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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博士生控普林斯顿大学 处理强奸案投诉不当

常春藤名校普林斯顿大学卷入官非。该校1名前博士生入禀法院,控告校方处理强奸投诉不当,令她蒙受心理和情绪创伤。

英国《每日邮报》报道,原告人上月29日入禀新泽西州法院,指控校方在2011年处理她的强奸投诉听证会时,不但没有尝试寻找证据,反而以歧视立场怪罪受害人,令她被迫退学。女事主在入禀状中表示,自己蒙受“情绪困扰、心理和情绪创伤、羞辱和痛苦”,因此愤而提告。

根据女事主描述,她2010年12月遭同学强奸,而且颈部和大腿严重瘀伤,她透过学校网站举报后,曾与研究院的副院长会面2次,并在2011日1月向校方提交详细的书面投诉。当事人又说,强奸翌日她曾到大学保健中心求助,但职员声称无需使用“强奸取证工具套装”,也没有记录她的伤势。

对此原告人批评,学校跟进投诉的人员未受过训练、不符合资格,而且校方承诺教职员不会介入案件后,到了听证会举行时,涉嫌施暴者却得到曾获诺贝尔奖的知名教授作为代表。该名教授不但追问她的性史和男朋友数目,又质疑她为何为男方烹制甜品,似乎有暗送秋波的意图。在这次官司中,原告人并没有披露该名教授的名字。

据悉,普林斯顿最终没有处分被指控的学生,因此女事主表示,校方不但没有落实防性侵规则,甚至责怪受害人的思维,调查有了结果后也不设上诉机制,使她无法挑战决定。普林斯顿的发言人回应时说,需要时间了解诉讼内容,但强调事发于10年多前,校方的处理手法符合当年的程序要求。

常春藤联盟大学2014年和教育部签署协议,修改处理性骚扰和性侵犯投诉的流程。而这次女事主能在多年后提告,原因在于新州州长墨菲(Phil Murphy)前年签署法案,延长强奸案的法律追溯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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