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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公司治理与董监高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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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受邀讲了一次公司治理的课,感觉把很多话题都打通了,换了个角度或者高度再去看待平常这些工作,我自己是受益匪浅。所以就请小刘同学把那次的视频帮我转成文字,希望以此为基础继续修改完善。现在这个稿子相当啰嗦,又很长,我自己读起来都很累,最近实在没有精力再重写,索性先这样,隔一段时间,再继续前进。


我问了几个听过这个课的朋友,普遍反映是通俗,我理解就是浅显甚至肤浅,一方面确实是特意如此,但另一方面,也是受自己目前研究深度不够的限制。我会继续努力持续深入,希望再过几年,理论上和实践上有更多的思考和积累,再写这个主题的时候,能真的做到深入浅出。


【这个课的视频在这儿】


文字稿如下:


各位老师,大家下午好,我是曹鹏。


非常感谢联想学院的邀请,非常高兴有机会能跟咱们空间中心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一起来聊一聊公司治理话题。当时给我出的这个题目呢,主要是围绕公司董监事履职,后来看到联想学院跟大家征集的问题,我发现大家需要了解的就是关于公司治理的问题,梳理一下公司治理是怎么回事,了解一下公司治理的规则都有哪些。希望通过这些内容的交流呢,帮助各位进一步提升董监高履职能力。


公司治理其实是一个非常大而宽泛的话题,涉及到的具体问题特别多。比如说最近媒体上有两个事情就特别受关注,估计大家也都看到相关的新闻了。


一个就是当当网的事情,媒体上的报道很多,看起来很热闹,又是摔杯子又是离婚,又是抢公章,李国庆还组建了一个所谓的流亡政府,看得人是眼花缭乱,但其实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拨开云雾见青天,是个啥问题,就是公司治理的问题,这个事情呢,将来要解决肯定还是得回到公司治理相关规则上去。股权到底应该怎么分?这个公司的控制权应该做什么样的安排,然后公司内部的各种授权和监督体系又是应该怎么设计,等等,他们当当网的这个事情,最后还是得回到这个问题上来。


另外一个就是瑞幸咖啡。瑞幸咖啡据说是造假,财务造假涉及到22亿元,触目惊心啊,那这个事情爆发出来以后呢,很多人其实都关注到了,他是个美国上市公司,这个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规则去哪里了?其实这些问题呢,他造假的这个问题呢,其实就是股东,或者叫投资人与公司的董事高管之间的关系,这个公司的董事高管再加上可能还有一部分股东,欺骗投资人,当然这种公司啊,因为公司比较大,也是上市公司,一旦出现这一类的事情,一旦出现公司治理失效的问题,它造成的影响,或者说损害,就会非常大,而且不限于公司内部。就像前几年啊,前些年美国有一个著名的安然公司,这个造假的案子对吧,也是造假,后来这个公司也破产了,那一家公司的破产就会导致一场金融危机。


举这两个例子是想说公司治理的问题的重要性,如果公司治理问题一开始没有安排好,或者是在公司存续和发展的过程中,没有给予相应的重视,那可能不仅是一家公司的问题,可能还会产生一些其他的影响,这就是经济学家们所说的“外部性”问题吧。那相对来说,咱们的公司啊,一般都还没有上市对吧?我之前也查了一下咱们空间中心,现在持股的公司,……都是小股东,公司成立时间也不是很长,规模应该也不会太大,那有没有公司治理的问题?当然也有。公司治理的一些基本原则,基本策略,还有一些基本的做法,是只要咱开公司就必须面对必须回答的一些问题。那今天呢,我就打算用大概两个半小时的时间,来跟大家系统介绍一下公司治理的一些基本问题,要面面俱到,还都要讲透,不太现实,所以重点呢,系统化的介绍一下相关基本的一些东西。帮助大家梳理一下相关的概念,建立一个基本认识,那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当然在讲的过程中,有一些问题,讲的比较粗浅,您觉得不够,那你就可以在咱们那个底下不是有个留言的地方,你可以把它提出来,或者是你觉得哪一块,你想了解,但我没有讲到,也欢迎您随时提出来了,我把这个手机拿在手边,能看见大家在这个留言区提问。


[逐字稿]公司治理与董监高履职


大家现到的就是我今天打算跟大家分享的内容,这么一个目录,主要就是想建立一个系统性的印象,大家可以把这个目录看一下,那接下来呢,我们就会一个一个的来说。


先看第1个问题,我会讲三个小问题,分别来回答一下,公司治理到底是啥?公司治理有什么用?以及公司治理的规则从哪来这三个问题。


公司治理是什么?


在讲这个之前呢,我得先分享一个这几年的一个经验。最近大概七八年时间,我给咱们中科院很多研究所,包括研究所创办的一些科技企业都服务过,在这个咨询和服务的过程中,我很明显的感到,研究所和创业公司,一个普遍问题就是对公司这种组织,以及这些游戏规则,不太了解,不了解就谈不上把它用好,这就是这些公司在运营的过程中,在一些管理问题上,在一些这个监管问题上,就经常出现一些纰漏,或者有一些困扰。其实公司作为一个组织,除了有人有钱,有一些财产,更主要的,其实公司意味着一套游戏规则。公司就像一个电脑,它是一个系统,除了有硬件以外呢,里面装了很多软件和算法。正是这套游戏规则决定我们为什么在做一件事的时候,会选择用公司这种组织形式而不是其他,公司又有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大家会选公司,其实看一下历史就知道,公司应该算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之一,甚至我都觉得比很多咱们科学家做的一些这个科技方面的创新还重要,因为它是个基础,如果没有公司这种组织形式,尤其是一直发展到今天这么发达的一种组织形式,可能就没有那么多的科技创新。那为什么会是这样子?这是一个小知识点,我觉得这个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前院长,克拉克教授,他总结的非常简明扼要,就是这公司的这4个特点决定了,我们会选择公司这种组织来实现我们的一些目标,去做我们的一些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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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特点就是股东在公司当中承担有限责任,以什么为限呢?以股东对公司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责任。那这个特点非常厉害,这样子就鼓励很多人去投资办公室,因为这个有限责任决定了他冒险从事的一些创业,可能存在的风险,是跟自己的其他财产,隔离开来的,这就会鼓励很多人去尝试创业,这是第1个。


第2个特点呢叫股权的可转让性,这个就造就了资本市场,或者说风险投资的这个发展。股东手里的股权没法流动的话,现在我们看到的这些投资机构就不可能去投资这些创业公司。之所以有资本市场、有风险投资这个行业,我觉得正是因为公司这种组织,他有第2个特点的。


第3,公司的法人资格,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意思就是,公司是一个人,他是独立的一个人,它独立于创办它的股东,它独立于公司的这些员工等等,他是一个独立的人,一人做事一人当,公司自己干的事情,公司来承担责任不会殃及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人,这也是一个风险隔离措施。


最后一个特点叫公司的集权管理,这个其实主要是说公司的股东可以很多,但是公司的管理不可能这么多人全上,对吧,有限公司最多可以有50个注册的股东,股份公司股东的人数没有上限,这么多股东,不可能都去直接参与管理,那就产生了这个问题,怎么管理呢?最早的时候股东比如说有几个人,大家不光是股东,同时也是直接管理这个公司,甚至还是公司的员工,公司除了股东就没别人了,对吧?这是最简单的最小规模的公司。这种情况下其实也就不存在所谓的集权管理,更不存在我们后面要说的这个,公司治理这样的问题。老板也是管理者也是员工,这个各种权利集于一身,这个时候其实不需要讨论什么公司治理问题。但后来发现这个公司,会发展壮大,尤其是现在我们所熟悉的,这些公司股东人数多,然后公司的管理运营很多工作,不可能是光有股东就能干,所以就产生了一种需求,什么需求呢?这是非常著名的一个说法叫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这么一种机制,股东投资办一个公司,但自己不管,而是交给董事或者经理去管去经营,这样的目的当然就是为了效率对吧,为了效率,因为股东要么没时间,管那么多事儿,要么没能力管那么多。用授权的方式,请董事和经理去替他管这个东西。但是授权有好处就是这个可以提高效率,但同时也带来一个问题,你授权给他,想不想给他一些约束,或者是对董事和高管进行一些监督,既要效率又要安全,既想授权,但是又要给予一定的约束和监督,这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公司治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经常有人问,公司治理跟公司管理有什么关系。仅就内部而言,公司治理主要解决的就是股东跟董事高管之间的关系。权限怎么划分,怎么监督。在具体的日常经营管理层面的一些问题啊,那是经营权的问题。所以这两个呢也就发展出两种学科,专门研究公司治理的学科,而管理学就是专门研究公司管理的情况,不一样对吧。


