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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秋莲发布视频谴责网络泄露江歌遗体照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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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发现,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疑似江歌遗体照片。 11 月 9 日,江秋莲告诉记者,她可以确定该账号发布的是江歌案卷宗中的内容,今天早上她已经报警,并在微博进行了投诉。”只有我和刘暖曦(曾用名:刘鑫)有日本刑事案件的卷宗。” 相关博文发布于2022年11月8日,内容是:“辟谣:(江歌)双手没有严重受伤。网络谣传(江歌)双手受伤严重,故意搅乱案件的真实状况。实际手部的刀伤少而浅,特此辟谣。”相关博文还配有江歌受伤的双手以及受伤右脸颊部位的特写照片。 记者发现,该账号注册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发布的内容多与江歌案有关。简介为:求真小组,调查陈世峰仇杀案真相。IP归属地为辽宁。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微博账号已删除相关内容。 “我的愤怒已经无法用语言表达了。”江秋莲表示,目前相关照片已经流传到全网,她已经报警。“我现在状态不太好。”江秋莲称,上述博文中发布的特写照片都是卷宗照片,但只有自己和刘暖曦(曾用名刘鑫)有日本刑事案件的卷宗。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表示,江歌案是不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涉及当事人个人隐私。对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即便是已经审理完毕,作出判决,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仍然不能泄露相关的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对此,我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涉嫌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 “即便案件发生在日本,但是案卷泄露的结果发生地在国内。”吴正平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泄露者涉嫌刑事犯罪。”吴正平表示。 他建议,在刑事方面,江秋莲可以报警,通过公安机关来追究泄露人的刑事责任;而民事方面,则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追究发布平台的侵权责任。 【附:江歌案详情】 2016年11月3日,留学日本的江歌,在东京自己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 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2022年2月16日,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开庭,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截至目前,二审还未宣判。 纳闻 | 真实新闻与历史: 江秋莲发布视频谴责网络泄露江歌遗体照片(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