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闻记者孙寒霏报导)
明尼苏达州的一家法院周一阻止了几项与堕胎有关的法律,称它们违反了该州的宪法,支持堕胎的倡导者称之为“极端裁决”。
Ramsey 县法官 Thomas Gilligan 在 Doe v. Minnesota 案中的裁决推翻了知情同意法、父母通知法以及只有医生才能进行堕胎的要求。
据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新闻报道,吉利根在裁决中写道:“这些堕胎法侵犯了隐私权,因为它们侵犯了明尼苏达州宪法规定的获得堕胎护理的基本权利,而且经不起严格审查。”
吉利根还裁定,仅要求医生在医院进行堕胎的法律是违宪的。 他接受了向州卫生部门报告的要求,但取消了对任何违反该法律的刑事处罚。
明尼苏达州法官的裁决是在美国最高法院推翻 Roe v. Wade 案(1973 年在全国范围内使堕胎合法化)之后各州收紧堕胎限制的时候作出的。
即使是美国最高法院,根据 Roe v. Wade 和随后的裁决,也允许这些非常温和的法律类型。 然而,今天的裁决阻止了他们,并阻止明尼苏达州为未出生的孩子及其母亲制定合理的保护措施。 必须对该决定提出上诉。
— MCCL (@MCCL_org) 2022 年 7 月 11 日
支持生命的倡导组织明尼苏达州关注生命的公民 (MCCL) 的执行董事斯科特·菲施巴赫 (Scott Fischbach) 表示,必须对这一决定提出上诉。
“今天的裁决引人注目 [the laws] down 是极端的,没有明尼苏达州宪法的基础。 即使是美国最高法院,根据罗诉韦德案和随后的裁决,也允许这些非常温和的法律,”菲施巴赫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然而,今天的裁决阻止了他们,并阻止明尼苏达州为未出生的孩子及其母亲制定合理的保护措施。”
最高法院支持的类似法律
其中两项与堕胎有关的法律在明尼苏达州和另一个州经受住了美国最高法院的挑战。
明尼苏达州的父母通知法要求在对未成年人进行堕胎之前通知父母。 美国最高法院在其 1990 年霍奇森诉明尼苏达案的判决中曾对这项法律提出质疑并予以维持。
知情同意法,即明尼苏达州妇女知情权法案,于 2003 年通过。
该法律要求明尼苏达州卫生部在印刷版和州网站上提供某些信息,并且还要求任何寻求堕胎的人有 24 小时的等待期。
据福克斯 9 台报道,吉利根在裁决中写道,要求寻求堕胎的人“真正、非常确定他们的决定,侮辱了他们的智力和决策能力”。
美国最高法院在 1992 年 Planned Parenthood 诉 Casey 案的判决中支持了类似的知情同意法。
“这些政策帮助了很多女性,”菲施巴赫说。 “现在他们将受到伤害,因为这些保护措施被一项严重错误的法院裁决所剥夺,这一裁决远远超出了 Roe v. Wade。 这个错误必须纠正。”
明尼苏达州众议院少数党领袖库尔特·道特表示,他认为该裁决需要上诉。
“司法部长 [Keith] 埃里森必须对这一荒谬的裁决提出上诉,并捍卫明尼苏达州长期存在的两党反堕胎法律,”Daudt 在推特上写道。
据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新闻报道,明尼苏达州总检察长基思·埃里森周一表示,他将在决定上诉之前审查长达 140 页的裁决。
“我相信女人有选择的权利。 但我也有责任捍卫明尼苏达的法规。 这两个都是我的工作。 我们将对这个决定采取良好而有力的态度,”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