前面先铺垫一下,我们首先对公司这种组织形式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公司就相当于一台电脑,对吧,它是一个系统,他不光有硬件还有软件,而我们现在要了解的就是这个软件,对吧?算法都是怎么这个编辑起来的。接下来呢,我们就沿着刚才说的最后一点说公司股东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要分离,这是所谓现代企业治理的基础特征,对吧,就是这两权分离,那分离以后呢,我们就看到现在大家看到的这个公司的结构,内部来说,公司就有股东或者股东会,以及他选举或者委派产生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聘任的经理,经理再找到员工,这也是一个非常简化的公司治理架构,也是现行公司法上给的标准的公司治理架构。但是一家公司,或者一个公司治理的问题不可能只限于讨论公司内部的事情,因为公司不是活在一个真空里面,对吧,他一定要受到他所在的法律环境,他所在地域的政府的影响和约束。同时还要受到供应商、客户的约束和影响,还有市场包括媒体等等,这种叫市场力量的监督。举个例子,发生地震,有些公司不是要去捐款吗,大家可能都记得,那年地震的时候,王石给自己的员工讲说每个人捐款不要超过10块钱,其实要是论这个事儿呢,那是人家自己的事儿对吧,自愿的事,但其实后来事情的发展让我们感受到,一个公司不可能只在自己内部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其实他是受到了市场、社会力量的一些约束和影响,现在不是也强调,公司应该有社会责任嘛,对吧,也会受到这方面的一些影响,那我们在讨论公司治理问题的时候,就一定要把公司放在一个这么一个现实环境当中去考虑,那相应的,我们要说公司治理的这个要解决的问题或者是这个公司治理规则都有哪些的时候,就是既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上面那个圈呢,其实就是公司治理所关心的一些问题,底下那个圈呢就更侧重是属于管理学研究的对象。


[逐字稿]公司治理与董监高履职


规则最大的特点或者核心其实就是一方面给授权,一方面又设计了很多监督约束机制,规则从哪来呢?我列了一下。在这个公司内部,有这个股东的协议是吧,公司成立的时候呢,股东们还签署了一个公司章程,然后在公司成立以后,大家又制定了一些议事规则,还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这里面都包含了公司治理所需要的一些规则,规矩在里面,但最重要的是前两个股东协议和章程。除了内部的规则以外,或者说最直接的这个规则以外,其实每个公司在考虑公司治理问题的时候,必须遵守必须考虑到还有国家的法律,或者政府以及主管部门的一些监管要求,那我这里所说的法律呢,除了公司法这种国家的立法以外,我们还得关心在在司法过程中形成的一些更现实的更直接适用于这个公司的司法解释以及裁判规则,那这些就非常多了。公司诉讼现在也非常频繁,那中国的各级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过程中其实就形成了一些裁判规则,它不是全国人大出台的这个纸面上的法律,对吧,法院的司法活动所揭示的这些规则,我们把它叫活的法律,我们既要关注,既要学习和了解立法层面上的法律,更要学习和掌握活的法律。因为他们都会成为我们做好公司治理的非常重要的依据。除此以外啊,我在旁边还写了一个市场环境,市场环境下,你跟客户、供应商、一些合作伙伴签署的协议,也可能成为公司治理的规则。对上市公司更不用说了,他除了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章程之外呢,它还必须遵守他所在的那个交易所出台的一些规定,交易所不是政府对吧,交易所就是个市场,这是个商超,对吧,你在人家那儿摆摊卖股票,交易所也会出台一些相应的规则,也得遵守,比如说关于什么公开披露一些信息的规则啊。可以举个例子,也跟上市公司有关系,大家可以理解交易所对公司的这个影响。阿里巴巴当年上市的时候,先去的香港联交所,他想把自己的股票挂在香港联交所,结果呢,没谈成,为啥,因为那个交易所的规则是同股同权,就是大家是股东,一股就是一票,这个是统一的,但是阿里巴巴不想用这种规则,他希望同股不同权,所以就没谈成。后来就跑到美国去了,美国人家那个交易所允许同股不同权。过了应该没多久,香港联交所就深刻反思,说你看咱们这个超市定的这个规矩呢,丢了一个大客户,对吧?嗯。得改规则,把这个规则就改了,这个规则改了以后,小米和美团这两家公司就跑到联交所去上市,这就可以看到,这个公司治理规则其实跟交易所的这个规则也有一个互动关系。那咱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回答一个问题,我们老说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是啥意思?就是为了解决公司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经理,乃至于市场、社会等相关方他们之间的关系到底应该怎么安排?什么关系呢?其实最核心的关系就是公司的事儿由谁说了算,对吧,什么事儿谁说了算,就把这些规则定好,这就叫公司治理。所以我们总结一下,说什么是公司治理呢,公司治理就是关于如何处理公司以及各相关方关系的一系列安排,刚才也反复说,公司就是一个复杂适应系统,那公司治理的规则其实就相当于这个系统或者这台电脑的操作系统,其他的一些规矩啊,一些管理手段,管理工具啊,可能相当于应用软件,那既然是操作系统,其实也就彰显了这些规则对一家公司的重要性。


公司治理有什么用?


第2个问题是这个公司治理做好,有什么用?目的是什么或者它的作用是什么?公司治理规则其实就解决了两个问题,而且是两个矛盾的问题。公司治理规则设计的高效,那就公司经营的效率就好,对吧,另外一方面呢,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公司治理的规则,为公司的安全,运营安全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像刚才前面讲的很多公司什么都不讲了,对吧?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啊,还有像国内很多公司,侵占公司的财产,挪用公司的资金等等这一类的问题,之所以发生这样的问题,至少有一个原因就是公司治理规则有漏洞,他怎么就能把这么多钱拿走了?他怎么就能把属于公司的财产,搬到自己家去了,这肯定是规则有漏洞,所以效率和安全就是公司治理的两大目标,但是你也能很明显看出效率安全,这是个矛盾对吧,所以公司治理规则呢,其实永远都不是静止的,永远也没有一个标准答案,永远也找不到一个所谓的正确答案,因为它一直在变动,一直在发展。公司治理这个东西,它是有确定性或者叫科学性的一面,同时也有艺术性的一面,这个问题复杂就复杂在这儿。


公司治理规则在哪里找?


最后一点啊,公司治理规则去哪儿找,刚才我说公司治理规则就是这些红字,所以一家公司的治理规则就来源于这几个方面分成两类对吧,内部的和外部的,公司自己内部的这些规则,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把它给理清楚,设计好,这就是我们说的第1个大问题,是开头,先建立一个初步印象,公司治理,就是处理公司以及各相关方关系的一系列安排。


[逐字稿]公司治理与董监高履职


接下来呢,我就分别来说一下公司,尤其是咱们中国法律环境下,公司治理的情况,我会重点说一下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运行规则以及担任董事、担任股东,都有哪些权利义务。在讲这些之前,我想先单独说下法定代表人。很多人搞不明白,法定代表人在一家公司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有什么样的权利,又可能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其实很多人是有很大的误会,再加上最近这个当当网的案件,很多人也在讨论这个,把公司的公章拿走,就算是控制了一家公司吗?就会有这样的问题,那我在第2个这个法定代表人这一块,跟大家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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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分3点来说吧,第1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什么意思?在法律上,公司被当作一个人,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但是毕竟他跟你我这种自然人不一样,我们可以自己说话,表达自己的一些意志,但是一个公司也是一个人,所以公司内部呢,就会有一些机关,股东会董事会高管等等,那这些机关,谁能对外代表公司做出意思表示?为了提高效率,为了方便,咱们国家的法律就规定,公司设一个法定代表人。很可惜啊,咱们的公司法上,对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其实是非常少的,就提了一下说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就没了。那第1个问题是,到底谁是法定代表人吗?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用什么人来当,经常有人来问我说哎呀,这个好像,法定代表人这个风险还挺大的,动不动被拉什么黑名单了,限制高消费了的呢?我能不能不当,请一个无关紧要的担个名。这种问题都很奇怪,因为法律规定非常明白,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是经理,至于具体是哪一位,是哪个角色来担任法定代表人,那个公司自己在章程里面规定就可以了,这是法律授权公司自己来确定的事项,那这样子的规定也就同时就限制了或者也同时说明了,法定代表人这个职位,这个身份有什么样的权限?


刚才我说了,法律上对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很少,其他地方也没有专门一条说法定代表人有哪些权利,有哪些义务,我们只能总结一下,结合法学上的一些理论,结合实践的一些操作,包括公司治理的一些事件,总结一下:基于法定代表人这一个身份,其实只有一个权力,就是它是法定的能够代表一家公司的人,具体工作上就是签名,对外签署一些文件的时候签字,这叫法定代表人。这有什么意思?他好像没什么决策权吧,实质性的权利呢,法定代表人其实是没有的。所以就有了我PPT上写的底下的这两个,如果是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是法定代表人,那这个角色呢,等于同时具有了董事长/执行董事的权限,再加上他本来就有的对外代表权限。至于一个董事长或者一个执行董事又有哪些权限?咱在这儿呢先不展开说,一会儿后面讲董事董事会的时候再说。那如果是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他就是总经理的权限再加上对外代表权力很简单是吧。


法定代表人这个权力,换个角度来看,对公司来说风险很大,因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就可以直接代表一个公司的意思,所以我就决定什么,比如说,公司要跟供应商或者要跟银行签一个合同。只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司的盖章,对方该签字的签了,盖章的也盖了,咱们这边公司呢,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签字,这个合同成立有效,这个合同是有效的,除非发生一些别的什么特殊情况,比如是被拿枪指着签的字啊什么的,那是特殊情况对吧,正常的就是你自己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签的,那他就能够代表一个公司。合同将来的义务,合同义务就是有咱们这家公司来承担,而不是由这个法定代表人个人。顺便也就说了跟公章的关系,我总结一下,公章,正常情况下也是代表公司的,但是公章有可能造假呀,对吧,公章可能是被偷走了呀。相对来说签名,我觉得比公章更靠谱,这是从理论上来讲是这样,大家这么多年的习惯是既要看到签字还要在公司盖章,对吧,嗯,还不放心的话还要到公司去,当着人家的面把通过这种办法来解决了,所以那个李国庆把公章当那么多公司的那个公章拿走,他是不是就能这个代表公司盖章就那个有效吗?公司就要承担责任吗?不一定的,那应该说不会的,他把这个事搞得这么,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对吧?,都知道他不是有权代表人家公司的人,他只是盖章人家公司也都不会接受。他们抢公章其实是没有什么用?所以我就开玩笑说这个没用,抢公章还不如去拿到网站后台密码,那个威力更大,那面肯定急了是吧?因为直接影响到这个业务,文章其实没什么太大用,这个其实这两年也处理过好几个类似的这个斗争的案例,又是抢公章的都有对吧?暂时会造成一点不便,但是说到根,说到底是没用的。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当了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哪些风险法律责任,要不要承担民事责任就是赔钱对吧?要不要被罚款,会不会还会面临刑事犯罪要承担刑罚的这种责任?很多人特别关心这几个问题。


