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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强化外国投资监管 点名要求3家中企撤资

当地时间11月2日,加拿大创新、科技和工业部就加拿大政府关于最近对加拿大关键矿产公司投资的决定以及关于根据《加拿大投资法》进行的现代化努力发表了一份声明,声明中,加拿大政府要求相关外国投资者剥离在加拿大关键矿产公司的投资。

此举并非无迹可寻。此前,在上周五(28日),加拿大政府曾经发布有关保护关键矿产领域的最新指导方针,在28日的声明中,加拿大政府表示,外国国有企业的交易现在只能“在特殊情况下”获得批准。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会长霍建国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前国际上曾有政府对中方投资企业以违规等各种形式进行审核或者罚款,但并未有过直接点名要求撤资的情况。

加方两份声明始末

加拿大创新、科技和工业部部长商鹏飞在2日的声明中表示:“我们审查了对从事关键矿产部门的加拿大公司的一些投资,包括锂。这些公司是通过多步骤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进行审查的,这涉及加拿大国家安全和情报界的严格审查。作为该程序的结果,加拿大政府已下令外国投资者剥离在加拿大关键矿产公司的以下投资。”

声明称,要求中矿(香港)稀有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剥离其在加拿大动力金属公司(Power Metals
Corp.)的投资;要求盛泽锂业国际有限公司撤销其在智利锂业公司(Lithium Chile
Inc)的投资;要求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Zangge Mining
Investment(Chengdu)Co.,Ltd.)应从加拿大超锂公司(Ultra Lithium Inc.)撤资。

声明称:“透明度和确定性是政府在《加拿大投资法》方面的现代化工作中的核心原则。今天,我们宣布了根据《加拿大投资法》第25.4(1)条作出的最终命令的结果。这些新的和进一步的努力将改善加拿大的投资审查制度的管理。为了确保透明度,我们将继续宣布此类命令的结果。”

如前文所述,上周五,加拿大方面已发布了在矿产投资方面的加强指导方针。

该声明表示,“从今天开始,外国国有企业在加拿大关键矿产部门的重大交易将仅在有净收益可能的特殊情况下被批准。同样,如果外国国有公司参与此类交易,无论交易价值如何,都可能构成合理理由相信该投资可能损害加拿大的国家安全。”

第一财经记者看到,加拿大政府在网站上更新了在此方面的政策,其中就如何将《加拿大投资法》适用于外国国有企业 (SOE)
对加拿大实体和关键矿产部门资产的投资提供了进一步的明确说明。

据悉,加拿大关键矿物清单于2021年3月11日公布,其中包括31种被认为对加拿大及其盟国的可持续经济成功至关重要的矿物——这些矿物可以在加拿大生产,对国内工业和安全至关重要,并有可能支持安全和有弹性的供应链以满足全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