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闻记者孙寒霏报导)
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市被该州的共和党总检察长埃里克施密特起诉,原因是他通过了一项法案,该法案旨在为女性提供资金前往州外进行堕胎。
7 月 15 日,圣路易斯市议员委员会通过了第 61 号董事会法案 (BB61),该法案设立了 150 万美元的“生殖股权基金”,资金来自联邦《美国救援计划法》。
根据施密特办公室 7 月 21 日发布的新闻稿,虽然预留了 100 万美元用于堕胎,包括后勤、交通和儿童保育等会议费用,但剩余的 50 万美元将用于提供包括堕胎在内的“生殖保健服务” .
在民主党市长 Tishaura Jones 将 BB61 签署为法律后,施密特提起诉讼,称该市违反了州法律。
“该市使用公共资金、公共雇员和公共设施来鼓励和协助堕胎违反了密苏里州议会关于该州及其所有政治分区是保护孕妇及其未出生子女的‘生命圣地’的决心, ”诉讼辩称(pdf)。
“纽约市是该州的‘政治分区’,因此它是州法律下‘保护孕妇及其未出生的孩子’的‘生命圣地’。”
该诉讼继续辩称,第 188.210 条规定,在公共就业范围内行事的公职人员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顾问和卫生保健人员提供咨询或鼓励选择性堕胎是非法的。
通过根据 BB61 管理生殖股权基金,公职人员将鼓励或协助堕胎,从而违反第 188.210 节。
“我的办公室今天提起诉讼,以制止琼斯市长和圣路易斯市议会议员公然非法将密苏里州辛苦赚来的税款用于州外堕胎的举动,”施密特在新闻稿中说。
密苏里州的堕胎
这起诉讼是在对密苏里州堕胎状况的一些困惑之际提出的。 州法律禁止堕胎,除非是在紧急医疗情况下或孕妇有生命危险时。 目前尚不清楚哪些医疗条件符合紧急情况。
7 月 13 日,密苏里州卫生和高级服务部 (DHSS) 发布了一份情况说明书 (pdf),阐明堕胎豁免中的“医疗紧急情况”一词将具有第 188.015 节中定义的含义。
该部分将医疗紧急情况定义为“基于合理的医学判断”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不进行或延迟堕胎可能会导致孕妇身体受损或死亡。
DHSS 情况说明书还明确指出,该机构不负责确定怀孕是否合法。 此类决定留给当地执法当局、当地检察官和密苏里州总检察长办公室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