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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接种疫苗的妇女在法院支持医院后面临从器官移植名单中删除上诉

(纳闻记者李文瑞报导)

一名身患绝症的妇女正在上诉艾伯塔省法院决定支持一家医院,该医院将把她从器官移植等候名单中除名,因为她拒绝接种 COVID-19 疫苗。

安妮特·刘易斯向艾伯塔省王座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艾伯塔省卫生服务局 (AHS) 和一家身份不明的医院器官移植团队的六名医生发出禁令,该医院拒绝进行她的医疗程序,因为她拒绝一份法庭文件称,接受 COVID-19 疫苗。

刘易斯说,强制将 COVID-19 疫苗接种作为挽救生命的手术的先决条件是“对刘易斯女士的基本良心自由的明确侵犯”,并受到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的保护。

埃德蒙顿大法官保罗·贝尔齐尔虽然说刘易斯的情况“非常悲惨”,但在 7 月 12 日的禁令听证会上驳回了她的申请,并指出该章程“不适用于临床治疗决定”。

贝尔齐尔说,将章程应用于医生的临床判断将造成“两类”器官接受者,并导致“患者寻求对临床治疗决定进行无休止的司法审查的医疗混乱”。

代表刘易斯的宪法自由司法中心在当时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主治医生和 AHS 的移植患者 COVID-19 疫苗接种政策都没有书面形式,而且她的主治医生都与刘易斯进行了沟通.

此案已被禁止公开,禁止透露医生、医院、移植项目所在城市的姓名,以及刘易斯进行挽救生命手术所需的器官名称。

COVID-19 疫苗接种

2018 年,刘易斯被诊断出患有终末期特发性肺纤维化,这是一种慢性肺病,并被告知如果没有器官移植,她将无法生存。 经过广泛的测试,她于 2020 年 6 月被列入移植等待名单。

从 2020 年 1 月开始,刘易斯被建议接受一系列疫苗接种,包括儿童疫苗接种,因为她的疫苗接种历史已经丢失。 根据法庭文件,她同意并接受了多次注射。

2021 年 3 月,她被要求接种 COVID-19 疫苗以接受器官移植,但她拒绝了。

“服用这种疫苗冒犯了我的良心。 我应该对进入我体内的物质有选择权,我不能拒绝挽救生命的治疗,因为我选择不对一种我没有也可能永远不会有的疾病(COVID-19)进行实验性治疗,”她在宣誓书中说。

上诉

据《埃德蒙顿日报》报道,刘易斯的律师在她的上诉通知中说,贝尔齐尔法官在裁定 COVID-19 疫苗接种要求是一项临床决定,而不是根据 AHS 政策由以下医生实施的“强制”时犯了法律错误。 “国家特工。”

据报道,上诉还称,贝尔齐尔认为 COVID 疫苗安全有效的结论是错误的。 法官在裁决中表示,“有压倒性的证据表明 COVID-19 疫苗是安全有效的”,但还补充说,这一结论“并未被普遍接受”。

刘易斯要求阿尔伯塔省上诉法院宣布 COVID-19 疫苗要求是“明确违反 [her] 基本的良心自由和生命权、自由权、人身安全权以及免于任意歧视的权利。”

刘易斯上诉的法庭听证会尚未安排。

2019 年 6 月 28 日,埃德蒙顿埃德蒙顿法院大楼的法庭。(Jason Franson/加拿大新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