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闻记者钱明宇报导)
美国各地的 23 名总检察长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简报 (pdf),支持法轮功学员在最高法院审理的一个备受瞩目的宗教自由案件中提出的请愿书。

根据德克萨斯州总检察长肯·帕克斯顿办公室周三发布的新闻稿,总检察长呼吁最高法院撤销下级法院的裁决,该裁决“在一个处于我们宪法传统中心的具有国家重要性的问题上是错误的”。
2015 年,纽约法拉盛 (Flushing) 的 13 名居民针对华人反邪教世界联盟 (CACWA) 提起诉讼,以阻止他们所称的针对他们的长达六年的运动。在他们的社区中遭受殴打、骚扰和死亡威胁。
投诉详细说明了约 40 起因参加法轮功游行、散发法轮功传单或管理法轮功相关文献摊位而受到威胁或人身攻击的事件。 在2011年7月的一起事件中,两名原告遭到CACWA负责人李华红的袭击。 20至30人的暴徒随后包围了两名法轮功学员。 其中一人被关押了大约 30 分钟,直到警察赶到,而这群人则大喊“杀了她”和“将她打死”。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起源于中国的被称为法轮功的宗教团体在美国本土遭受了迫害和骚扰,”帕克斯顿说。
“法轮功 [practitioners] 根据联邦法规提起诉讼,称他们是威胁或暴力行为的受害者,旨在削弱他们的第一修正案自由宗教崇拜的权利,“德克萨斯州股份公司补充道。
总部位于德克萨斯州的第一自由研究所、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的法律和宗教教授约翰·D·伊纳祖 (John D. Inazu) 以及总部位于华盛顿的非营利性律师事务所贝克特宗教自由基金 (Becket Fund for Religious Liberty) 加入了 AG。
法轮功是一种精神修炼,包括以真、善、忍为宗旨的冥想练习和道德教义。 1990年代在中国广为流行。 1999 年,共产党政权将这种受欢迎程度视为一种威胁,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这种做法及其追随者进行迫害。
此后,数以百万计的大法弟子被关押在中国各地的看守所、监狱和劳教所,遭受酷刑、强迫劳动和强摘器官。
“国家重要问题”
总检察长在其法庭之友简报中表示,下级法院驳回此案的裁决“在一个处于我们宪法传统中心的具有国家重要性的问题上是错误的”——即宗教自由。
“美国对宗教自由的承诺是’必不可少的’,”AG 说。 “它构成了‘我们最珍视和谨慎保护的宪法权利之一。’”
《进入诊所入口自由法》规定,任何人“以武力或武力威胁或身体障碍”伤害、恐吓或干涉任何合法行使或寻求行使宗教自由的人“在宗教礼拜场所。”

但美国纽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将“宗教礼拜场所”狭义地解释为“主要”用于宗教礼拜活动的场所,从而否认了该法规对原告的保护。
司法部长说,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法院“不适当地缩小了一项旨在禁止在美国许多圣地发生最严重暴力行为的法规”。 帕克斯顿表示,下级法院的判决“导致对法轮功的宗教自由保护不足”。
“请愿者正是人们可能期望在这样的法规中找到安全的那种崇拜者。 他们修炼法轮功,这使他们成为世界范围内遭受宗教自由或信仰自由限制的人中的‘第三大群体’,”总检察长在法庭之友简报中援引美国 2022 年 4 月的一份报告说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
根据记录法轮功迫害的美国网站明慧网的数据,2021 年有近 6,000 人被捕,10,527 起针对中国信仰信徒的骚扰案件。

“该组织在一个敌视宗教多元化的共产党政权下开始于中国,”AG 说。 “许多法轮功学员因此逃往美国。 然而,即使来到这里后,据称上访者仍继续面临共产党同情者的迫害和虐待。”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发言人张尔平说,中国共产党认为它可以践踏美国的宗教自由,“大错特错”。
“宗教自由是自由美国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认为它可以通过其海外宗教迫害运动践踏美国人的这一神圣权利,”他告诉。 “但它再错不过了。”
“在全美国 23 位司法部长的支持下,我们相信美国的法律体系最终会伸张正义,保护美国的根本利益,”张补充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