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闻记者赵晓辉编译综合报导)
参议院委员会昨天以 10 票对 4 票否决了一项旨在缩小自由党政府互联网监管法案范围的拟议修正案,该法案已在下议院获得通过,目前正在等待参议院批准。
如果获得通过,C-11 法案“修订广播法”将授予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 (CRTC) 监管 YouTube 和 Netflix 等流媒体平台在加拿大提供的在线内容的权力。 该法案的既定目标是为国内观众宣传加拿大内容。
据 Blacklock 的记者报道,参议院交通和通信委员会昨天提出并否决的修正案是免除 CRTC 对所有在线内容创作者和程序员的监管,除非他们的年收入达到或超过 1.5 亿美元。
“政府反对这项修正案,并认为它没有必要,因为它提出的理由,”政府的参议院代表马克戈尔德告诉运输和通讯委员会。
“设置这样的门槛可以让公司是否以不同的方式构建自己来分配收入……它会激励人们避免监管。”
遗产部长巴勃罗罗德里格斯上周告诉参议院交通和通信委员会,该法案的目的是监管大型流媒体平台,而不是个人在线内容创作者。
“该法案非常简单,”他在 11 月 22 日说,并补充说,“创作者没有义务。 该义务仅适用于平台,而不适用于创作者。”
CRTC 主席 Ian Scott 在 5 月告诉下议院加拿大遗产委员会,C-11 将授予委员会监管个人创作者内容的权力,但表示 CRTC 不会使用它们。
“审判电话”
一些参议员昨天表示担心,悬而未决的立法如果未经修改,可能会赋予 CRTC 过多的互联网内容监管权。
“如果没有实际的亮点,如果没有实际的数字,那么你 [the CRTC] 可以挑选并说,’哦,好吧,CBC 不会受此影响,但这里的这个私人操作将受到它的影响,因为我是 CRTC 的主席,我可以任意做出选择,’ ”参议员帕梅拉·沃林说。
“我不同意它是武断的描述,”副助理副遗产部长托马斯欧文里普利回应道。 “我承认目前构建的法案没有明确的收入门槛。 那是真实的。”
里普利表示,CRTC 不会“闭门造车”做出监管决定。
“他们的任务是评估哪些服务能够很好地为该法案的政策目标做出实质性贡献。”
Wallin 问道:“所以你只想让这完全成为委员会的判断?”
“这是通过监管程序做出的决定,”里普利说。
“所有加拿大人都可能成为目标,”该修正案的发起人、参议员丹尼斯·巴特斯 (Denise Batters) 说。 她补充说,该法案“非常模糊,可能包括从亚马逊 Prime 到拥有网站和播客的所有人的所有内容。”
加拿大新闻社和 Noé Chartier 为本报告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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