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及其来源
自杀是一个常态社会中始终存在的现象,本身并不足为奇。但一个社会在相对集中的时期大量出现自杀现象,特别是知识分子的自杀,这本身是不正常的,这种现象的发生,不是一个社会正常历史变化中出现的常态社会问题,比如由于遗传、环境、宗教、姓别和某种年龄阶段特定的现象。也就是说,本文观察自杀现象的视角,不是通常社会学意义上的,而是对一个时代政治文化精神的剖析。本文选择年限为1949――1976年,是为了突出毛泽东时代这样一个特点,实际统计主要案例,以1950年以后为主。本文所有材料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A、当事人已公开出版的回忆录和相关的回忆文章。
B、 作者访问和朋友提供。
C、 《内部参考》(此书为新华社内参,每日一期,1949年9月22日创刊,参考消息组编辑。供当时主要官员了解国内国际动态,以下所引本书资料直接注明年代、期号和页码,不再另注)
考察1949—1976年间中国知识分子自杀情况的意义,是因为这一期间中国知识分子自杀数量惊人,它与这个社会的制度和文化是相关的。由于中国大陆有关的档案尚未解密,有关这期间知识分子自杀的人数,不可能通过正常的挡案检索统计出来(在挡案开放的情况下,这并不难做到),所以本文只能根据有关回忆和少量访谈及调查选取一部分知识分子自杀情况,作为研究的基本材料。需要说明的是:1949――1976年间自杀的知识分子中多数是不知名的,但由于这部分资料极难收集,所以本文据以分析的知识分子自杀资料偏重于知名知识分子,包括如下几类人物:(1)作家。(2)学者。(3)名演员。(4)科学家。(5)大学生。等等
1、“反右”前的情况
1949年以后,中国社会变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频繁的政治运动,在反右派运动开始以前,规模较大的政治运动就有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批判电影《武训传》、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抗美授朝、“三反“和”五反”、批判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批判胡适思想运动、批判胡风反革命集团、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等等。这些政治运动的主要对象虽然不同,运动本身激烈程度也稍有差别,但这些政治运动的一个基本特点却没有变化,这就是:整人。五十年代初期所有政治运动都是以毁灭个人尊严和人格为基本特证的。这些政治运动的基本取向是统一思想,消灭个性,因为方式和手段都极为残酷,所以在五十年代初期,整个国家是在一个恐怖氛围中。这样的生存环境,给人们,特别是给知识分子心理上带来极大压力。这是知识分子自杀现象开始大量出现的一个基本前提。
一位研究“三反”和“五反”运动的学者,曾在文章中这样描述过当时的情景:1
自二月中旬起,各地即恶噩频传,仅上海一处,自杀、中风、与发神经者,即不下万人。自杀方式,以跳楼、跃江、触电、吊颈者为最多,毒烈药品,尤其是安眠药片,早已禁止发售,故欲求安卧而死,亦不可得。法国公园与兆丰花园楼丛中,经常悬死三五人不等,马路之上,常见有人自高楼跳下,跳黄浦者更多,棺材店一扫而空,中共为节约木料,以“反浪费“为名,禁止添制棺木,遂大开火葬场,而亦时常客满。
