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闻记者李文瑞报导)
监督调查的专员裁定,出于国家安全原因,联邦政府可以向审查《紧急情况法》使用情况的调查披露其部分证据,而无需公开发布该信息。
在 10 月 26 日的裁决中,领导公共秩序紧急事务委员会的大法官保罗·鲁洛 (Paul Rouleau) 表示,自由党政府已要求“在公众不在场的情况下”收到一些将由委员会律师召集的证据,理由是这种披露将“损害国家安全”。
该请求还要求出于同样的原因,根据机密证据对证人进行闭门审讯。
“在考虑了政府的陈述后,我很满意在公众缺席的情况下,这一证据的负担已经得到满足,”鲁洛裁定。
Rouleau 说,证据包括政府提交的一份机构报告(IR)的机密版本,该报告涉及加拿大安全情报局(CSIS)在今年早些时候对自由车队抗议活动的反应。
“LR 的机密版本增加了公开版本的信息,在政府看来,如果向公众披露这些信息将损害国家安全,”Rouleau 说。
这两个版本都没有公开发布,但法官的裁决称,非机密版本已于 10 月 6 日提供给在调查中获得法律地位的所有各方。
“伤害类别”
Rouleau 说,在委员会律师告知政府他们打算就这两个版本审查 CSIS 证人和综合恐怖主义评估中心 (ITAC) 的证人后,政府要求就机密报告举行一次非公开听证会。
“作为对这一通知的回应,政府根据委员会的规则,以书面形式向我申请,允许对 CSIS 和 ITAC 证人就机密版本的 IR 进行秘密审查,并单方面进行审查; 也就是说,在公众和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法官说。
特鲁多政府辩称,机密证据的披露将危及 CSIS 过去或现在的调查、操作方法和调查技术、与其他执法和情报机构的关系,以及其雇员和线人的安全,以及几个“伤害类别”。 ”
Rouleau 强调,他的裁决“仅与最初传唤证据的方式有关”,但他将在听取所有证据后最终决定是否向公众公布。
“当我听到证据后,我将决定证据是否必须保密,”他说。
“我可以决定可以公开部分或全部证据,例如在描述证据的摘要中,而不披露必须保密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