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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者陈继志拖欠房贷被法院恢复执行50万余元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唐山打人者陈继志及妻子兰某因拖欠房贷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50.58万余元。据裁判文书显示,2019年,原告建行唐山分行与被告陈继志、兰某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向二被告发放贷款50万元。自2018年6月起,被告违约拖欠还款。法院判决,被告陈继志夫妻偿还建行唐山分行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合计49.7万余元。2020年11月,陈继志夫妇因该案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0.58万余元。今年6月14日,两人被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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