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闻记者孙寒霏报导)
周三,一名法官在法律诉讼中暂时阻止俄亥俄州执行其心跳堕胎禁令 14 天。 该州历史最悠久的反堕胎组织谴责这项裁决,并发誓“俄亥俄州将不再堕胎”。
汉密尔顿县法官克里斯蒂安·詹金斯 (Christian Jenkins) 发布了 14 天的临时禁令,反对执行通常被称为“心跳法案”的 SB23,称其“可能违反俄亥俄州宪法”。
在授予临时居留权时,詹金斯指出,俄亥俄州宪法根据第一条第 16 节规定了实质性和程序性的正当程序权利。
詹金斯在裁决 (pdf) 中写道:“无需大费周章即可发现俄亥俄州法律承认隐私、生育、身体完整性和医疗保健决策选择自由的基本权利。”
俄亥俄州生命权是该州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基层反堕胎组织,谴责这项裁决并承诺将其推翻。
该组织表示,限制令将允许该州的提供者在妊娠 20 周内继续进行堕胎。
“通过论坛购物,堕胎活动家暂时得到了他们想要的东西,那就是能够为心脏跳动的孩子堕胎,”俄亥俄州生命权总统迈克尔·戈尼达基斯在一份声明中说。
“在俄亥俄州宪法或俄亥俄州修订法典的任何地方,任何俄亥俄州人都不会找到支持证据,证明俄亥俄州目前的心跳法不是拯救生命的好法律。”
医疗保健自由修正案
法官表示,俄亥俄州的心跳法违反了 2011 年医疗保健自由修正案 (HCFA) 中添加到州宪法的条款。
该条款部分规定,“法律或规则不得禁止购买或出售医疗保健”,也不得“处以罚款或罚款”。
詹金的裁决指出,“由于 HCFA,俄亥俄州宪法直接承认了医疗保健决策中自由权的基本性质。”
俄亥俄州人在 2011 年公投中投票通过的修正案并未定义“医疗保健”,但詹金斯表示,堕胎“显然构成了该术语普通含义内的医疗保健”。
“因此,本法院承认俄亥俄州宪法规定的堕胎基本权利,”法官裁定。
然而,他指出,“直接解决俄亥俄州宪法及其独特语言是否保护堕胎权的判例法有限。”
詹金斯还裁定,该法律歧视孕妇,违反了州宪法的平等保护和福利条款。
戈尼达基斯说,俄亥俄州的生命权对俄亥俄州的心跳法将很快重新生效“非常有信心”。
“此外,我们可以向支持堕胎的俄亥俄州保证,在不久的将来,无论这位当地法官今天做出什么裁决,俄亥俄州都将不再堕胎。 我们将获胜,”他说。
俄亥俄州的心跳法
共和党控制的州议会通过后,俄亥俄州州长迈克·德温 (Mike DeWine) 于 2019 年签署了心跳法。
法律试图在检测到胎儿心跳后禁止堕胎,但包括医疗紧急情况或医疗必需品的例外情况。 法律不包括强奸或乱伦的例外情况。
早在怀孕六周后就可以检测到胎儿心跳,在许多女性可能意识到自己怀孕之前。
如果违反法律,医生可能面临最高 20,000 美元的罚款和失去医疗执照。
詹金斯在他的裁决中指出,在检测到胎儿心跳后进行堕胎的医生必须在患者档案中放置一份文件,声明必须进行堕胎。 但由于医生的判断可能是第二次猜测,他们可能会因五级重罪而受到起诉,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以及吊销执照、民事没收和民事责任。
法官指出,这有效地禁止了俄亥俄州的堕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