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时,江青站起来,她把一张纸扬了扬说:“我写了一点看法,念一念行吗?”
审判长同意,江青有板有眼地念道:“《我的一点看法》,一张起诉报告,满纸胡说八道。要为真理斗争,我的声明如下: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投降叛变,授人以柄。
要害问题,两个纲领。
以阶级斗争为纲,纲举目张,继续革命。
以三项指示为纲,以目混纲,修正反动。
穷凶极恶,大现原形。
掩盖罪恶,画皮美容。
树立威信,欺世盗名。
标新立异,妖言惑众。
弥天大谎,遮瞒真情。
偷天换日伎俩,上下其手劣行。
张冠李戴,移花接木,暗中嫁祸他人。
转移人民视线,妄图洗刷臭名。
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乃是人民大众英雄。”
文章摘自《中国大审判——公审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图文纪实》作者:镡德山吕相友出版:辽宁人民出版社
纳闻 | 真实新闻与评述:1980年江青法庭自辩:我的一点看法 要为真理斗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