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首先,刚才前面咱也说了,这个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义签的合同啊,借钱啊等等职务行为,职务行为的后果,公司来承担,而不是个人的,否则就违背了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最基本的一个特点是吧?正常的职务行为当然是由公司承担,但如果是这个法定代表人违法行为或者是越权行为,公司做成这个损失带来损失,那怎么办呢?那公司是可以因此来追究这个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我想起个例子,有一些公司,可能会被自己的一些熟人或者是合作伙伴什么的请求,要去银行借款,人家银行要求找一个担保,保证人对吧,你们能不能帮忙盖个章,就在那个保证书上,或者是这个保证协议上,担保协议上盖个章,这个法定代表人有可能就直接去干了,但其实公司章程明确约定说不管多大金额的对外担保,都必须经过股东会的同意,签这个字或者盖这个章的时候,对方不一定知道你公司章程是怎么规定的,对吧?所以这种行为呢,就导致公司还得承担责任。另外一种情况呢,就是,因为这样的行为公司遭受了损失,那就可以向法定代表人个人追偿。对外担保是不是要经过股东会同意或者董事会同意?这种规则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公司治理规则,法律上并没有写得那么详细,对吧,我们一定要在公司章程或者是公司内部的议事规则等等文件当中给予细化的规定,否则就有这种风险。这种行为是不是有效其实实践当中一直其实还挺有争议的,对吧,我们看很多判例,各种办法都有,但是既然有这个风险,我认为是可以提前这个预防的。


公司可能欠别人钱,然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也会受牵连,被限制行动,被限制高消费,我们要明白那个不是法定代表人自己要对谁承担什么责任那个事,完全是因为你是这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以被自己的公司连累,要受到这些限制,这是一种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因为是法定代表人被处以行政处罚,那这种呢?比如公司如果偷税漏税,税收行政管理过程中很有可能也要限制法定代表人行动也会被限制高消费,对吧,这是这个行政责任。


第3种刑事责任很严重,对吧,这个也是风险最大,其实从这个法律风险管理的视角来说,我一直就说真正的风险,这是刑事案件,赔钱什么的,那都不是特别害怕对吧。法定代表人承担刑事责任可能的情况有两种,一种就是,我们刑法上规定了大概有100多个,单位可以构成犯罪。单位犯罪有个特点,一般同时会追究单位的直接负责人,犯罪行为直接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就很容易被认定为直接责任,当然了。原则上都是直接责任,但如果真有例外,那是可以被免除的。


有个指导案例就很典型。咱北京延庆那边的一个公司,王璐琳是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这个公司被发现有偷税的情况,那自然就会考虑是不是把法定代表人也列为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告,就会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用证据来说明,他虽然是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但其实从来没有参与管理。无证据证明王儒林具有决定批准权,指挥企业人员不列或者少列收入从而偷税的行为,没有参与过这个事情,那就不认定他是这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那当然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也好险啊,对吧,这是第1种情况,因为单位构成犯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呢同时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完全是因为他个人的行为,但我觉得,跟法定代表人这个身份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直接的必然的联系,你比如说因为他是公司的人,就有机会触犯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这一类的罪名,那这个就不是因为单位怎么那完全是他个人的犯罪行为。不做这些事情,那自然也就不会触犯刑法,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啊。


刚才说了一下法定代表人的问题,因为在咱们国家至少这个惯例上,对法定代表人,对公章,其实习惯上还是有很多错误的认识,跟法律上的最终的认定啊,其实是有一些出入的,所以我就特别把这个单列出来,先说一下。


[逐字稿]公司治理与董监高履职


第3点呢。在公司的那些机关当中,我认为董事会再加上他找来的高管,这是公司治理的结构中最核心的,最重要的一部分。所以这个问题说的稍微会详细,后面讲到股东会监事会,相类似的一些内容,就会稍微简略。这一块呢,说5点。


第1个就是董事跟公司,或者是跟股东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第2点呢,作为一家公司的董事,你对公司要承担什么样的义务,我们会讲两种义务,勤勉和忠诚。第3个呢,讲一下董事会是怎么运作的以及董事会作出这个决议,什么情况下就会无效,什么情况下会被撤销?什么情况下又会被认定不成立。第4个呢会说一下高管的事情,因为我们公司法上的把章程当中也罢,很多时候吧,董事高管放在一起来说的,所以相应的规则是一致的,我就把它放在一起来跟大家介绍。最后单说一下执行董事。


先看第1个,董事跟公司股东之间是什么关系?这个有很多误会,我们这些初创公司啊,规模也小,股东跟公司之间的关系其实非常紧密的,所以很多人就认为这个董事是代表股东啊,然后就带来很多困扰,有个股东会,又有一个董事会,董事会跟股东会不是一样的嘛,或者比如说单位,自己的一个员工去他所投资的一个公司当董事。董事是不是就是股东代表,董事跟股东代表又是什么关系?这一块呢,一个基本的认识都错误了,所以我要特别的澄清一下,董事,这是一个个人行为。我自己也在很多公司,给人家当董事或者独立董事,所以对董事这个角色呢,现在不光是有研究,在实践当中自己也体会了一下,这个董事啊,跟公司之间到底什么关系?


第一。能够去给一家公司当董事,一般主要就是股东委派,或者股东会来选举,具体是怎么产生公司章程自己来,约定来规定就可以了,这里的基本基础知识就是,有限公司的这个董事会是3~13人,没有规定说必须是奇数,只是习惯上我们建议不要搞。股份公司的董事会是5~19。


第二,董事与公司之间是委托关系,什么意思啊?你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而不是代表某个股东的利益。你跟我说按照股东利益跟公司利益是一致的,这个话是你没用的对吧,我们要理解,公司是公司,股东是股东,他们的利益往往是一致的,但不一定,要不然就不会存在股东把公司的钱拿走,还算侵占,不都是自己的钱吗?董事即使是股东委派和选举的那只是说董事怎么产生,产生以后,董事就是代表公司里,而不是代表股东利益,这一点要特别强调,因为这个直接就影响了,一会儿我们要讲的董事的义务。


第三点呢,董事在任职期间,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离职,那两种,一种是被动的,被撤换掉了,一种是总是自己不想干了。我分别说一下,股东当然可以随时把董事给换掉,但是跟当时产生的形式和要求一样,该选举的选举。现在法律上默认的规则呢,是不需要任何原因,就可以不让你干了。默认的规则是这样,但是,很多公司都在自己的章程把这个默认规则给改了,或者叫细化了,有些公司可能就规定了说,一旦当董事,每届不是三年吗?在这三年内如果不出现以下情形,就会列一些具体情况,比如说连续两次的连续三次都不出席这个董事会,或者是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不准撤换,这样这个约定是有效的,这就变成有因撤换,不出现这种情况是不能换,这是他们选择。这儿我想起有一个金色降落伞,是在公司收购和反收购的斗争过程中搞出来的一种东西,董事高管有实际控制权的一些人,他们可能就会想尽各种办法,在公司的一些规则当中,写上一条说,不准撤换,或者是要给被撤换的董事高管一大笔补偿,所以叫金色降落伞,这是第1种,是被动的,被撤换掉的这个情况。第2种呢,董事跟公司是委托关系,所以他们俩之间因为待遇等等这种问题发生纠纷,就不属于劳动纠纷,而且往往呢,这种纠纷法院可能处理不了,他认为这是公司内部的事,内部治理的问题,这一点也要注意一下。能不能辞职啊?我们在这几年已经办了好几个这样的事情,就是一些公司可能经营的不好,或者说高校院所跟一些企业合资设立公司,当初好的时候呢,都没问题,双方也分别派了几个人去做董事,后来就遇到矛盾,干不下去了,合作要破裂,但是这种合作关系彻底理清楚,隔断其实是非常难的,我们手上有好几个这样的事情,好几年都没法推进,背景太复杂了,这种情况下呢,有一个问题,就非常这个紧迫,得想办法给办了呢,你这个合作不是弄不成了吗?现在黄了吗?或者是僵在这儿,但是被高校院所派去在那个公司担任董事的那个人,还得去干自己的事儿啊,能不能自己另外在办一个公司、自己创业,这个时候就面临一个问题,你在被人家换掉之前,你就是这个公司的董事,董事具有相应的义务,我们以后要介绍的,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义务就是勤勉义务和忠诚,你不能脚踩两只船呀,那你就得辞职,但是说实话,当然可以辞职了,但是这一块,我们的法律上提供的规则很缺乏可操作性,我们遇到好几个事情都卡在这儿,辞职怎么辞啊?给谁辞啊?股东会在哪里?要给所有股东都发一下吧,跟公司法定代表人那一块也发一下吧,写个辞职信对吧?但是法律上又说,你辞职可以,但是在股东选出新的这个懂事之前呢,你还得继续履行职务,尤其是如果一个公司的董事会一共就三个人,你现在要辞职,那不是就低于法定人数了,所以你不能,你即使辞职了,在人家选出新的董事之前,你还必须履行职务,这就很尴尬。那这种问题怎么解决呢?其实就得靠公司自己在写章程的时候,或者在其他的一些规则的时候,把这种事都考虑到。谁规定的基础,细化一下说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这种约定法律是承认的,是有效的,那这样子把一个不可操作的或者操作性不强的一个规则,给自己设计一个落地性很好的规则,遇到这种情况,按部就班照章执行很顺利很简单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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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想强调一下,董事是以个人身份去任职的,将来承担责任,也是个人,而不是派你去的那个单位。既然存在这种法人股东,那我们一般都会建议咱们单位,比如说这个空间中心段或者某个研究所,就应该有这么一个制度,规定派谁?怎么管?得有这么一个规章制度,这叫外派董监事的管理制度,这是一个建议,是吧,我们给很多研究所都审查过这种制度,最近这两年,全国各地有很多新型研发机构,包括事业单位、公司制的都有,他们找我们把全套的制度给制定出来,其中一个就是外派董监事的管理制度,结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结合咱们单位的一些管理上的习惯和要求,等等,制定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管理制度。


