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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抗议者“美国队长2.0”赢得上诉

(纳闻记者钱明宇报导)

2019 年香港抗议者“美国队长 2.0”于 8 月 3 日将刑期减至五年,并在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胜诉。

马俊文因高呼“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口号“煽动分裂国家”,被称为“美国队长2.0”,被称为“美国队长2.0”。 ’在各种公共场合。

申请上诉,是香港首宗涉及港版国安法的上诉案。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的判决书提到,区域法院法官陈国志的判刑过于严厉。

上诉辩称,案件的情况并非“严重”。

上诉人表示,马虽然高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口号,但并没有犯罪的打算,口号模糊,没有实际行动。

香港律政司代表表示,马某犯下多项罪行,毫无悔意,认为案情“严重”。

上诉法院在判决中表示,尽管该案件被归类为“严重”,但“仍处于该类别的低端”。 刑期应接近五年的最低刑期。 它认为地方法院法官对六年的处罚过度。

上诉法院采用五年零三个月作为量刑起点。 地方法院法官从判决中扣除了三个月作为酌情折扣,因为被告的辩护方式节省了地方法院的时间。 上诉法院没有介入,所以最后的刑期是五年。

上诉法庭表示,《香港国安法》及其相关刑罚条文的立法原意是要与当地法律相兼容、相辅相成。

《港区国安法》没有对“煽动分裂国家”案件的“严重”或“轻微”进行界定,因此适用当地法律的量刑原则。

上诉法庭表示,在界定案件的严重性时,应以案件整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并参考普通法中的“煽动”。

重要的是犯罪者的行为及其重大后果、潜在风险和可能的影响。

此外,上诉法庭认为,区域法院法官以“没有悔意”为理由认定案件情节“严重”是错误的,并认为悔罪与严重性之间没有关系。的情况。


2022年8月3日,被称为“美国队长2.0”的马春满从5年零9个月减刑至5年。(巨无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