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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IS 对安全威胁的定义与内阁决策无关,前任董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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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闻记者赵晓辉编译综合报导)

加拿大安全情报局 (Canadian Security Intelligence Service) 的两名前任局长在周三的全国调查中作证说,在政府决定援引《紧急情况法》时,加拿大安全情报局对什么构成国家安全威胁的解释无关紧要。

1994 年至 2004 年领导 CSIS 的 Ward Elcock 和 2009 年至 2013 年领导该机构的 Richard Fadden 都告诉公共秩序紧急委员会,任何对 CSIS 法案的提及都应该从紧急情况法案中删除。

该委员会正在调查贾斯汀·特鲁多 (Justin Trudeau) 的自由党政府在去年冬天的“自由护航”抗议活动中援引《紧急情况法》的决定,并受命就立法现代化提出建议。

CSIS 对国家安全威胁的定义被写入《紧急情况法》,作为政府宣布公共秩序紧急状态的要求之一。

它包括对加拿大利益的间谍活动或破坏、外国影响、出于政治、宗教或意识形态目的对人或财产实施严重暴力行为,或暴力推翻加拿大政府。 它还明确排除合法的宣传、抗议或异议,除非它与任何这些活动一起发生。

在六周的事实调查证词中,委员会获悉,CSIS 不认为封锁渥太华市中心和几个美国边境口岸的抗议活动达到了对加拿大安全构成威胁的门槛——至少在其自身行动的背景下是这样。

Elcock 说,在决定是否宣布国家紧急状态时,CSIS 需要以与内阁截然不同的方式来解释这个定义。

他说,CSIS 根据其活动作为情报服务的限制来解释定义。 “这些事情都与内阁的讨论或内阁可能辩论的问题无关,”他作证说。

Fadden 说 CSIS 的定义非常狭窄和精确。

“这与宣布公共秩序紧急状态有什么关系,我完全没有想到,”法登说。

两人都认为政府应该在《紧急状态法》中重新定义国家安全威胁,并可以将其扩大到包括对经济的威胁和气候变化带来的威胁。

在《紧急情况法》中应如何定义国家安全威胁的问题已成为委员会工作的核心,以确定联邦政府是否有理由援引该法来应对抗议活动。

卡尔顿大学国家安全法专家、CSIS 前司法部律师 Leah West 教授周三辩称,抗议活动没有达到法律门槛。

“我们应该扪心自问,非法甚至暴力抗议活动是否通常会在这个国家引起我们所谓的国家安全威胁? 我们是否将多伦多的 G8 和 G20 抗议活动标记为国家安全或恐怖主义威胁?” 她向委员会提出。

“同样,我们从未将封锁和其他非暴力但非法的阻碍关键基础设施的手段标记为恐怖主义。”

该小组的专家告诉委员会,政客们通常没有足够重视国家安全。 2015 年至 2016 年间担任总理国家安全顾问的法登说,缺乏政治意愿扼杀了各机构之间在全系统范围内良好的情报共享协调。

“我在让·克雷蒂安 (Jean Chrétien) 的领导下开始在这个领域工作,他被迫尖叫和大喊大叫,不得不应对 9/11,因为他的优先事项是社会和经济,而不是国家安全,”法登说。

“先生。 哈珀是经济问题,不是国家安全问题,尽管他必须处理阿富汗问题。 我认为可以公平地说,特鲁多先生成为总理时并没有想到要在国家安全上花费大量时间、金钱和精力。”

他恳请专员说服政府,去年冬天的事件不太可能是独一无二的,国内和国际上还会发生更多破坏性事件,官员们需要接受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作为其工作政策阶段的一部分,该委员会本周将听取数十名专家证人的意见,内容涉及从错误信息到警察权力等问题。

专员 Paul Rouleau 法官必须在 2 月 20 日之前将他的调查结果提交给联邦政府。


2010 年 10 月 25 日,Ward Elcock 在渥太华国会山等待出席下议院公共安全委员会会议。(加拿大出版社/Adrian Wyld)
2010 年 10 月 25 日,Ward Elcock 在渥太华国会山等待出席下议院公共安全委员会会议。(加拿大出版社/Adrian Wy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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