最后一点,董事不是非得是这个股东的人才行,所以董事会里面有可能有一部分被叫做内部董事,一部分被叫做外部董事,这个外部董事就指的是完全从社会上找来的人,比如我在某公司当董事,完整的叫法叫外部非执行董事。在公司治理实践当中发现,如果董事都是股东自己人,那就会发生一个很尴尬的局面,董事会虚设了,尤其是对国有公司,国企改革这些年也在强调说一定要有一些外部董事。对上市公司来说就是就是证监会的一些规定了,强制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里面必须有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这是在强调董事的独立性。


最后说一下董事的报酬、考核和激励。我看咱们提问的时候,也有老师提到这个问题,董事跟高管在这件事情上我觉得是一致的。原则上董事的报酬由股东确定,至于是该定多少那就是定价的事情,对这样的事情没有正确答案对吧,你可以用对比法可以参照一下市场做的调研,这种公司,这种发展阶段、这种规模,这样的角色一般是什么样的?噢,这个要强调一下,很多公司给董事没有报酬,当然也可以了,只要大家愿意没问题的,尤其是本身董事就是股东,但要强调一下就是有没有报酬跟董事将来承担责任是有关系的,我一会儿再讲,董事的义务的时候,再说一遍。董事如果从公司拿报酬,现在税法上一般操作是把这个报酬不按工资对待,而是按劳务报酬所得来对待。公司对自己的董事,或者是股东会对董事要进行考核和激励,她也得关注董事有没有尽到勤勉忠诚的义务,是不是发挥了该发挥的作用,对吧,进行考核考核我觉得跟一般的其他的一个考核道理都一样,你得有目标,得有细化的,可衡量的一些目标,然后相应的报酬待遇呢,跟这个目标挂钩。我觉得没什么高深的,只不过要做好了要下功夫去研究,去调整那个度。激励这一块呢,工资已经不够了,不足以激励,那现在很流行就是做股权激励,董事高管都可以参与这个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怎么做?嗯,这个主要的这个逻辑可以简单说一下。公司的发展战略细化成中短期的目标,中短期的目标会决定在相应的阶段,公司的组织架构,以及这其中的董事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职责,这些就可以梳理出来,一旦继续确定以后呢,就能确定给不给股权?给多少股权?收不收钱?定价怎么定,将来退出又是怎么安排等等这一系列基础性的操作呢,就可以出来了,因为股权激励的问题挺多对吧,我之前也有一个课,可能过一阵子还会再录一个视频课,来专门分享和讲一下,公司的股权激励到底应该怎么。


董事的义务。担任一家公司的董事,法律规定的义务两大类,勤勉和忠诚。我先说忠诚义务吧,公司法的第148条,列举了一些说不得有以下行为,你大概浏览一下你就看出来了,忠诚义务。不能损害公司利益。其中大家可以特别看一下,第4项和第5项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关联交易,你是董事,对吧,自己跟公司交易,那这个很有可能是输送利益,这是不忠诚的表现,第5项呢,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之便,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你不能跟自己担任董事的这个公司抢生意啊,这也是一种,你如果这么干,这也是一种不忠诚的表现,那违反了这些规定挣了钱,最后一句话咋说的,董事高管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其他的象不能侵占,不能收受贿赂,不能侵占公司的财产等等,也是属于这个忠实义务的内容。


这是第1种义务叫忠诚,另外一种叫勤勉,或者法律上叫注意,就你既然是董事,那就是要在其位,谋其职,而且要谨慎。要求董事在签字在同意什么事情或者不同意什么事情的时候呢,一定要先做一定的尽职调查,你不能啥都不看,啥也不了解,光签字审批。我之前跟那个公司签了很多文件,他们往往是说,这个事情非常着急很简单,没事儿,你签个字就行了,甚至我记得有些公司很离谱,来找我签字的时候光带了一个签字页,说你给他们签个字,那我能去吗?我都不知道抢了个啥,对吧,所以不仅是要看是一个什么样的内容的决议,更要进一步了解哦,这是一个什么事儿,为什么要做这个事情?我是同意是怎么考虑的,我不同意又是怎么考虑的对吧?相应的这个尽职调查有相应的这个考虑,那这样才算。要补充一点所谓的安全感,什么意思呢,董事也是人啊,他即使做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即使尽到了相应的这个注意义务,也有可能做出错误的决策,事后证明是错误的决策,对吧,那不能以成败论英雄,对吧,没弄成然后就怪罪说,那你们当初怎么决策的,如果这么弄的话那就没人愿意去干这个工作了是吧?没人愿意去决策,所以这个在实践当中,其实有一个原则,我说的这个虽然立法上可能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我刚才说的活的法律当中,就是司法实践当中,法官在认定你作为董事到底有没有尽到勤勉义务的时候,他往往会引用这么一个原则叫商业判断原则。意思是根据当时的客观情况,当时你已经尽到了最大的努力,所以对最后的那个结果呢,是需要容忍的,所谓的商业判断这是商业的事儿,对吧,商业就是有风险啊,叫商业判断原则。


[逐字稿]公司治理与董监高履职

这是勤勉义务和忠诚义务,那我们还得反过来再说一下,如果一个董事违反了这两项义务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第1种呢,损害公司利益,像刚才讲的,你这个把公司竞争对吧,或者是跟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进行,给自己进行利益输送,这些都属于这个损害公司利益,当然还有一些情况是,因为董事高管的一些行为,损害的是股东的利益,比如说已经决定分了,但是把钱老不给人打,如果被证明给人家股东造成这个损失,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3个呢,其实一类犯罪就是玩忽职守。这个是比较严重的一种责任。你比如说董事们在作出决策的时候,说要给一个公司借5000万,结果呢,对那个公司最基本的一些情况都不了解,可能仅仅因为跟那个公司的一个这个总经理张个人很熟,然后就把钱借给那个公司,结果没过几天那个公司呢就不见了,对吧?或者是垮了,根本就不可能再花那些钱了,那这种情况呢,就是这个万物之始,玩忽职守,然后在这个过程中就用到了我们刚才强调的那一点,在尽到了这个勤勉义务,就是看你有没有做那些必要的尽职调查,如果各位老师有担任董事的话,就一定要注意,董事的决策方式是开会一定要记得重要的一些决策事项好留好大家签字的会议记录,因为你到底有没有发表相应的这个质疑的这个意见等等,都得有证据来证明,开会的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就非常关键了,到时候真的出了事儿,其他人都同意,就你一个不同意,那你是可以不承担责任,但你得拿证据出来啊,你把会议纪要拿出来说,你看上面大家都签过字了,里面明确记载,我是当时投的反对票对吧,我质疑了,那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包括前面讲的那个损害公司利益的赔偿责任也一样都得举证嘛,对吧,主要的证据去告,每次开会过程记录,来作为证据。这是这个第3点。那第4点呢,就是董事个人,跟刚才我前面讲法定代表人一样,董事个人的一些行为,也可能造成他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职务侵占,还有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内幕交易罪,操纵证券市场,操控这个操纵证券价格这样的犯罪,都是因为他个人的事情。这是董事的勤勉义务和忠诚义务,如果被违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个司法解释的条文,大家可以看一眼,为啥要把这个单列出来,这是我们在这个前两年遇到过这么一个事情,本来是个公司股东给公司的出资没交,那是股东之间的事情,但是司法解释上规定是,如果股东该出资没出资到位。或者是出自以后又出逃,承担责任的当然是股东自己了,但是这里就要求相应的这个董事高管要承担连带责任。那这个这个事情呢,对董事来说,也是一个特别要注意的,那咱们公司的那个公司章程里面,关于股东出资的期限,到底规定的是哪天你就得关心了,对吧?他是不是按时足额的出资到位了,同时也要尽到注意义务,要给予注意,要注意这些所谓的注意,一定是要有动作,一定是要有证据的,对吧?通过各种这个会议记录,或者你发的各种函件等等来证明,你做了这样子的工作,尽到了勤勉义务,好这是第2点。


