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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最高法院:政府不对福岛灾难负责

(纳闻记者李文瑞报导)

东京——日本最高法院周五裁定,政府对 2011 年福岛核危机不承担责任,驳回了数千名撤离人员要求国家(而不仅仅是公用事业公司)对他们的生命损失进行赔偿的要求。

该裁决是日本最高法院在约 3,700 名福岛居民提起的四项赔偿诉讼中首次就政府对福岛灾难的责任作出裁决。

以菅野博之为首的四名法官小组表示,政府不能承担责任,因为即使工业大臣使用他的监管权力并命令公用事业公司加强海堤,也无法防止大规模海啸袭击工厂造成的损害。根据当时的海啸估计。

该裁决推翻了宣布政府负责的四项高等法院裁决中的三项,可能会影响全国约 30 起未决的类似诉讼。

福岛第一核电站的三个反应堆在 2011 年 3 月 11 日发生 9.0 级地震和海啸袭击后熔化,在该地区释放了大量辐射,一度导致 160,000 多人流离失所。

四起诉讼的原告,其中许多人仍然在福岛内外流离失所,要求赔偿因灾难而造成的生计和社区损失。

Seiju Nanb​​ara 在他从位于受损工厂以北的南相马的家中撤离到千叶两年后加入诉讼,他说他和其他在法庭上听到裁决的原告无言以对,因为他们非常失望。

“这项裁决只关注政府,而不是我们,”62 岁的难原说,“我认为法官没有理解,甚至没有试图理解我们的痛苦。”

“该裁决绝对不能接受,”首席律师真木伊豆太郎冲出法庭与等候在外面的原告及其支持者分享这一裁决时说。 “法院没有正视或回应我们提出的问题。”

他说,该裁决未能充分解决灾难是否可以预见以及如果政府采取适当措施本可以避免的关键问题。

数百名原告及其支持者在法庭外表现出愤怒和失望,但许多人表示他们将继续在未决案件中进行斗争。

“我们不能让这项裁决影响未决诉讼,”Managi 说。

针对政府和工厂运营商东京电力公司控股公司的案件最初分别在福岛和其他三个县——群马县、千叶县和爱媛县——原告撤离的地方提起。

目前,只有东京电力公司有义务为四起诉讼中的原告赔偿总额超过 14 亿日元(1000 万美元)的损失。

在裁决后的一份声明中,东京电力总裁小早川智明再次向受灾难影响的人道歉,并誓言绝不会再次发生这种情况。 他承诺将全面履行公司退役、重建福岛和提供赔偿的责任。

政府首席发言人松野博和表示,将继续“与撤离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为福岛的重建尽最大努力”。

政府已推动对受影响地区的去污和重新开放禁区,并敦促撤离人员返回家园,同时减少对他们的支持。 政府制定的补偿计划基于与工厂的距离和辐射水平,引发了社区之间的分裂和歧视。

争论的焦点是政府是否可以预见到大规模海啸的风险,以及如果政府命令公用事业公司采取预防措施,事故是否可以避免。

该案例还侧重于事故发生前 9 年的 2002 年政府小组发布的地震活动长期评估的可靠性。 政府辩称,该报告不可靠,事故不可避免。

原告表示,海啸评估是可信的,政府本应以此为依据,命令公用事业公司采取预防措施,他们认为这些措施可以避免灾难。

东京地方法院 2019 年的一项裁决裁定三名东京电力前高管在刑事案件中无罪,称他们无法预见到大规模海啸。 预计将在 1 月份作出上诉裁决。

作者:山口麻里

原告律师 Izutaro Managi 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在东京听取了东京最高法院的判决后,与原告及其支持者交谈。(Eugene Hoshiko/AP Ph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