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闻记者赵晓辉编译综合报导)
司法部长大卫·拉梅蒂 (David Lametti) 于 2 月 23 日告诉一位自由党议员,政府撤销了《紧急情况法》,因为新民主党和参议员不支持,因为不再有任何紧急情况,根据在公共秩序紧急委员会上作为证据输入的短信显示11 月 23 日。
“我很高兴我们结束了 EA [Emergencies Act],但如果我们等到星期五会更合适吗? 投票后 44 小时似乎不合时宜,”自由党议员格雷格弗格斯在给拉梅蒂的短信中写道。
“不,我们需要领先于新民主党,参议员们表示他们会根据他们认为不再存在紧急情况的观点投反对票,”拉梅蒂回信说。
同意。 谢谢你回答我这个非常政治化的问题,”弗格斯回答说。
总理贾斯汀·特鲁多 (Justin Trudeau) 的政府于 2 月 14 日援引了《紧急情况法》(Emergencies Act),以应对要求取消 COVID-19 限制的跨国抗议和封锁。
2 月 21 日,这一动议得到了下议院的支持,少数自由党获得了新民主党的支持。
政府随后于 2 月 23 日撤销了紧急状态声明,参议院还没有机会对其进行表决。
参议员 Marilou McPhedran 早在 4 月份就表示,她的一些同事和国会议员当时一直在努力收集签名,以开始废除公共秩序紧急状态的程序。
另一系列关于支持参议院紧急状态法问题的短信也作为证据输入了委员会。
“在宣布之前,我们的统计是 51 人宣布同意,22 人宣布反对,18 人未决定(这可能会分裂一半),”参议员马克戈尔德的幕僚长在 2 月 23 日写道。
拉梅蒂注意到这些信息是为了说明他自己关于没有得到参议院支持的评论。
在 11 月 23 日的委员会作证期间,拉梅蒂拒绝了一项建议,即如果不是因为担心他们得不到新民主党和参议院的支持,政府会更长时间地实施《紧急状态法》。
“我拒绝那个前提。 还有其他短信,你会在我们预测我们有足够票数的地方看到,”他说。
临界点
拉梅蒂回答了代表不同政党的律师就援引《紧急情况法》的法律门槛问题提出的许多问题,作为司法部长,他以律师客户特权为由拒绝回答其中的许多问题。
最近几天,联邦官员在调查前的证词中为援引该法案提供了不同的理由,但司法部长就门槛向政府提供的法律建议类型是当前问题的关键。
为避免讨论此事,拉梅蒂多次表示,司法部律师将向委员会提交法律论据以解决此事。
那些质疑援引该法案的人坚持认为,加拿大安全情报局 (CSIS) 评估认为去年冬天的抗议活动不符合 CSIS 法案中概述的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定义。
根据《紧急情况法》宣布公共秩序紧急状态的前提是存在 CSIS 法第 2 条所定义的威胁。
拉梅蒂说这无关紧要,因为政府保留了决策权。
“议会在制定《紧急情况法》时没有做的是将决策权委托给 CSIS,”他说。 “决策权始终掌握在内阁手中。”
《紧急状态法》第 3 节规定了宣布紧急状态的其他条件,例如情况超出了各省处理它的能力,并且无法在正常当局下处理。
1987 年,时任国防部长佩林·比蒂 (Perrin Beatty) 向拉梅蒂发表了演讲,他是后来成为《紧急情况法》的法案的发起人。
比蒂告诉下议院,CSIS 法案中包含的“对加拿大安全的威胁”的定义“并不孤立”于紧急情况法案。
他说,必须结合法案中国家紧急状态的定义(第 3 节)和其他条款来阅读它们。
“换句话说,在政府可以根据第二部分宣布公共秩序紧急状态之前,紧急情况必须符合序言中所述的国家紧急状态的定义,”比蒂说,并将此称为“双重测试”。
加拿大宪法基金会法律顾问 Janani Shanmuganathan 在对 Lametti 发表讲话时说:“所以我的意思是比蒂部长在这里说的是,你必须一个,应对对加拿大安全的威胁,这是第一部分,但也要满足序言下的国家紧急状态,这就是他所说的双重测试。”
“这当然是你的观点,”拉梅蒂回答说。
政府声称当局没有办法在没有《紧急状态法》的情况下处理这种情况的说法已多次受到高级警官的证词和证据的质疑。
加拿大皇家骑警专员 Brenda Lucki 于 2 月 13 日告诉公共安全部长的参谋长,并非所有工具都已用尽。
渥太华警察局临时局长 Steve Bell 于 10 月 24 日表示,如果没有《紧急情况法》,渥太华的抗议活动就会平息,OPP 首席警官也同意这一观点。 Carson Pardy,10 月 21 日。Pardy 参与了准备清除渥太华抗议活动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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