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闻记者钱明宇报导)
在网民发起的2020年游行中,前沙田区议员李志旺与其他几人在香港铜锣湾被捕。 李被控一项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 东区裁判法院于 7 月 15 日作出裁决。
裁判官刘以云表示,虽然被告人没有作出任何实质的暴力行为,但当日他确实在现场辱骂警察及煽动其他示威者。 刘裁定被告犯有这些罪行,并将他还押候审,直至 7 月 28 日对李宣判。
因在集会中大声喧哗而被定罪
27岁的被告人李志旺在案发时是沙田区议会禾輋选区的议员。
2020年5月24日,香港网民在铜锣湾和湾仔发起“反对国歌法和国安法的集会”,以Be Water式开始(一组接一组有序推进,对比水流) 。” 警方拘捕数名示威者,包括前沙田区议员李。
刘裁判官引述控方的证词。 约下午四时许,被告人在铜锣湾轩尼诗道与香港警方对峙时突然跌倒坐在地上。 之后,警察拉起警戒线,被告人高喊政治口号,煽动其他示威者也这样做。
不久之后,他站起来指责一名警察推他。 他情绪激动,引起旁观者加入并责骂警察。
刘指出,李的大声讲话等行为具有煽动性、侮辱性和挑衅性,引起抗议者的情绪和对警察的仇恨。 李的行为故意挑战警方,并在现场引发抗议者的混乱行为。 因此,公共秩序很可能会受到影响,这只会增加暴力升级的机会。
法院驳回对警察进行监视的要求
辩方声称,李是根据《区议会条例》行使监察警察的合法权利。 然而,法院不同意。 裁判官继续说:“区议员没有监督警察的权利和责任。 事件发生时,李也不是该地区的区议员。” 此外,裁判官表示,李某的行为对警方造成了更大的阻碍,因此驳回了监视要求,并将其视为借口。
向他服务的每一个人道歉
李在脸书上向他曾经服务过的社区居民告别。 “我非常感谢我附近的每一个人和一直支持我的朋友。 生活中有太多事情是无法控制的。 不管结果如何,我只能尽力而为。”
李还向禾輋村小区的所有人道歉。 他说他将无法继续为他们服务,并希望他们能理解和原谅他。
案例编号:ESCC 2480/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