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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推出针对外国寡头的新财产登记册

(纳闻记者李文瑞报导)

拥有或购买英国土地或财产的外国公司将不得不透露其真实所有者,因为政府周一启动了一项新登记,以确保“犯罪分子不能躲在秘密的空壳公司链后面”。

从 8 月 1 日起,任何寻求购买英国土地或财产的外国实体在向英国土地登记处提交申请之前,都必须确定其受益所有人并向公司大楼(负责公司注册的政府机构)提供经过验证的信息。

现有的财产持有实体将有六个月的时间为其受益所有人或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否则将面临每天最高 2,500 英镑(3,060 美元)的罚款或最高 5 年的监禁。

它追溯适用于自 1999 年 1 月以来在英格兰和威尔士以及自 2014 年 12 月以来在苏格兰购买的房产,但不会影响周一之前在北爱尔兰购买的房产。

Companies House 首席执行官 Louise Smyth 称赞新登记册的推出是该部门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因为它寻求“在打击经济犯罪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该措施于 2 月 28 日首次宣布,作为对俄罗斯入侵乌克兰的回应,作为经济犯罪法案的一部分,该法案于 3 月 14 日快速成为法律。

为解决避税问题,任何自 2 月 28 日以来已处置财产的海外实体都必须向公司大楼提供一份声明。

商务部长马丁·卡拉南(Martin Callanan)表示,英国需要“知道谁拥有什么”,以确保该国“没有拥有可疑财富的腐败精英”。

他说:“通过以惊人的速度启动并运行这一首创的登记册,我们正在揭开帷幕并打击那些试图隐藏其非法获得的财富的犯罪分子。”

但批评人士表示,该法律只针对外国实体,为寡头和腐败个人留下了“漏洞”。

英国特许税务学会公共政策主任约翰·库里南 (John Cullinane) 表示,“新法律的一个特殊漏洞”是它要求披露公司的实益拥有人,而不是土地或财产。

他说:“这很重要,因为该公司可能会为不拥有该公司的个人持有该土地作为提名人。”

他还批评了该规则仅针对拥有公司股份超过 25% 的所有者,并引用了“六口之家”的例子,每人拥有一家公司 16.67% 的股份,这将“超出注册要求” 。”

2018 年 4 月 23 日伦敦塔桥全景。(约翰菲利普斯/盖蒂图片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