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闻记者李文瑞报导)
一名澳大利亚参议员反对在澳大利亚境内将安乐死合法化的举动,称这将“贬低我们在人权旗帜下的生命价值”。
该评论是在引入一项名为“恢复领土权利”的私人法案之后发表的,该法案旨在将安乐死合法化的权力交给北领地和澳大利亚首都领地。
9 月 13 日,西澳大利亚州参议员马特·奥沙利文在参议院发表讲话时表示,虽然他不相信该法案的发起人“打算造成任何伤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安乐死,澳大利亚人将变得“麻木不仁”。将其用作真正的临终选择。”
“如果我们选择安乐死作为可接受的姑息治疗选择,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会贬低我们对生命的价值。 不管有意与否,一旦你开始做某事,它总能找到一种自我提升的方式,”他说。
“该法案没有在澳大利亚投资于更好的姑息治疗,而是将这件事置于危险之中。 如果我们继续将安乐死视为姑息治疗的替代方案,我们将阻止进一步的投资和研究,并为需要它的人提供更好的护理。”
人权还是协助自杀?
澳大利亚的每个州都已将安乐死合法化,而过去 18 年来在北领地和首都领地立法自愿协助死亡的尝试都遭到了挫败。
所罗门·卢克·高斯林 (Solomon Luke Gosling) 的工党议员于 8 月 1 日提交了该法案,他认为该立法将“恢复居住在这些地区的澳大利亚人的民主权利”。 他补充说,他们“在就影响他们自己生活的问题立法时被视为二等公民”。
“这里的原则是,那些死于绝症的人应该有权获得有尊严和富有同情心的死亡,”工党议员在该法案的介绍性演讲中表示。
该法案得到了塔斯马尼亚州参议员 Catryna Bilyk 的支持,他将安乐死描述为“一个人的理性行为,该人的生命限制性疾病导致他们无法忍受的痛苦或身体不适,因此他们没有生活质量的前景。”
“通过自愿辅助死亡,医生为患者提供结束生命的手段,从而结束他们的痛苦,因此最终做出决定的权力仍掌握在患者手中。”
然而,奥沙利文表示,安乐死“以恢复领土人权利为幌子”,“破坏了我们国家的核心价值观……生命的神圣性”。
“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不能支持一个人结束自己的生命,无论政府是否批准。”
这位自由党参议员指出比利时的安乐死法,该法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因抑郁症等心理痛苦而接受安乐死。 奥沙利文指出,自 2002 年以来在比利时实施安乐死的 27,000 人中,几乎五分之一的人预计不会在不久的将来死于自然原因。
“令人痛苦的是,这些疾病是可以治疗的,但比利时政府允许这些患者以同情或人权的名义对自己实施安乐死。”
“我认为这里的任何人都不会希望看到澳大利亚走上这条道路——走向按需协助自杀的道路。”
风险更大的偏远原住民社区
自由党参议员 Jacinta Price 对此表示赞同,她表示,北领地政府还利用人权言论解除了偏远社区的酒精禁令。 她说,此举使偏远地区本已脆弱的澳大利亚原住民面临更大的健康问题和与酒精有关的暴力的风险。
“他们争辩说,酗酒者应该有权将自己喝死。 如果那个酒鬼也是施暴者,那么他们实施暴力的可能性已被本领土政府优先考虑,而不是施暴者的受害者过上没有任何形式暴力的生活的权利。”
普莱斯认为,安乐死与缩小差距的健康和福祉目标“不相容”,即到 2031 年缩小一代人的预期寿命差距。
北领地的预期寿命是全国最低的——平均为 74 岁,而首都领地为 80.5 岁。
普莱斯在 8 月 13 日对参议院表示:“在我看来,夺走生命是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值得深思熟虑,而不是通过政治得分或煤气灯来获得支持票。”
根据 1996 年北领地政府的一项研究,当其《绝症权利法案》通过时,该地区 90% 的原住民反对安乐死,而全国支持的比例为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