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正文

中国官员从高利贷的“灰色通道”中获利

(纳闻记者钱明宇报导)

新闻分析

据报道,大量中共官员获得低息贷款,然后以高利率贷款,形成“灰色通道”并积累财富。

据中纪委网站8月5日消息,江西省有7名官员从“借钱”的高额利息中获益匪浅。

其中,福州市副市长方柏春是最大的收入者,获得1650万元人民币(约合244万美元),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院长熊汉鹏的收入超过390万元人民币(约合58万美元)。 )。

尽管涉及数百万美元,但最高反腐监管机构仍将官员的行为视为“违反规定”而不是“违法”。

在中共的法律中,高利贷本身并不构成犯罪。 只有当贷款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额利润才是合法的。

因此,官员滥用职权向金融机构借钱,然后以更高的利率借出,最多可能会因轻罪而受到处罚。

然而,嫌疑官员可能不会被判有罪,因此“赚钱”的贷款在中层官员中越来越普遍。

去年,中共纪委曝光了20多起类似案件。 多家中国新闻媒体暗示,一些官员往往是“专业放债人”。

高利率贷款在警察队伍中更为普遍。

在2021年全国政法力量调查中,中共最高纪检监察员共查明8251名警察参与高利贷案件。

他们从哪里弄来的钱? 根据中共官方的反腐报告,一些人从自己的管理或服务伙伴那里“借”了低利息或没有利息; 部分挪用公款; 有的只提前通知相关部门,需要借钱的人才能“得到帮助”。

简而言之,官员利用公共权利和利益来换取贷款,报告称。

虽然直接从共产党官员那里借钱不一定需要像银行那样严格的抵押品或合同,但违约的后果同样严重。

这是因为中共官员将“保护”利益链中的所有目标,包括犯罪集团,如果有必要,有时可以利用这些目标从借款人那里获得贷款。

中纪委2021年12月5日援引的一个案例显示,中国西南云南省文山市统计局副局长苏浩提供了30万元人民币(约合4.4万美元)的高息贷款2013 年 10 月,给石姓酒业公司老板。

从第二个月起,苏从石那里收到了每月 7,500 元人民币(约合 1,111 美元)的利息。 这相当于月利率2.5%,年利率高达30%。

但两年后,石的生意一蹶不振,她付不起利息,也无法归还本金。

苏不敢报警,生怕被人看到他的借款方式和来源,委托戴姓黑帮头目向施要钱。

三个月来,几乎没有顶住各种威胁,施分六期归还了苏的本金。 戴为他的努力支付了 160,000 元人民币(约合 24,000 美元)。

此外,还有一些官员直接向犯罪集团放贷,以确保他们有源源不断的利息收入,以换取他们在犯罪时充当“保护伞”。

最近的一个案例是江西省上饶市副市长朱宏根,据中国政府网站 8 月 5 日报道,他从暴力犯罪嫌疑人那里获利 760 万元人民币(约合 112 万美元)。

2007 年 8 月 9 日,北京,一名行人走过中国人民银行,也称为中国中央银行。(Teh Eng Koon/AFP via Getty I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