有公司的100%股权。


而这次事件背后涉及的《倩女幽魂》出品方北京文化、主投资方世纪伙伴、承制方天津嘉煊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及浙江唯众和郑爽母亲实控公司都被郑爽告上了法庭。


极大可能是郑爽方没有收到付款公司浙江唯众“增资”的1.08亿元,爽妹子是在讨要拍摄《倩女幽魂》全部1.6亿元的片酬。

 



北京文化近两年亏损31亿元


从旅游公司到影视公司,北京文化押中过《战狼2》、《我不是药神》、《流浪地球》几部现象级爆款作品,在影视行业迅速打响了名气,成为明星影视上市公司。

 

而硬币的另一面,北京文化的业绩却与名气不相匹配。




 ▲来源:北京文化财务快报


2019年,北京文化遇到11年来首次亏损,当年归母净利润下滑1943.12%,巨亏23.1亿元。业绩亏损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世纪伙伴和星河文化经营业绩下滑,公司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和商誉减值准备所致。

 

近两年,有爆款作品加持的北京文化累计亏损约31亿元。

 

回想当初,收购世纪伙伴和星河文化曾助力北京文化业绩大涨,2016年,北京文化完成收购后总资产大涨,从一年前的14.2亿元涨至52.8亿元。同时,由于大幅溢价收购,商誉也从1.29亿元涨到了15.9亿元。

 

2016年-2018年,北京文化的归母净利润翻了近25倍,从2122万元涨至5.22亿元,北京文化收购的两家公司勉强完成了业绩对赌。也正是在此时期,娄晓曦担任了北京文化董事,直到2019年8月辞去了副董事长和董事等职务。2019年,公司业绩突然变脸,预告巨亏20亿元。 

 

2020年4月29日,北京文化发布关于转让世纪伙伴100%股权的公告。公告表示,充分考虑世纪伙伴原团队流失严重,公司对世纪伙伴商誉、资产已计提大额减值,为了优化资产结构,提高管理效率,节约成本费用,拟以4800万的价格转让世纪伙伴100%股权,转让价格仅有当初收购价格的3.56%。 

 

当日,北京文化连发37条公告,包括大幅更正其2018年财报数据,更正后营业收入骤减4.63亿、净利润骤减2.02亿,此外,还宣布将要购买赔偿限额5000万元的董监高责任险。 

 

以上操作引发娄晓曦质疑,在微博中他提到:“北京文化2020年4月29日发布公告,巨亏20多亿、倒改2018年审计报告、低价出售世纪伙伴,试图粉饰太平、把财务造假的“罪”改成“错”,欺瞒监管机构、侵害广大股东利益。

 

目前,北京文化的下一部电影重头戏,放在了《封神三部曲》上,该电影号称30亿投资的《封神三部曲》,是当时华语电影史上投资规模最大的项目,首部预计2021年暑期上映。

 

4月21日晚,北京文化发布《重大合同公告》称,为了分散投资风险、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与西藏慧普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电影、、投资份额转让协议》,转让《封神三部曲》三部影片各25%份额,转让价格均为2亿元,累计合同金额6亿元。


2020年年报显示,北京文化期内营业收入4.26亿元,净亏损7.7亿元;2021年三季度,公司净亏损0.3亿元。


被高管举报造假


在亏损业绩之下,北京文化还被举报财务造假。

 

2020年4月29日,披露2019年年报的当天,北京文化发布《关于转让世纪伙伴100%股权的公告》,拟以4800万元将持有的世纪伙伴100%股权转让给北京福义兴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当晚,北京文化原副董事长、世纪伙伴公司法人娄晓曦通过微博实名举报上市公司北京文化系统性财务造假,并称高管宋歌、张云龙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欺诈发行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职务侵占罪,且举报材料已获证监会受理

 


▲来源:世纪伙伴微博


针对该举报,深交所当日深夜向北京文化发去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娄晓曦相关举报内容是否属实。北京文化在5月份对关注函中的问题一一解答,并否认了问题的存在。

 

此外,2020年4月29日,北京文化发声回应:“公司原副董事长娄晓曦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已出逃海外。娄晓曦已于1月1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正式立案,目前此案正在侦査过程中。娄晓曦于4月29日晚利用“@世纪伙伴”、“@我是娄晓曦”新浪微博账号散布不实言论,诋毁污蔑公司。”

 

2020年4月30日,北京文化开盘即一字跌停,收报6.92元/股,半日蒸发超5亿市值。

 

2021年1月3日,北京文化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称公司于2018 年度多计营业收入约4.6亿元,多计净利润约1.91亿元。而这一项目指的正是《倩女幽魂》。

 

与此同时,1月4日,北京文化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娄晓曦也曾表示,北京文化利用《倩女幽魂》等项目助力未完成业绩的子公司,通过电视剧输送业绩及利益输送。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目前世纪伙伴并不是北京文化的子公司,但在调查的有关事项是发生在股权转让交易之前的时间节点,故而,北京文化还是要承担这部分责任,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

 

如今,张恒的爆料更是将《倩女幽魂》项目及北京文化拖入“天价片酬”、“偷税漏税”的旋涡,使得相关事件更加复杂,而背后的北京文化恐难辞其咎。

 

此外,2016年北京文化股东华力控股集团董事长丁明山和生命人寿实控人张峻被带走调查,北京文化自此成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爱企查信息显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富德生命人寿为北京文化第一大股东,持股15.6%,青岛西海岸控股持股10.87%,西藏金宝藏持股5.29%;华力控股持股5%。

 

据《每日经济新闻》引述娄晓曦的话,“生命人寿的事不解决,就没有买家敢接手北京文化。之前也和各类民营巨头资本谈过,但无一谈成。”

 

如此看来,北京文化不仅被牵涉进郑爽“天价片酬”和“阴阳合同”事件中,自身问题亦十分繁杂,恐非一时能够解决,后续走向如何,还需时间给出答案。

 


▲制图:野马财经


由于股价连续跌停,股东频频减持,公司董事无法保证年报真实,北京文化今年4月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如今北京文化又面临郑爽“讨薪”,你对此有何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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