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和李杰是一对情侣,两人在同居期间发生关系未婚先孕,但最终分手。不久后,王艳生下一孩子,称李杰是孩子的父亲,但李杰不承认是自己的孩子,于是王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孩子与李杰存在亲子关系。近日,苏州虎丘法院审理了此案。
2018 年 4 月,王艳和李杰相识,半年后两人确认恋爱关系。因为矛盾,不久后两人分手。
后来,王艳怀孕并产下一女。王艳称李杰是孩子的父亲,但李杰不承认是自己的孩子,” 孩子出生时,他没有任何表示。”
王艳说,李杰告诉她,只因为双方曾经是朋友,可以给她一些帮助。
庭审中,李杰说,孩子出生时,他托人给王艳带了 5000 块钱,” 但是我不确认和孩子是否有亲子关系。”
李杰说,他愿意配合进行司法鉴定。” 如果我和孩子具有亲子关系,我愿意承担大额医疗、教育费用。”
经司法鉴定,认为依据现有资料和 DNA 分析结果,支持李杰为孩子生物学父亲,双方对于鉴定结论均无异议。
法院审理认为,司法鉴定机构已对李杰与孩子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进行了鉴定,李杰也认可,于是王艳请求确认孩子与李杰之间存在亲子关系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 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承办法官说,《民法典》将诉讼主体由 ” 夫妻一方
” 修改为 ” 父或母
“。这也是第一次正式在国家立法层面规定了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之诉,明确了提起诉讼的主体身份要求及相应的诉讼请求范围,进而规范了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之诉。
纳闻 | 真实新闻与评论:分手后生下孩子,前男友却不承认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