最后有几个建议,第1个公司最好是制定一套比较详细的,关于董事怎样就算尽到勤勉义务了这样的具体的规则,比如说董事必须这个按时出席董事会对吧,如果连续或者是累计两次或三次,没有开会,那就说明没有尽到,基本义务,这些呢法律上没有规定的,就得靠各个公司自己,根据自己的需要啊,明确。调查一定要做,尽职调查其实是做很多工作都需要做任何的决策呢,你是需要信息的,你是需要真实的,准确的信息来供你作出相应的判断,那你必然要做尽职调查,所以,嗯,根据事情吧,根据具体的事情,或简单或复杂,做一些相对于那个事情的重要程度,相当的这个。最后一个就是我刚才反复强调的一些证据,表现形式,比如说会议记录,注意保存证据。这是董事的勤勉义务和忠诚义务,就说这么多。


第3点呢董事会的运行机制。一家公司的董事会有什么样的权力呢,哪些是归董事会来决策呢?那法律上是给明确列举了一些事项,那一般公司的章程就直接把这一条抄过去,那我要强调一下,里面列举的这些权限呢,你会看到,有一些是制订,对吧,制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这个决算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亏损方案,那个钉是这个言字旁的订对吧,意思是他起草这个方案也要通过,但是他最终拍板了,还是得交给股东会,对吧?董事会其实就是两个权利,一个就是这个生产经营方面的一些决策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另外一个权力就是用人权,但这个不是一般的员工对吧,这是这里面列举的第9项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这两个是一个定事儿的权利,一个是定人的权利,董事会就这两个。那生产经营这一块呢,法律上给的这个规则其实是比较粗的,所以最有价值的一条是最后一项,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这点特别伟大的,意思就是,具体你们每个公司想怎么来,或者怎么来分配公司公司相应事项的决策权你们自己定,很可惜啊,大多数公司都没有用好这一条,根本就没定对吧,完全抄法条,法律怎么可能考虑到你们公司的情况,对吧,它只是规定了一些这个普遍性的问题一般性的问题,肯定没有考虑到你个性化的一些需求,那我就会鼓励各个公司自己摸索着,在自己的章程里面,在自己的议事规则里面,对董事会的一些权限呢,进行个性化的设计。会提醒各位注意的几个问题,第1个,如果要自己设计这个董事会的权利的话,要么是在章程里面,要么是在协议里面,对吧?那第1点需要提醒,如果咱们一个公司股权融资的话,专业机构的融资,那跟他们签署增资协议或者投资协议的时候,你一定会看到一个一种条款,叫保护性条款,俗称一票否决权。其实就是在重新设计董事会,包括股东会等等,他们的权限,意思是就说呢,比如说那个选董事的事情对吧,法律上规定就是过半数同意就行了,但是协议里面说,这一条我们改了,是过半数,但是同意的那一半里面得有投资人,这就是一种特别设计了对吧,他不同意这事儿就办不成,你看董事会权限到底是啥?是会在协议里面进行约束的,那你也得遵守啊。你可以自行设定一些个性化的安排,但是相应的约定不能违背,法律已经有了强制性规定。举个例子,比如说法律上明确规定这个公司的增资,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等等,这些对公司来说,姓名攸关的事项。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决定,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那我们之前就遇到好几次有些公司呢,就想这样麻烦,他想打这项权利直接给董事会。那理由呢,其实最简单的理由就是你这样的约定直接违背了强制性规定,因为法公司法上啊,有很多地方都有一句话,这句话非常有名非常伟大,非常神圣,这句话就半句话,叫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凡是有这半句话的地方,这是你可以自定义的地方,凡是没有这些花的地方呢,原则上来说,那就属于强制性规定了,不能自己改,不能自己删,对吧,这是第2点,章程跟协议要自定义的话,自定义规则的话不能违反强制性规定,最后呢,提醒一点,这是最近我们这几个这个叫新型研发机构的建章立制过程中看到的,那大家都特别关心,说章程是章程,议事规则也有,但是那些都是比较泛泛而谈的,都不够具体,我们希望把我们认为特别重要的一些事儿单列出来,制定一些决策的程序决策的要求,嗯,最关心的就是对外投资,但有些研发机构还要做那个叫项目管理是吧,都要计划资产处置,重大资产处置,嗯,还有这个叫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对吧,这一类的这个东西呢,我认为也在这个自定义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呢,可以单列出来,专门考虑,专门来制定一个制度安排好,到底是由谁来决定怎么决定把。越具体的操作性越强,我的理念就是,聊胜于无,其实很简单,你先用,然后再做这个做的过程中不断的优化,不断的总结经验教训,不断的升级换代,逐渐的咱们的这个游戏规则就越来越成熟,这是第3点。


