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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发现的地震:欧洲最高法院拒绝引渡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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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闻记者李文瑞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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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酝酿,欧洲人权法院 (ECtHR) 首次审理了一起涉及被引渡到中国的案件——而就在几周前做出的决定是非同寻常的,最好将其比作一场未被发现的地震。 整个欧洲都将感受到后果,而不仅仅是欧盟。

ECtHR 是由《欧洲人权公约》(ECHR)设立的法院。 这是一项对其所有 46 个成员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其中包括除白俄罗斯以外的所有欧洲国家,以及自今年以来因拒绝遵守其一项决定而被驱逐的俄罗斯。 它是其成员国近 7 亿人的同类最高法院。

那么,一个案例,一个决定,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呢? 这一切都与它的中心人物有关,一个叫刘洪涛的台湾人。

就我个人而言,Safeguard Defenders 多年来一直在与从欧洲引渡到中国进行斗争,就像一辆救护车在欧洲各地提供专家法律建议并出庭阻止他们。 我们很高兴能够说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取得了成功,包括在最高法院。 然而,它只是在灭火,并没有解决使中国提出这些要求成为可能的根本过程。

尽管欧盟议会八次呼吁所有拥有此类条约的欧盟成员国暂停这些条约,但这些国家并没有真正采取行动,这些国家的政治怯懦意味着没有人会采取行动——除非整个欧盟首先采取行动。 相反,欧洲人权法院的一项决定使来自中国的所有引渡请求变得毫无意义,因为在这一开创先例的决定之后,任何案件都不可能成功。

这不是一场全面的胜利,仍然需要更大力度地暂停实际的条约,但这对中国利用欧洲国家破坏自己对法治的承诺的企图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刘是一名涉嫌诈骗者和在线欺诈者,他与大量中国人和台湾人住在西班牙。 该团伙在西班牙和中国的联合行动中被打破,西班牙很快同意将被俘的 208 名台湾人引渡到西班牙,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在这样做之前对其法律承诺的审查。 然而,刘离开西班牙,半年后,也就是 2017 年年中,在波兰被捕。 从那以后,他在华沙的拘留中心苦苦挣扎了五年多,等待他的最终决定。 他不是藏人,也不是维吾尔人,也不属于受迫害的宗教团体。 他也不是持不同政见者、人权捍卫者或中国或中国共产党的公开批评者。 据称,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白领罪犯。 这些正是中国在寻求引渡回大陆方面最成功的案例。

正因为如此,欧洲人权法院的决定可能使任何引渡,无论该人被指控什么,都是不可能的。 该决定非常清楚,中国的酷刑和虐待如此普遍,以至于不可能引渡,因为这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 3 条。 由于无权获得公平审判(第 6 条),辩方还希望它被认为是不可能的,但由于法院对第 3 条做出了如此明确的决定,它选择不审查该指控。 这是一个错失的机会,因为对第 6 条作出明确决定将是最后的钉子。 但这仍然是一项重大胜利,仅此一项就几乎不可能引渡。

接下来是塞浦路斯和意大利正在进行的案件,这一决定也可能在否认这些案件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在那之后,下一步是,鉴于在确保引渡方面是徒劳的,让欧洲国家的司法部完全停止允许引渡,因为即使辩护可以肯定成功,这些请求也可以,如在刘某案,至今仍造成严重后果,因为他现在已经被关押了五年多。 它表明即使在欧洲这样的地方,法治和基本权利也可能是多么脆弱。 事实上,法院还裁定波兰本身侵犯了他不被任意拘留的权利,这是对波兰当局的又一次抨击。

经过一个伟大的决定,这是欧洲法治和人权的伟大日子,现在由这些国家的当地媒体向其司法部和外交部施加压力,以确保检察官停止引渡,并建立议会中一劳永逸地中止这些条约的政治意愿。

本文观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媒体观点。

档案照片中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的观众室。  (帕特里克赫佐格/法新社/盖蒂图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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