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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权利团体回应最高法院关于隐蔽携带的裁决

(纳闻记者孙寒霏报导)

继最高法院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推翻了某些关于美国人是否有权隐藏携带枪支的法律之后,枪支权利组织庆祝了这一点。

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以 6 比 3 的多数意见写道,法院同意“第二和第十四修正案保护个人在家外携带手枪进行自卫的权利。” 有问题的案件,纽约州步枪和手枪协会诉布鲁恩案,可以被认为是至少十年来最高法院审理的第一个重大的第二修正案案件。 纽约的法律要求个人证明他们有“正当理由”获得隐蔽携带许可证。

美国枪支拥有者 (GOA) 对这一决定表示欢迎,称纽约的法律“允许政府实体审查并定期拒绝 – 自行决定 – 申请隐蔽携带许可证的申请人。”

除了纽约,其他几个州和华盛顿特区也有类似的“可能发布”法律,包括加利福尼亚、康涅狄格、特拉华、夏威夷、马里兰、马萨诸塞、新泽西和罗德岛。

GOA 副总裁 Erich Pratt 在一份声明中说:“对于所有珍惜上帝赋予的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利的美国枪支拥有者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胜利。” “在 GOA,我们为推翻限制性枪支法律而自豪,我们很高兴看到可能发布的隐蔽携带法永久降级为历史书籍。 毕竟,让政府决定允许哪些公民在家外携带枪支会使我们上帝赋予的权利降级为单纯的特权。”

全国步枪协会(NRA)也发表了类似的声明,指出周四的裁决意味着“携带武器的权利不会停留在一个人的前门。” 几十年来,全国步枪协会和其他枪支权利组织一直试图废除“可能发布”的法律。

NRA 副总裁韦恩·拉皮埃尔 (Wayne LaPierre) 说:“这一决定明确证实了 NRA 的立场,并应让立法者注意:不应通过任何侵犯个人自由的法律。” “它还面临着参议院立法的一个令人不安的问题——强调这些自由不应留给州和联邦官员‘不受指导’的自由裁量权。 第二修正案的自由属于人民。”

与此同时,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和布雷特·卡瓦诺站在多数人一边,写道周四的决定是有限的,并指出最高法院裁定的隐蔽携带法与各种要求拥有手枪许可证的法律是分开的。 2013 年颁布成为法律的《安全法》包含手枪许可证条款,而隐蔽携带法已有 100 多年的历史,与《安全法》分开。

阿里托特别写道,该裁决“没有决定谁可以合法拥有枪支或购买枪支必须满足的要求。” 他补充说,“它也没有决定人们可能拥有什么样的武器。”

法院作出裁决后,纽约州州长、民主党人凯西·霍赫尔建议可能会通过更多枪支管制法案作为回应。 周四,她宣布召开特别立法会议以通过更多立法。

“这个决定不仅仅是鲁莽。 这是应受谴责的。 这不是纽约人想要的,”霍赫尔在曼哈顿说。 “我们不需要人们带着隐藏的武器进入我们的地铁、我们的餐馆、我们的电影院。”


2012 年 12 月 17 日,一名顾客在伊利诺伊州廷利公园购买手枪。(Scott Olson/Getty I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