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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不能强迫医生参与协助自杀,法院规则

(纳闻记者孙寒霏报导)

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家联邦地方法院裁定,该州反对协助自杀的医生不能被迫参与该程序。

美国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任命的加利福尼亚中区地方法官费尔南多·安勒-罗查 (Fernando Aenlle-Rocha) 于 9 月 2 日裁定,今年 1 月生效的州法律要求医生参与,可能违反了第一修正案的权利。在医生协助的自杀中。 他批准了一项初步禁令,禁止该州强制医疗保健提供者记录患者对终止生命药物的要求。

该决定是在 2 月份一群基督徒医生向加利福尼亚州提起的联邦诉讼中提出的,旨在阻止该法律的执行,即加利福尼亚州参议院第 380 号法案,该法案是修订 2015 年《生命终结选择法》的一项立法加利福尼亚州协助自杀合法化的法律。

最初的 2015 年法律允许患者接受药物以结束生命,如果两名医生证明患者只有六个月或更少的生命并且精神上有能力做出决定,并且如果患者口头要求使用终止生命的药物两次至少相隔 15 天,然后提供书面请求,并在自行服用终止生命的药物前 48 小时签署一份表格,确认他们的死亡意图。

SB 380 允许患者至少相隔 48 小时(即 2 天而不是 15 天)对终止生命的药物提出两次口头请求,并取消了书面请求和最终证明。

基督教医学和牙科协会 (CMDA) 和 Leslee Cochrane 博士——他是 CMDA 的成员和加入诉讼的加州执照医生——于 2 月起诉了该州。 投诉称,超过 90% 的 CMDA 成员“宁愿停止行医,也不愿被迫参与协助自杀或其他违反良心的行为”。

良心反对

有争议的是立法要求医生必须在患者的病历中记录患者对终止生命药物的要求。 所需文件包括患者的请求日期,以及医生自己对请求的反对。 法律还要求提出异议的医生“根据患者的要求将第一次口头请求的记录转移给第二位医生”。 原告辩称,SB 380 的这些要求构成了强迫医生——其中一些人反对协助自杀——参与该程序。

医生的律师还指出,根据 SB 380,即使医生“出于良心反对参与协助自杀”,医生对患者辅助自杀请求的反对将“满足辅助自杀的首次口头请求要求”。

他们认为,不遵守 SB 380 文件要求的医生不受民事、刑事和监管责任的保护,因此面临观点歧视。

律师写道:“SB 380 是基于面部内容和观点的,因为它允许医生不参与辅助自杀,只要他们参考和提供有关辅助自杀的信息,并记录和转移患者的请求。 但是 SB 380 不允许反对辅助自杀的医生避免提及它、提供有关它的信息以及记录和转移患者的辅助自杀请求。”

Aenlle-Rocha 在 9 月 2 日的裁决中指出:“这一要求的最终结果是,尽管他们反对协助自杀,但未参与的提供者仍被迫通过此文件要求参与该法案。”

法官写道,基督徒医生“已经证明他们可能会在没有禁令的情况下违反宪法权利”,并确定“他们可能会在言论自由方面取得成功”,因为 SB 380 下的文件要求“不仅仅是管理医疗记录——它还提出了肯定的文件要求。”

保守的基督教法律非营利组织 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 的律师 Kevin Theriot 于 9 月 6 日表示,该组织对该裁决感到高兴。 “我们的客户寻求在他们的医疗实践中活出他们的信念,这包括重视每一个委托给他们照顾的人的生命。 参与医生协助的自杀很明显会违背他们的良心。”

司法部长罗伯·邦塔的办公室没有立即回应置评请求。 当旧金山纪事报联系到该办公室时,该办公室表示正在审查该决定并拒绝进一步置评。

2016 年 3 月 16 日,一名癌症患者在纽约市与他的妻子手牵手。(John Moore/Getty I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