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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少年刺人案未审先关336天 判无罪后大索赔

被捕示意图。   图 : 腾讯网

湖南初中二年级少年小蒋,因刺伤校园霸凌者被羁押 336 天,获无罪后申请国家赔偿近 330 万人民币。

据《红星新闻》报导,2019 年 5 月 17 日,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的男厕所内,当时尚未年满 15 岁的初二少年小蒋,遭到同年级 15 名学生的殴打。在混乱中,小蒋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 3 名学生。他于当年 8 月 21 日被正式逮捕,直至 2020 年 7 月 7 日 才获保释。

当地法院于一审中,认为小蒋属自卫伤人,判处无罪。但检控方不认同判决,认为小蒋并未用尽一切合法的手段寻求协助,故自卫伤人不予成立,遂决定抗诉,导致小蒋即使获释后仍然需背负“犯罪嫌疑人”。直到今( 2022 )年上级检方撤回抗诉后,他才终获无罪。

其后,他祖父于今 ( 14)日向政府申请近 330 万人民币 ( 以下同 ) 的赔偿,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 13.7 万元、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 100 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200 万元,相当于一天赔偿近一万人民币。

事件经报导后,有大量网民声援小蒋,并批评检控方无理 :“请检方试试,在被 15 人围殴的情况下,如何能不伤人而又能脱身。”


湖南湘西州吉首市。   图 : 西瓜视频



小蒋祖父向国家申请赔偿 330 万人民币    图:红星新闻



小蒋于初审获判无罪,判决书显示他于被审判前已被拘留 11 个月   图: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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