刚才说的是董事会的权限,那董事会是怎么开会呢?这个简单说一下,因为公司法上规定的其实也非常清楚,结合实践当中遇到的问题啊,我得提醒一下。如何召开董事会是,很多公司都是直接就拿着董事会决议去签字了,如果全体一致都同意,然后大家都签了,这没事,有争议的事项,就要小心,你不开会或者没有按照法定的或者章程规定的程序开会,就会导致搞出来董事会决议啊,你看起来好像过半数了,但很有可能被撤销,甚至因为违反程序,根本就不成立,这不就白搭了吗?所以这点一定要强调,开会方式可以灵活一些,是现场会还是视频会还是什么电话会,这些都可以,但是要提醒各位开会跟你直接传签是不一样的,直接传签那个就叫没开会,嗯,要求就非常严,必须全体一致同意,只要不是全体一致同意,你就要开会,就要有通知要提前多少天通知,那结合实践当中的操作,我就提几个建议,第1个法律上对董事会开会这个程序规定也比较粗,那我们在自己的章程里面最好细化一下,明确规定要不要提前通知,提前几天通知,都规定一下,董事会你可以时间不要搞太久,那你就规定在章程里面,然后再细化一下,通知的时候都通知了,因为我也遇到过,通知我开会,发了个微信说,嗯,这个。这让我咋去开嘛对吧?你提前两天意思就是你提前告诉我,让我安排好时间,但更重要的是我要提前研究和思考一下,这次开会的议题是什么?我的观点是什么?我如果还想做一些所谓的尽职调查工作的话,我我是有时间的对吧,那你通知的时候,那个通知书应该介绍哪些背景情况?应该给董事提供哪些材料?这些也可以在章程里面做一个规定。或者在那个议事规则里面作一个规定,第2点要建议的是,法律上也没有规定,董事会到底几个人来看就算有效。老有人问说,唉,那一共三个人,是不是两个人在那个人不来这个会也可以,当当网这次据说就是这样子干的对吧,说开会也通知于了,只不过他没来而已,对吧,这种情况,嗯,当然这是已经出事了,出现矛盾了,才遇到这种情况,那我建议,一开始在章程或者议事规则里面呢,就明确规定说,我们董事会必须全体一致参加才算有效,或者呢,2/3以上才算有效,低于这个规定的人数,形成啥举动不能,对吧,这个事也要靠我们自己在章程里面去。当然还可以在根据你自己的需求,对吧,你们公司自己的需求,看还需要再加一些别的什么细化的这个规定,这就是开会的规定,一方面是公司法上提供了一部分的规则,但更多的细节呢,嗯,操作层面的一些呢,规则呢,还是需要靠这个公司自己在相应的文件当中去规定,这是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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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效力问题。董事会决议跟股东会决议统称公司决议,都可能存在无效可撤销,决议不成立这三种可能,尤其是在大家发生争议甚至是股东们打架的时候,这种情况很复杂对吧,但最后表现出来的法律问题就是董事会决议是不是有效?股东会决议是不是有效,对吧,这个我们很多客户其实也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处理起来其实很被动,包括刚才说的这个当当网的这个事情,李国庆他们号称说自己这个做出了什么股东会决议等等对吧?那到底有没有效力,其实就是我们这儿说的这几个问题,我们分别看一下,什么情况下决定会无效呢?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主要是违法内容啊,就那个决议的内容决定要干的事儿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这很好理解,对吧,法律禁止干的事情,你们做个决意要干那肯定是无效的,第2种决议可撤销,这个就是纯粹是程序问题,开会的召集通知,开会这样子的程序有瑕疵,导致相关的股东就可以去要求撤销这个决议。程序有瑕疵,指的就是我们刚才前面反复强调的,法律上规定的程序,公司章程里面规定的程序。如果有瑕疵,比如说,人家有一个股东,根本就没接到你的通知,你往回开了做了个决议,那人家知道以后呢,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这个公司的决议,如果公司决议的内容不是违法违法是无效的啊,如果是违反章程规定的,可以要求撤销,比如我刚才讲的有什么对外借款权限的安排什么的对吧?有可能人家说只要对外借款,嗯,100万单笔100万以上就必须股东会同意,就以董事会作了一个决议,那这是违反章程,对吧?那人家相应的股东呢,知道以后就可以进来了,要求撤销这个决议不成立行了,但是这块要特别注意一点,就是这个撤销权呢,是有一个期限,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内。这个要求还是挺严格的,因为他不是说自己知道的事情,他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这个要求非常难,非常严格,应该记得那个勤勉注意的义务,你要及时掌握公司最近做出什么样的决策了,你要及时来获取这样的信息。当那个司法解释后来也这个补充了一下,说如果程序上的瑕疵只是这个一些微小轻微的这个瑕疵,那不会对结果产生什么实质影响,法院也不会撤销,这纯粹是从这个节省司法资源。提高效率角度来说呢,比如说,本来应该提前15天通知的,结果我只提前了10天通知,但是其他的程序呢内容呢都没问题,撤销了按照法律规定或者规定的程序再来一次,结果依然还是这样子,那这样,这种情况就没必要在矫情了对吧,你不要再撤销。决议不成立,这个跟前面那两个完全不一样对吧?那两个一个是内容违法,一个是内容违反章程或开会程序问题,有瑕疵,决议不成立就是说根本就没这事儿,对吧?都不谈什么无效还是撤销,是根本就没这个决议,列举了几种情况,你会看到没有召开会议,没有召开会议,所以,除非全体股东大家都签字了,那这个绝对没问题,只要有一个股东没签字,你又没履行那个召开会议的这个程序,那就可能是这个决议不成立,对吧,开会了,但没有对相关事项作出表决就是这个决议里面,决议的时候可是6个一提,那其中一个根本就没表决,关于这一项的决议就不成立。出席会议的人数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那就是刚才前面讲的,咱们章程里面如果有规定有效人数的话,对吧?这个没有达到有效人数,这个决议不成立,第4个就是表决结果没有达到相应的这个比例,去具体看,没有特别约定,这就是三种情况对吧,决议效力可能存在问题或者瑕疵的,被否定的三种情况,底下有写一个判例,这个我把这个判例名称都写出来了,但情况其实很就是最终处理案子的话很简单,背后的那个斗争非常激烈对吧,但处理这个纠纷的时候很简单,就是这个,当时这个开会啊,根本就没有通知人家,偷偷自己开会。这个判例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自己查一下啊,在网上就能找到,我就不展开说去他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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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董事会的运行机制以及效力。刚才说的董事会有两项权利,一种就是生产经营的决策,这个就是对事的权利,具体看是什么事儿对外投资,还是这个借款,还是处置什么资产等等这一类的事情,公司章程或者其他议事规则当中可以分配约定。另外,就是这个聘任公司高管这个权力。由董事会来聘任的高管跟董事会其实是一种什么关系呢?我刚才一开始不是也说了吗?董事往往是连在一起的,其实他们一起承担了这个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监督的职责,嗯,董事会数股东的选举和委派对吧,代表公司来对一些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然后他要执行这些决策呢,就得有人啊,所以就有一个经历,法律上叫经理啊,我们一般实践当中我看大家都叫总经理,就是一个意思啊,具体的这些事情都是经理带着自己团队这些员工一起来执行了经理的这个职责,经理的职责,我在这个PPT上呢,也简单摘了一下,对吧,公司法上有明确的规定,但其实你可以看出经理的角色主要在于执行。允许公司章程对总经理或者经理的职权,另外在做一些规定,对吧,有些公司为了追求效率,啥事都找董事会太麻烦了,对吧,尤其是一些董事都不在一个地方对吧,太麻烦了,所以呢,对一定额度的这个事项,比如说资产处置或者或者是这个对外投资,他就授权,一定范围内的这个行为的话,就是授权经理自己决定,这是为了效率问题,那同时也就承担了风险,对吧?尤其是经理总经理是一个职业经理人的时候,所以其实说到这儿啊,这个从股东到董事,从董事到经理,就是一个层层授权对吧,但又重重监督和约束的一个关系。这个对初创公司来说,这三个好像是高度统一的,股东尤其是大股东创始人股东,股东又是董事,同时还兼着总经理,对吧,高度统一,那这个情况下其实不太存在什么授权啊,这这样子问题,但公司稍微复杂一点儿,又有外部股东进来,外部投资人,对吧以后股东的多元化,那这个时候就显现出来了,你股东到董事会到经理这个层次感就出来,这个授权关系,这个监督关系的必要性,也就显现出来了,那相对来说呢,股东离公司就越来越远了,具体的,这个事情大多数都是由经理和董事董事会来决定的事情。对一些小股东来说,准确的及时的了解一下公司发展的进展情况,可能都没那么容易。那这个时候其实就发生了一个问题,就是所谓的内部人控制的问题。能不能及时的就行使他那个叫知情知情权,能不能及时的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与执行的这个情况,其实就需要设计一个机制,来实现他的这个诉求,那这个时候其实就跟你在章程当中分配或者设计经理的职权,以及他的义务的时候有关系了对吧,这是这个高管这一块,那我前面说了董事高管在研究的时候,往往是放在一起来说的,所以同样也面临一个,你能不能好好干呀,对吧,董事高管都好像是在替别人打工吗?不是那么准确,但是大致就是这么个关系,要不要努力干啊?干得好怎么样都不好。其实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对吧,就是考核与激励,那办法呢,一样还是前面讲的薪酬。可以是现金奖金,也包括现在越来越流行的股权激励,当然具体的股权激励的很多工具嗯,是手段对吧?是这个什么虚拟股还是期权?他是这个限制性股权,万元,一会可以在股东那一块的时候,稍微再展开一下,这块我就先不说她对吧,具体怎么考核?这不是一个有什么正确答案的问题,这个真的是每个公司自己要下功夫去细化公司的发展目标,年度的发展目标,拆风道,不同的这个岗位或者不同的人头上去对吧,考核就是一个目标对齐的问题。是吧?就先这么说嘛,这个如果说关于董事高管的这个考核与激励问题,各位还有什么具体疑问的话,我们可以单独提出来,在具体聊好吧,具体来交流,这些实践性就非常强了,我也是多亏这几年深入参与了几个公司的管理工作,才能体会到它不仅仅是个合规问题,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对吧,更多的事情管理上的技术问题艺术问题,这个我们可以单独来交流。前两天有人还问的一个问题,就是他说现在很多公司流行各种O。CxO对吧?Cxo都是什么意思啊?其实那些东西都是应该从西方这些国家学来的,跟我们公司法上,跟我们国家的各种法律文件当中的规定确实不太一致,那个呢我觉得也是一种现实的需要,因为你要去跟市场上这些投资人,投资圈很多都是从国外借鉴回来的一些制度啊,一些做法,那公司要跟这些人打交道,或者你的客户你的合作伙伴就是国外的西方的,要打交道你得跟人家有一些共同的语言,对吧,所以说也叫这个CEO其实相当于咱们说的这个总经理,约等于总经理,但是在一些大公司可能还是有点区别的,CEO跟总经理他们还是有点区别,CEO更厉害一些,权限可能更大一些,这是一点还有一个小问题说,一个公司经理,公司的总经理权力大,还是这个董事长,权力大,这个问题挺有意思,其实我们刚前面介绍了董事介绍了经理对吧,好像没有看出来他俩谁大谁小的问题吧。董事长,这一个身份就单独说董事长这个身份,其实没有什么权力啊。唯一的一个权力就是召集会议,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股东会没在这个公司治理规则里面,董事长本身你看他在投票的时候他也只是作为一个董事有一票而已,对吧,也没有特别厉害的这个权利。那是董事长大还是总经理大?我觉得就不能这么简单比较,这就回到了我们一开始说的那个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这个就厉害了,虽然他只有这个签字和这个召集会议的这个权利,但实践当中呢,我们也能看到,其实那个法定代表人因为可以直接代表公司吗?实际的权力可能比较大一些,威望等等,但是你看一下,我们都知道的一家公司,华为的经理,你可以去查对吧,华为的经理叫任正非,董事长现在应该是梁华。然后他们还搞轮值董事长。任正非他以前还当那个叫副董事长,这两年连副董事长都不当了,是当这个CEO,对外对外叫CEO对法律上登记就叫经理,谁?其实对公司经营来说,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执行层面来说,经理的权限可能,如果经理同时又是法定代表人,那就更厉害了,对吧,嗯,董事长吗?其实主要是一个这个程序上的一种权利,实质性的权力基本上没有,当然如果你在公司的议事规则或者公司的这个规章制度里面特别给董事长,这个安排了一些实质性的权利,那是另外一回事,对吧,我说一般是一般意义上,董事长其实没有什么实质性权利的,我还再补充一个,法定代表人既可以是董事长的也可以是总经理,那到底应该是谁的?哪个更好一些?我觉得这个嗯。要要结合具体需求对吧,比如说有些公司呢,特别希望决策能高效一些,那就是。法庭这边,但同时你可能会给他加一些限制,对吧,安全第一,一般董事长都是大股东给你制定的,虽然法律上说它又具有独立性,但实际上呢,一般都是听大股东的对吧,那就让董事长来当,不同的目的决定了你不同的权力安排,各有利弊就看你要的是啥。最后关于董事会这一块呢,关于执行董事,这其实是一个补充,因为嗯,典型的公司架构里面叫董事会吗?但是对一些股东人数较少,公司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也可以不设董事会,只有一个执行董事。很多初创公司好像都会有在外部不用进来之前都有这种情况,就是一个执行董事,但一般有两种股东,比如说咱们,我查咱们国家中心的一些公司,看起来是项目公司啊,研究所是一个股东,然后那边可能是自然人对吧,是一个自然人,我不知道那个竟然是科技人员创业的,还是其他什么角色啊,那都是这样的,那这种公司呢,一般这个都会也会设一个董事会啊,如果没有董事会是执行董事的话,那建议是在公司章程里面把执行董事的职权啊,详细的进行规定,不能想当然的说执行董事的职权就等于董事会的职权,不妥的对吧,因为毕竟董事会是一种集体决策,那风险防控的能力还是比较强的,总比一个人要安全一些,执行董事是一个人,如果完全把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执行董事我认为是不妥的对吧,不是不行啊,没有人禁止。



