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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爽讨要1.08亿片酬起诉5家公司 有家公司回应了

沉寂许久的郑爽又搞出了大动作,她起诉了《倩女幽魂》相关出品方的五家公司。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2 月 9 日,ST 北文(以下简称 ”
北京文化)发布公告称,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起诉状》等诉讼文件,原告为郑爽。

郑爽一共告了五家公司,分别为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天津嘉煊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并索赔
1.0825 亿元。每经记者通过查询,通过《倩女幽魂》,上述五家公司皆能串联起来。

北京文化曾押中《战狼 2》《流浪地球》《你好,李焕英》等爆款电影,市值一度高达 160
亿元。但随着郑爽代孕风波和财务造假事件的落定,截至 12 月 9 日,北京文化的股价 5.12 元,市值 36.7
亿元。伴随着北京文化的,是股民漫长的维权之路。

郑爽起诉北京文化等 5 家公司,索赔 1.0825 亿元

12 月 9 日,ST 北文发布公告称,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1)沪 02 民初
240 号《传票》、《起诉状》等诉讼文件,原告为郑爽。

郑爽一共告了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一)、天津嘉煊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二)、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被告三)、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四)、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五家公司(被告五)。

她的诉讼请求包括:

1、请求确认被告三与被告四签订的《增资协议书》及其《解除 协议》无效;

2、请求判令被告四向原告支付 1.0825 亿元;

3、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五对 1.0825 亿支付 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请求判令五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

对此,北京文化称,郑爽因某电视剧演员片酬纠纷问题起诉上述被告,北京文化作为该剧的投资出品方,未与郑爽及其关联公司签署过相关协议。公司将积极应诉,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郑爽因演员片酬纠纷问题起诉索赔,但片酬引发了什么纠纷?郑爽为什么这个时候起诉?《毎日经济新闻》记者分别向郑爽的社交账号和 ST
北文发去采访问题,截至发稿时都未获回复。

据了解,郑爽与北京文化有关联的电视剧为《倩女幽魂》(现已改名《只问今生恋沧溟》。《倩女幽魂》由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品,讲述了聂小倩与宁采臣跨越千年的禁忌之恋。

图片来源:猫眼专业版

世纪伙伴曾是北京文化的全资子公司,2020 年 4 月 28 日,北京文化以 4800 万元转让世纪伙伴 100%
股权。

每经记者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悉,就在郑爽进组拍摄《倩女幽魂》前一个月的 2019 年 3
月,郑爽母亲刘艳出资成立了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8000 万,郑爽母亲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唯一实际股东;2019 年
4 月,郑爽进组开始了《倩女幽魂》的拍摄。

北京文化前副董事长娄晓曦曾向每经记者爆料,2019 年 5
月,世纪伙伴将其与郑爽签订的演员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了制片人周征源名下的天津嘉煊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转让协议生效后,由天津嘉煊按约向女一号支付酬金。随后,杜月和周征源作为《倩女幽魂》的核心制片人,代表世纪伙伴重新与郑爽签了
77 天的演员片酬合同。2019 年 6 月 16 日,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与上海晶焰沙签订了总计 1.12
亿元的增资协议。

所以,郑爽起诉的 5 家公司,因为《倩女幽魂》而串联起来。

此前,根据郑爽前男友张恒的爆料,郑爽使用阴阳合同偷税漏税,从《倩女幽魂》中获得 1.6 亿元片酬。因为电视剧的拍摄周期只有 77
天,郑爽日薪约为 208 万元,这一度成为网络热梗。

2021 年 4 月初,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受理了关于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的举报。

经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明,郑爽于 2019 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 1.6 亿元,实际取得 1.56
亿元,未依法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偷税 4302.7 万元,其他少缴税款 1617.78 万元。同时查明,郑爽另有其他演艺收入 3507
万元,偷税 224.26 万元,其他少缴税款 1034.29 万元。以上合计,郑爽 2019 年至 2020 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
1.91 亿元,偷税 4526.96 万元,其他少缴税款 2652.07 万元。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2.99 亿元。

卖《封神》份额,贷款逾期 … 谁来解救陷入泥潭的北京文化?

郑爽与《倩女幽魂》,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压垮北京文化的最后一根稻草。

国家广电总局此前下达指示,坚决支持税务部门对演员郑爽偷逃税案件的处理决定,该涉及偷逃税款的电视剧《倩女幽魂》不得播出,未来不得再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

也就是说,《倩女幽魂》造成的损失,将由北京文化全部承担。

2021 年 4 月 29 日深夜,北京文化发布公告称,因被会计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4 月
30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复牌。此外,公司股票自 5 月 6 日起被实施 ” 其他风险警示 ”
处理,股票简称由 ” 北京文化 ” 变更为 “ST 北文 “,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此前,北京文化发布的 2020 年业绩预告显示,”
主要项目包括由公司投资制作的古装电视剧,受主要演员社会舆论事件影响,该剧能否播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显示:2020 年北京文化净亏损为 7.67 亿;2019 年净亏损 26.06 亿;2021
年上半年,北京文化营业收入达到 2157 万元,公司净利润亏损约 4506 万元,同比去年亏损的 6429.83
万元有所收窄。

公司资金捉襟见肘,体现在各个方面。2021
年年初,北京文化发布公告称,近期因资金困难,未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发生贷款逾期,逾期贷款本金 50000
万元。针对这一情况,北京文化表示,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银行沟通,公司将通过出售资产、电影项目融资等方式,全力筹措资金,缓解公司资金紧张局面。

今年 4 月北京文化公告称,为分散投资风险、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北京文化与西藏慧普华签署协议,将《封神三部曲》中三部影片各 25%
份额转让给后者,累计合同金额为 6 亿元。

北京文化在大众面前的坍塌来源于 2020
年娄晓曦实名举报北京文化业绩造假,并指出高管宋歌通过资金腾挪的方式多次虚增上市公司利润,以此来达到完成对赌协议和发行可转债的目的。

8 月 27 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官网显示,2020 年 12
月,证监会依法对北京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北京文化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 2018
年虚假转让《倩女幽魂》和《大宋宫词》两部电视剧的项目投资份额收益权,虚增收入 4.6 亿元,虚增净利润 1.91 亿元,2018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此,证监会对北京文化下发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依法对公司及董事长宋歌、董事张云龙等 17
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时任副董事长娄晓曦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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