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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大作?班主任核酸把关不严被立案调查

近日,湖南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发布通告称,娄底三中附属实验学校对学生的 24 小时核酸检测结果把关不严,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重大风险隐患。决定对该校校长全区通报批评,对分管疫情的副校长予以免职,对涉事初三年级班主任立案调查。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班主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疏忽,当然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但立案调查未免有些过重。通报一经发出,舆论为之哗然。

班主任核酸把关不严被立案调查,是真的吗?

引发舆情后,该局工作人员称,通报中对于班主任李某的立案调查,并非传统意义认为的(警方)立案,只是教育部门对这个老师在工作履职过程中,对校纪校规和国家要求的防疫政策执行情况的一个调查。

此 ” 立案 ” 非彼 ” 立案 “。看来,教育局对自己是否有权 ” 立案 “,应该是心知肚明的,或许只是一时想不出恰当的说法而借用了 ” 立案 ” 一词。但即便是 ” 用词不当 “,也不能等闲视之。

名不正,则言不顺。用词准确,不引发歧义应该是政府机关通告的基本要求。只有司法部门才有 ” 立案 ” 权,这理应是一个常识,教育局为了表明严肃的态度就能随便 ” 借用 ” 吗?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当下,堂堂教育局在通报中竟然犯下这样的低级错误,究竟是法治意识的缺失还是其它原因,耐人寻味。

教育局 ” 立案 ” 调查老师,不仅涉嫌违法,还严重放大了教师的防疫责任。

随着奥密克戎病毒致病性减弱、疫苗接种普及、防控经验积累、群众的健康意识和素养明显提升,我国疫情防控步入了优化调整的新阶段,但学校等特殊场所依然需要进行重点保护。新十条第二条关于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中就明确规定,需要提供阴性证明和查健康码才能进入校园。

根据国家政策,娄星区教育局要求所有学生在复课之前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才能进入校园,并无不当。但在复课当天,却出现了意外:有一名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学生进入了校园,导致这个班级的所有学生在返校之后,又立即回家隔离。

毋庸置疑,班主任确实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但如果要追究责任,疾控部门应该首当其冲。按理而言,检测出阳性后,应该告知相关人员和街道社区等,如有必要可及时进行隔离。如果是学生,还要及时通报给学校。其次,学生本人和家长如果已经知晓核酸检测结果还要去学校,同样也难辞其咎。

这名阳性的学生成了 ” 漏网之鱼 “,究竟是谁的责任?他人的失误,怎能不分青红皂白让教师买单?教师的主业是教书育人,收集查验学生的核酸检测结果只是特殊时期的一项附加工作,即便出了疏漏,也不至于就要以 ” 立案 ” 调查相威胁。新十条之后还小题大做,算不算变相层层加码呢?

随着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逐步放宽,学校等特殊场所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尽最大努力让学生少感染或延缓感染,是当前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全体师生严肃对待。但是,鉴于奥密克戎病毒具有极强的感染性,难免防不胜防。班主任工作本来就杂事缠身千头万绪,疫情防控的弦已经绷了整整三年,如果一有疏漏就要被 ” 立案 “,还能安心教书育人吗?国家层面的防控政策已经优化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应该与时俱进,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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