再强调一下就是公司治理咱们在第1部分讲这个含义的时候,就反复强调说它就是一个放和收,或者授权和监督这么一个矛盾的事情,对吧,那其实就是追求一种平衡制衡相互制衡,既要效率,把事干成,但又要防止因为人性恶的一面给公司带来一些不想看到的一些事情,造成一些不该有的损失,如果是啥都一个人说了算,那就不需要,爱怎么搞怎么搞,对吧,所以就是公司治理其实就是强调说希望通过一种制度化的做法,在实现效率的同时,又做好风险的防控,又实现安全这个诉求,所以说到这个执行董事这一块,刚开始的时候可以一人说了算,但是要小心对吧,我想主要的一个考虑就是,刚才我说的这个理由,像我刚才说那个华为这个公司,我一会后面会展示一下华为的那个公司治理架构,你会发现,华为又不是上市公司,也没人给他强制要求,就是有限公司,他的股东其实就俩一个是工会,一个是任正非,这个也可以用这个执行董事是吧,要不然搞成任正非一个人当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不就完了吗?为什么还要搞董事会啊?啊,这么大了对吧,风险防控呢就特别重视,任正非就一直强调说我们要集体决策,用牺牲一点效率来换取安全。这是这个第2点,这块因为内容比较多,也是我认为最核心最重要的一部分,所以花的时间呢会比较长一些,剩下的,除了接下来要说的这个股东会以外呢,其他的内容可能就会稍微少一点,我看咱们时间也差不多。



[逐字稿]公司治理与董监高履职


咱们第4点呢说一下股东层面的治理问题,股东层面的治理是我这几年讲的最多的,这7、8年在全国各地包括咱们院里好多研究所,分院、公司都介绍过,那今天呢,再跟各位在这儿再做一点分享,也是这种原来的那个股权课当中呢,摘一部分核心内容跟各位在这儿分享一下。也是5个问题,股东的义务和责任,我觉得当股东挺容易的,现在对吧,掏钱就能办个公司,就当股东了,所以我想强调一下,当股东容易,但是要意识到当股东要有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以后有什么样的权利是吧?第3点呢,股权结构,其实主要就是公司控制权的问题,第4点例行的对吧,股东会又是怎么运行的?最后呢,因为咱们这个研究所呢,它属于国有股东,我们这几年对很多中科院的,包括很多其他系统,航空航天的,九院等等研究所都做过相应的服务,那是深深的体会到了国有股东确实有一些特殊性的规则,所以我们后面也会提一下。


先看一下,当一个公司的股东,都有哪些义务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简单列一下,股东最主要的义务,首先就是出资嘛,对吧,你当股东虽然现在认缴制,但认缴不等于不缴,你迟早还有一个出资义务,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是会在成立公司的那个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当中有明确的规定啊,所以就有一个问题,我们之前有个研究所,嗯,有个研究所跟外边的一个不算投资机构,反正这是一个企业合作。成立一个公司,结果呢那边呢,那是增资的对吧,那边增资的协议签了,这边呢也积极的给人把工商变更给做了,就是后来他迟迟不交钱,后来一打听才知道那个公司出事了,也没钱交了,那这个东西怎么办?所以其实有一个股东能不能被除名的问题,现在法律上呢或者司法解释上说可以,但要求比较严,公司没有全部出资到位才能被除名,那这个就比较难办。万一人家稍微出一点还除名不了,这个只能在实践当中,再去争取,当然如果股东没有出资到位,没有按时出资相应出资那部分的对应的权利等等受到限制,这个是可以做的。


[逐字稿]公司治理与董监高履职


好,这底下写了一个叫,刺破公司面纱,法律上的这个专业上的这个术语叫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这个想说啥呢?这个意思是,股东除了出资这个义务以外,还有一个比较抽象的义务,就是不得滥用股东地位或者不得滥用公司独立法人资格,这个特点,其实说通俗一点就是,股东你不能把这个公司做成皮包公司,对吧,用皮包公司说公司挣了钱自己拿走,然后欠了债公司自己干,原因还说得很清楚,说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一人做事一人当跟我没关系,这事想的太美了对吧,公司法上明确规定了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如果你有这样的行为,要承担什么责任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在实践当中其实已经发生很多这样的事情。把这种现象呢,其中一种情况叫人格混同,这底下有一个案例,也是最高院的一个指导案例,15号指导案例,什么事儿呢?大家有兴趣自己看,法院就认定了这个财务人员财产业务,三个都高度一致,虽然你法律上是独立的两个公司法人,但在这个交易当中,不认为你是个独立法人,你俩为人家这个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就避免了所谓的公司独立法人地位被滥用,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就叫人格混同,意思就是你自己都不把自己当做两个公司对待,你都是左口袋右口袋的这种关系,那对方呢,法院呢,也就不把你当独立的法人对待。这个就是提醒,如果以后咱们遇到这样子的事情了。自己公司的管理,尤其是财产,人员这一块,要有一个相应的隔离,还有一种义务是,我不知道咱们空间中心有没有老师,去年前年,咱们那个院里的国有控股不是组织过一次。国资监管办,那年我也去参加过,那当时就有一个课呢,就讲到这个事情,说有个风险,对研究所来说有个风险,就是研究所往往在公司里面当的是那个小股东,结果那个公司可能要破产,对吧?公司可能要破产。或者是濒临破产,人找不着了,欠人家外面的人的这个钱呢,没人还,最后牵连到这个研究项目,那当时介绍的一个案例后来也找着了,就是这个叫上海存亮贸易有限公司诉,蒋志东,王伟明,这个东西就是意思就是公司做烂了,这个债权人找上门发现公司也没钱,找大股东吗?大股东也没钱,所以呢,这个债权人就发现,唉,小股东没有钱,他就逮住这个小股东,其他的都可以一块拉着高对吧,但是他的目标是盯着那个有钱的小股东,怎么怎么什么理由呢?说你公司已经出现这样的情况,一再一查呢,好几年都没有去。哦,那个叫什么年检对吧?都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了,但是你们一直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在被吊销执照以后,尽快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结果导致现在公司东西也没了,人也没了,对吧,人去楼空,导致我的债权没法实现,所以你这个小股东呢,也是没有尽到这个清算的义务,你要为此承担连带责任的,所以就胖了,那个小股东很冤的,那我们当时讲这个案例的时候就说研究所,而且对公司呢,说实话有时候可能也管的不是那么紧,对吧,嗯,然后又觉得自己是个小股东无所谓了,对吧,最后如果用这种规则的话,你就惨了,对吧如果。咱是一家研究所,国有的单位,那肯定是来找他要钱,对吧,所以当时就提醒大家说这个一定要小心要进到这个叫什么股东也要尽到这个勤勉义务,要关心自己投资持股的这些公司。然后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呢,要积极的采取。对吧,这是当时说,但是还好,这种这种规则我们也觉得太过分了,即使你做了,你只是个小股东,你有没有参与日常的一些管理,其实你也做不了啥的,有点过分,所以呢,我现在给大家看到的这个PPT上面摘出来的酒名记药,关于公司怠于清算的相关责任的承担,现在改的这个规则呢,就稍微能好一点能接受了,对吧,尤其是我画粗体的这句话说小股东举证证明,不是公司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成员,也没有选派人员担任该机关成员,从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也不构成怠于履行义务为由主张不应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应予支持,那这样就好一些了对吧,但是也要提高警惕,如果咱们是小股东,但是咱确实派了董事或者监事,对吧,可能履行相应的清偿义务,勤勉义务的表现就是公司如果像刚才说的被吊销营业执照,那就必须按照这个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打相应的清算手续给办了,至少是你要去采取相应的这个积极措施。提醒开会,相应的通知,把这些东西都留作证据,证明咱是做了积极的措施的,对吧?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了,就可以用来免责,那第15条也有一个抗辩理由就是股东如果能够证明说我是没做,但是这个我没有做这样的行为,跟公司现在主要财产文件都找不着了,也没什么因果关系,对吧,那也可以用来免责,那这些呢也是需要我们在日常的工作当中,要留好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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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大股东跑路,小股东还债


