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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自由,魁北克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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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闻记者李文瑞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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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3 日,加拿大魁北克国民议会通过了一项尊重大学领域学术自由的法案。

该法的目的在立法中描述为:“承认、促进和保护大学学术自由,以支持大学级教育机构的使命,包括通过研究、创造和教学活动以及通过为社区服务。” 它适用于“被授权……授予学位……或任何其他大学学习证明并提供大学级教学计划的法人或机构”。

“学术自由”被描述为“每个人都有权在不受教义、意识形态或道德约束(例如机构审查)的情况下自由参与一项活动,通过该活动来帮助履行教育机构的使命。”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权利延伸至学者的自由“表达他们对社会和机构的意见,包括他们各自的机构,以及任何教条或观点。” 因此,本节确认“学术自由”不仅限于学术的特定学科或专业知识,还延伸到“关于社会”及其机构的意见表达,包括雇用这些机构的机构。

尽管对“学术自由”范围的描述似乎值得称赞,但仔细分析法律就会发现,它只是由崇高而无意义的陈述组成。 事实上,法律的影响已被其坚持认为学术自由“必须按照大学部门普遍认可的道德标准和科学严谨性并考虑到大学其他成员的权利行使社区。”

限制性语音代码

这种在大学“语言规范”中经常出现的资格有可能严重限制校园内学术自由的程度。 换句话说,大学部门的言论自由守则可以被用作一把利剑,禁止和惩罚可能冒犯教职员工、学生甚至更广泛社区的“敏感度”的言论。

新闻公告中充斥着大学学者的故事,他们的观点被他们的大学认为是可憎的。 有据可查的 Peter Ridd 案例有助于说明这一点。

澳大利亚物理学教授里德因批评同事对大堡礁保护的研究而于 2018 年被詹姆斯库克大学解雇。 具体来说,他批评了他的同事将气候变化与珊瑚礁的珊瑚白化联系起来的研究。

收集大堡礁的地理参考数据 昆士兰大学的 Alexandra Ordonez Alvarez 于 2019 年 12 月收集了澳大利亚大堡礁阿什莫尔银行的地理参考数据。(Chris Roelfsema/Allen Coral Atlas via AP)

对 Ridd 来说,珊瑚礁并没有大幅下降,任何恶化都可以逆转。 然而,澳大利亚高等法院裁定,里德的学术自由“受到限制”,并且这些限制“包括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

澳大利亚大学采用了基于首席大法官罗伯特·弗伦奇关于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的标准守则的言论守则。 这些守则禁止任何在这种情况下“可能羞辱或恐吓任何其他人或其他人并且旨在产生其中一种或两种影响”的言论。 在实践中,这一禁令相当于实施“中立原则”,惩罚接受者认为冒犯性的意见。

魁北克法律中的中立原则

但是,使用魁北克法律的语言,中立原则是“教义、意识形态或道德约束”的典型例子。 然而,它在现代大学中经常实施。 因此,很难看出这一原则如何能够与学术自由的概念相协调,以无畏无惧地进行教学和研究。

受限于这一点的有效性,魁北克法律赋予的学术自由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母性声明,实际上并没有限制大学的审查权力。

魁北克法律还规定大学有义务制定与学术自由有关的政策。 该政策预计将规定建立一个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监督政策的实施,审查任何关于大学学术自由的投诉……就此类投诉或与大学学术有关的任何其他事项提出建议自由。”

但是,实施该政策不得阻止对“有助于大学使命的活动”中讨论的甚至是冒犯性想法的讨论。

立法还要求任命一名负责执行该政策的人员。 如果这项政策被那个言论自由的沙皇解释为要求执行中立原则,那么他们将限制而不是扩大学术自由。

需要学术自由法吗?

令人惊讶的是,立法者可能会发现有必要通过一部关于“学术自由”的法律。 这一惊喜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即至少自 17 世纪以来,社会期望大学将促进未经审查的研究和教学事业。

而且,正如 1997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高等教育教学人员地位的建议所承认的那样,“应严格遵守学术自由原则”。

Terence Karran 在《英国教育研究杂志》上讨论了这一建议,他认为高等教育学者有权:

“不受规定学说限制的权利,有教学和讨论的自由,进行研究和传播和出版研究结果的自由,自由表达他们对所在机构或系统的意见的自由,不受机构审查的自由以及参加专业或有代表性的学术机构的自由。”

总体而言,魁北克法律是保护学术自由的善意尝试,但能否实现其预期目的值得怀疑。 这是因为大学在走向中立的道路上走得太远了。

本文观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观点。


图片显示了 2018 年 11 月的麦吉尔大学主校区。(Daniel Slim/AFP via Getty I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