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闻记者李文瑞报导)
对一名被判犯有 33 项儿童性虐待指控的男子的审判已将新西兰鲜为人知的法律置于审查之下,即 16 岁以下的人可以同意性行为,这促使人们呼吁政府修改法律。
Tulisi Leiataua 被新西兰陪审团裁定在 2010 年至 2014 年的四年期间性虐待两名 8 岁和 12 岁的女孩有罪。然而,在他的辩护中,Leiataua 辩称他与 12 岁 -旧的和否认的强奸、不雅行为和性侵犯的指控。
此外,据《新西兰先驱报》报道,Leiataua 辩称,这种关系是“自愿的”,因为她是追求他的人。
与年轻女孩有关的所有指控均被否认。
然而,在法官 Richard Earwaker 向陪审团解释说,根据有关同意的法律,在新西兰,16 岁以下的人可以同意进入双方同意的性关系后,新西兰人感到不安。
“从法律上讲,16岁以下的人不能就猥亵行为的指控表示同意,因此,作为陪审团,你只需要决定是否发生了猥亵行为,”他说。
“但至于性交,16岁以下的人可以同意。 您需要考虑是否根据您拥有的证据给予同意。 请记住,成年人不能同意未成年人,事实上,没有人可以同意其他人。”
急需修改的法律
倡导者呼吁阿德恩政府审查有关同意保护遭受性虐待的儿童的法律。
HELP奥克兰执行董事凯瑟琳·麦克菲利普斯(Kathryn McPhillips)表示,新西兰“迫切”需要修改同意法,以澄清“儿童不能被视为同意与成年人发生性行为”。
“就目前而言,如果针对成年人的指控是性侵犯,新西兰法律允许成年人指控儿童同意发生性行为,”她说。 “成人和儿童之间的性行为始终是成人的责任,儿童对他们的所作所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麦克菲利普斯指出,首席受害者顾问向司法部长提供有关受害者问题的独立建议的一份报告表明,一些辩护律师一直在对年仅六岁的儿童使用这项法律(pdf)。
该报告还探讨了儿童和青少年性暴力投诉的司法程序如何让年轻人感到痛苦。
激烈的盘问,其中年轻人声称的可信度受到辩护律师的激烈质疑,被认为是最令人痛苦的方面。
“他们困惑 [my son]. 他们故意混淆了他。 辩护律师告诉他,他错了,他说的不是真的……看来案件归结为能够成功地混淆孩子,足以让恋童癖者免于指控,“一位家长声称.
司法部长 Kiri Allen 告诉 Open Justice,她曾就同意法寻求建议。
Leiataua 将于 9 月被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