第2个问题就是股东的权利,股东的权利内容很丰富,我们为了学习方便,把所有的股东的权利分成两大类,控制性权力,一类叫经济型,控制性权利就是权,这个经济性权利就是钱。具体表现呢,控制权有关的,最主要的当然就是表决权了,对吧,但是还有选人选,就比如说选董事监事的群,知情权是吧,跟钱有关系的直接有问题呢,就是分洪区,剩余财产分配权,处分权,这个处分权指的是处分自己的股权,这就是股权的内容,从内涵上来说有两大类,那我们第3个要讲的这个股权设计,其实是跟这个有关系的,什么意思呢,股权在有限公司里面,那个股权结构其实就是出资比例,这个比例如果没有做特别约定的话,出资比例,同时也是表决权比例,那同时也是同比,那还有啥设计的,对吧,所以所谓的设计就是把这两个可能要分开一下,把这两种内容权利的内容要分开一下,这些事情,所以我们接下来去看一下,简单说一下这个内容也是半天的课。股东层面的这个控制权设计其实就是那个表决权设计,完全可以出资比例是20%,但是他有80%的表决权。可以的对吧,因为表决权涉及到决策能力的问题,决策能力跟有没有钱,钱多不一定有关系。当然这顺便也说一下,如果仅仅是这个约定的话也不太方便,所以还有一些别的工具或者别的手段来实现,一种办法就是代持,一个人呢,待十好几个股东的股权表决权都在其中的一个人,或者是用所谓的持股平台,个人该是多少还是多少,但是把安全的那一部分呢集中到一个人手里,这就是股东层面的控制权主要指的是这个。但后面我还写了一个保护性条款,这就是如果有外部投资人进来,投资人可能在股权这一块,有特别的要求,对吧,他虽然可能就只占5% 10%的股权,但是大多数情况它没有什么控制权,但它会列举一些重大事项要求,以下这些重大事项,在表决的时候,我有一票否决权。表决权涉及的问题,那同理在董事会层面,也有一些事项,董事会是由这个决策权的那这块所谓的控制权设计呢,这也是2点吧,一个就是董事会席位,如果说股东表决权,其实是还跟那个出资多少有一定的关系,出资比例默认的就等于表决权比例吗?在董事会董事们投票就是数人头的,这也再次证明总是以个人身份去的,跟什么钱多少没关系吧,跟股东出钱多少没关系,董事会是按人数来,我觉得那就关系到你有没有足够的董事会席位。这也是为啥投资人有时候会要求在谈判过程中说我需要几个董事会席位,就是这个意思,另外一个就是这个保护性条款一样的,在董事会层面上他也要求列举一些事项就表决通过的时候,必须有他那个董事同意才行,因为他能控制自己判断。这是这个所谓控制权,那再澄清一下,主要的控制权设计都在股东层面跟董事会层面,但是我底下还是写了两个灰色的对吧,高管层面跟所有的事实控制,就是在现实当中啊,这个控制权之争有时候比较low,所以就变成了甚至是像最近那个抢公章的事情,或者直接把一个公司最宝贵的东西就是服务器抱走,这些呢,也可能导致至少是阶段性的实际控制权跑了,但是从根子上来说这些办法都不行,但是确实在现实的残酷的斗争过程中,什么招都有什么。也可能造成一种这个压力吧,可能会影响谈判,所以我要提一下。这是第3点,第3点他这个股权设计,有专门的课,如果说这一块咱们有一些公司确实有需要系统的了解,咱们要找机会啊,在专门在说股权的事情吗?


股东会运行机制的问题,以及决议效力的问题,我觉得需要注意的点跟刚才我前面讲董事会应该是一样的,区别就是股东会和董事会的那个权限分配,嗯,不太一样。具体是怎么来?这个运行怎么召开会议又是怎么作出一个决议,出现这些瑕疵等等,我觉得都是这个类似的,关于怎么开会这一块,董事会就公司法规定来说,股东会的程序规定要比董事会的一方要详细,所以要仔细看清楚,嗯,强调一下其中的这个。召集这个通知通知时间法律上直接规定的是15天,但是,但是最最神圣的半句话来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己还可以另外约定这个根据需要自己定吧。嗯,这个股东的表决权也是,理论上是默认的是按出资比例来行使管理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个除了跟董事会那一块一致的内容以外呢,我想摘出来的一个问题就是现在大家看到的大多数情况,股东会议决策的事项要么是过半数同意,要么是2/3,但其实还有一些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全体一致。一个就是如果想把公司章程修改一下,干什么呢,说以后咱分红和认缴出资,不按出资比例来,但要改这一条,必须全体一致同意执行。实践当中出现了一个问题,定向减资,这个我估计咱们这边应该还没遇到,以后说不定有机会用到,因为定向减资是一个退出机制,那如果想定向减资,那就一定要全体一致同意,那一个做法就是那咱们在公司成立的时候,或者继续当股东的时候,就做好约定,最后一个就是通知想把它改成5天改成10天,必须全体股东都同意,对吧,全体股东的同意才行啊。股东会的运行机制和运行机制进行开会这一块不详细说了对吧,有点啰嗦。我们之前我的一个助理还专门写过一篇文章,介绍如何开好股东会,我晚点可以发给大家,供大家参考。这个是完全跟前面一样,就不再说了吧,决议无效的情况,决议可撤销的情况以及决议不成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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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公司股东会应该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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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问题是这个国有股东的特殊规则,因为是国有性质,就有一些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一些特殊要求,我就列了几个对吧,嗯,肯定不全,我们自己在实践当中常见这几个问题,股东说的是一个股东是国有的,跟咱们这个公司是不是国有的的没关系,中科院的企业都要受这个101号文的约束,那里面有国有股东这一方出资原则上不能早于这个非国有股东,第2个呢,要去办那个产权证。嗯,不办的话,以后这个公司这个融资啊,尤其是发展特别好的上市啊,等等可能就会遇到障碍,第3个就是原则上国有股东的这个股权只要发生变动就要评估,备案,还可能需要进场交易,你自己空间中心的股权自己不卖,但是那个公司要融资,国有的这个股权会被稀释一点,这种情况也属于股权变动,也需要做这个评估,进场交易,其实对那个公司的股权融资价格呀,程序啊是有很大的影响。如果是做成果转化,无形资产比如专利出资的,其中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就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里面规定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对国有的这个科研院所来说,它是一个强制的。最少是50%,但是现在很多研究所都有自己的内部规章制度,70%啊,80%啊,对吧,有些学校都搞到99%了。这也是因为是国有,所以就变成强制的,必须给人家。国有股东做从事相关的行为的时候,除了公司法以外,还需要关注一下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必须熟悉的对吧,我们做这个,就是研究所做这个投资做这个股权管理,必须熟练掌握的。中国科学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是101号,这是这个股东及股东层面的制度,就说这5点。


监事这一块我就不想说了,因为实践当中啊,监事好像就是个摆设,基本上也没有发挥什么太大作用,嗯,监事或者监事会就是监督董事跟高管,但其实也没什么力度,因为是个没牙齿的,嗯,唯一一个就是那个我画了粗体字的这个这一项,这间事可以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但是这样子的事情,我们从实践当中看,也不太多,所以监视这一块,我觉得各位可以自己了解一下就行。所以你看一般融资过程中谈判投资投融资谈判。没见过谁要争取这个监事席位是吧,如果提了一下,那就给一个就行了。


最后总结一下,我们前面介绍的这个公司治理基本的规则,其实就是在公司内部,我们今天讲的主要是内部治理,就是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包括一个特殊的叫法定代表人,这些机关之间的这个权限怎么划分?怎么授权?又怎么监督,就是解决这么一个问题,那规则呢,这种公司治理的这个规则从哪来呢?也不是完全自己一个字一个字的写出来了,对吧,这个规则来源有三个,首先就是法律法规上已经有相应的规定,而且里面还有一些是强制性的,你不得不遵守,又有一部分是任意性的。你自己可以进行调整第2部分也是我觉得特别需要我们下功夫重视的就是公司自行构建的公司治理规则,如果是上市公司,除了上面这两个,还要再接受监管规则跟交易所的规定,这就是公司治理规则,来源就这三个,那既然中间这个特别重要,所以我就想特别强调一下刚才反复说的,我们的法律条文法律规范有两类,一类叫强制性规范,那没办法对吧,必须遵守,还有一类尤其在这个公司法里面,尤其是这个有限公司这一块,有大量的任意性规则,意思就是你可以不听法律的,你可以直接把它改掉,,不用都可以,但当你没规定当你没约定,排除人家这个相应的。我这几年老说,公司法修改以后啊,这个最伟大的三句话就是这个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所以伟大意思就是他给了我们,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我们自己的需要,自定义游戏规则或者叫进行制度创新的,整个计划就有了,对吧?你想这个玩游戏嘛,主要就是游戏规则,咱们自己可以定自己的游戏规则,很厉害,但是很可惜,很多公司呢是下功夫做科技创新,不愿意在制度创新上去下功夫,其实是制度创新可能会给科技创新带来很大的助力。


[逐字稿]公司治理与董监高履职


不得不提一个例子吧,就是这个华为这个公司。公司治理结构呢,这是自定义的,就不是这个。所以在股东层面大家都知道,我刚下午还看了一下华为的年报(链接https://www.huawei.com/cn/annual-report),他们现在有实际的这个股东啊,就是员工,有10万多人,它高度自定义的,搞了一个员工代表会,然后这个代表会选出来董事会跟监事会,董事会人数也比较多,然后又搞了个常务董事,董事会副董事长跟这个董事我们还知道,华为除了董事长,还有三个轮值董事长,每一届都会排出时间了,那个年报里面也有的,这就是华为自己根据自己的需要,搞出来这么一个独有独特的治理结构,所以实际上在股东层面跟董事会层面都有所创新。但是这个这是架构啊,具体的这个运行规则,但人家没有披露对吧,我们也没有看到这个详细的文件。


最后再说一下,公司自行构建的公司治理规则,第1个就是章程,一定要重视,即使办工商登记的时候不被接受,那自己在家里也要另外搞一个自定义的一个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定详细的议事规则,然后底下这些呢就比较具体了,但是我觉得都是跟公司治理有关,还是要提到这个高度上来理解它,而这些呢都对应不同的这个规章制度,文件,我觉得应该有,追她是不是很复杂,我觉得都没有必要,对吧?因为使用起来或者落地的这个成本比较高,最后可能还可能弄了两张皮,也没必要,但是不能以此为由,咱就不梳理这些制度,不制定一些规则。总结一下公司治理,我们今天讲这么多内容啊调理其实也非常清楚了,对吧,公司治理其实就是对股东之间,股东与董事高管,乃至这个员工之间,公司跟外部的一些相关方,权力利益分配的一些一系列安排,就是要通过处理好这些他们之间授权与约束的关系,最终服务于公司的存续和发展这样的目标,所以今天我的这个课程内容呢,就这么多回顾一下,就说了这么几件事儿,对吧?公司治理重要也很复杂,今天目标其实就是跟各位把一些基本原理,啊,基本上这个架构关系,跟各位介绍清楚,内容就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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