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窝子村地处苏鲁两省交界,原是一个环境优美、民风淳朴的小乡村。可数年间有不法分子把该村的部分农田变成了一个深数十米、面积 2
万多平方米的巨坑,严重破坏周围的生态环境,还对附近村民的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影响。除了让这些不法分子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赔偿生态修复费用外,2021
年 3 月 19 日,江苏的检察官们来到东窝子村以案说法,向村民说明非法采矿的危害,并征求了村民对矿山修复的意见和建议。
姐弟俩为非法采矿,给家乡挖了个 ” 巨坑 “
家住连云港市赣榆区班庄镇东窝子村的李某甲、李某乙是一对姐弟,家中以采石挖矿为生。多年的经营,使他们知道取得合法开采资质的难度,可在利益的诱惑下,姐弟俩还是忍不住盗挖矿石牟利。
经过勘查,姐弟俩看上了东窝子村西南侧与山东省交接的一处地段。此处交通不便、人员稀少,可说是两省监管盲区。姐弟俩觉得在此处盗挖不会被人察觉,于是在
2016 年 10 月,他们雇了一帮人就这么动工了。
起初,姐弟俩是以 ” 清淤建蓄水池 ”
为名,在该交界处山东一侧进行非法作业的。可二人真实目的还是为了非法开采安山岩矿石,对外出售。随着时间的推移,洞越挖越大,山东省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发现情况不对劲后,来到施工现场调查,多次警告李某甲、李某乙等人只能施工,不得非法采矿。可姐弟俩利用农田没有明确分界线的漏洞,又肆意向江苏地界挖去。为此,江苏、山东两省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及警方来到施工现场,对此处地界进行了划分,再次警告李某甲、李某乙等人只能在山东省界内进行清淤建蓄水池作业。
和有关部门 ” 打游击 “,坑越挖越大如何藏得住
姐弟俩岂肯甘心收手,他们打起了 ” 游击战
“。江苏省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前来查处时,他们就停止开采,转到山东地界施工,等夜深人静了,再折回江苏境内继续盗采。
△检察官实地勘查巨坑图
2018 年 4
月初,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亲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并利用无人机进行现场勘查,初步掌握了李某甲等人造成的环境破坏情况。鉴于李某甲、李某乙等人已涉嫌犯罪,赣榆区检察院及时要求区国土局对涉案人员的非法采矿量及金额进行评估,并将案件迅速移送公安机关。
2018 年 4 月 20
日,赣榆区公安局对李某甲、李某乙等人立案侦查。李某甲等人在得知检察、公安机关介入案件后,立即开始转移设备,潜逃外地。
刑事处罚 + 赔偿生态修复费 70 余万元
”
由于李某甲等人的非法开采,在东窝村西南侧苏鲁交界地形成了积水巨坑,集体耕地和国有矿产受到侵害,且存在坍塌的可能性,对当地村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一定影响。”
该案承办检察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
据了解,截至案发,姐弟俩的盗采区域已形成了 2 万多平方米的凹陷矿坑,其中山东境内矿坑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江苏境内约 1
万平方米,经评估需环境修复费用 70 余万元。他们盗采的安山岩矿石共计 83.8 万吨,经鉴定总价值人民币 698 万余元。
同年 5 月 7 日,迫于网上追逃压力,李某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他人员陆续归案。
△涉案人员受审图
2018 年 12 月 26
日,赣榆区检察院将该案向区法院提起公诉,追究李某甲等人的刑事责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9 年 12 月 6
日,区法院依法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处李某甲有期徒刑 4 年,并处罚金 50 万元,判处其兄弟李某乙有期徒刑
1 年 4 个月,并处罚金 20 万元,同时二人连带承担生态修复费用 70
余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本案被告人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普法现场图
修复方案妥不妥,老乡说了算
2021 年 3 月 19 日,连云港赣榆区检察院以李某甲等人非法采矿案件为契机,在案发现场开展 ” 精准普法月月行 ”
活动,通过视频、承办检察官讲述等方式,向当地居民们普及非法采矿的危害。活动中,连云港地质工程勘察院工程师、生态修复专家黄恩陋从专业角度解读矿产资源的生态价值,并细致阐述了本案在修复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和难点,以及矿山修复的重要意义。
△普法现场图
本着 ” 群众最有发言权 ” 的理念,活动中充分听取了当地村镇代表、乡贤和现场村民对矿山修复提出的意见建议。”
这个大坑早就该修复了,刚才专家讲的修复方案我听明白了,修复后用于蓄水这个设计还是挺好的,方便了我们灌溉田地。”
现场旁听的东窝村代表张通化满意地说。
纳闻 | 真实新闻与评论:姐弟俩非法采矿把农田变“天坑”,检方神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