其它天津、北京、武汉、重庆、沈阳、广州各处商阜,以及凡有工商业之全国大小市镇,无不有同样事,四月间有人自广州逃出,谓赶早车于晨五时经西关多宝路,见马路上横尸二具,血肉狼籍,迨坐上三轮车,乃不禁向车夫叹息而道:车夫遂四面瞻顾,见左右无人,乃低声凄然道:“两个算什么!我经过惠爱路时,怕不躺着有十几个?“上海中共当局眼看自杀的人日益增多,为防止蔓延,影响其预定计划起见,乃采取紧急措施:一、公园及辟静之处,均派兵梭巡,不准行游之人逗留。二、黄浦江岸口偏辟之处,筑是竹芭,要冲之地,均有解放军站岗防守,黄昏以后即不准人行近江边。三、各马路高楼顶上均站岗防守,又因有从四层楼以上楼窗跳下者,乃严令三层以上楼窗均须装置木栏与铁丝网。四、凡以自杀逃避“五反“运动者之公司行号器物财产一律充公,丝毫不留,籍以胁迫其家属为之监视。除此,更加紧发动群众,鼓励员工,一面积极予以训练,一面督令严密防范,凡重要目标,派人跟随,寸步不离,虽寝食便溲,亦不放松。
上海工商界自杀的,以三月底四月初为最多,因为那时除“五反“之外,还要催逼一九五一年度所得税。跑马厅七层楼公寓,那一对夫妇同时跳楼自杀,就是为着欠税。自杀也有一种风气,“五反”的自杀方式,以跳楼为最风行,服毒次之。像华成烟草公司姓沈的副总经理投井而死,究竟少数。跳楼所以风行,也是由于这种自杀方式较简单,而且不易被防范。上海流行这样一个故事:一天一个妇人牵着一个孩子打霞飞路经过,后面不知哪个熟人喊了她一声,她刚立定脚跟回过头来看时,离开她两步路外,楼上忽跌下一个人来。如果那个人不招呼她一声,她和她的小孩岂不都被压粹了吗?有一个时期,高楼大厦之下,经过的人确都有戒心。跳黄浦是最不聪明,不仅黄浦江边防备森严,就是有机会跳进,遇救的机会也比较多,而且尸首漂失了只以为失踪,家属还有帮助隐匿或纵逃的嫌疑。自杀一定要达到自杀的目的,万一不遂或遇救,那才受罪,因为你又加了一重罪名;就是“胆敢拿死来威胁政府和人民”!
自杀者的遗书有一个普遍的特点,为了死后不要再给家属以任何的麻烦,总是痛骂自己一顿,然后再歌颂一番人民政府的德政。!
面对如此情景,有一次陈毅在广播里说:“我不懂为什么许多资产阶级,愿意跳楼自杀而不肯坦白。”2他当然不知道像殷纪常这种人(前金城银行沪行经理,实际在金城银行的的作用是在徐国懋之上,周作民之下。)在金城大楼七楼穿著单的短衫裤,当严寒的初春时候,跪了五天五夜,受着职工疲劳的审问,单是生理上已是忍受不了。那样的人,不一定思想搞得通,但上海解放后,他是第一个把大西路那家他私有的,中国最大有脚踏车零件厂送出去“合营”的,在银行界,他也是最早去请范长江到行里向职工演讲的,这种人他自不想死,但终于受尽折磨还是不免跳楼一死。当时广州的五反高潮,较上海稍迟一点,四五月间最厉害,自杀的也最多。3 1952年3月21日,北京大学图书馆职员赵竹君及其丈夫王利民(前北大图书馆馆员)在家中自杀身亡。
观察自杀现象的意义在于,它有助于深入了解五十年代中国知识分子的生存处境,同时也有利于认识新政权的本质。
五十多年以后,一位当时在上海目击过“三反”和“五反”的法官回记:反右和“三反”一样,也有自杀的人,如上海民盟中就有华丁夷同志,被批斗而自杀,此外还有一位市劳动局副局长,也在反右中自杀。估计他们可能过去自诩革命太过,一旦遇上反右,自己被斗,戴上右派帽子,好象从万丈高崖一下坠入万丈深渊,心理上实在承受不起,于是自毁生命,走向自杀。也有心灵脆弱,实在承受不起猛烈的冲击而致自杀的。总之是由于采取逼供信无理批斗所造成的恶果。“三反”时,在延安东路口,亲眼看到一人从高高的五楼纵身跃下,立时坠地身亡,死壮之惨,目不忍睹。“三反”后听陈毅市长作报告,全市共自杀五百余人,反右自杀者有多少,则不得而知了。4
关于自杀规模的主要材料是避难者的叙述,据周鲸文《风暴十年:中国红色政权的真面貌》一书估计,在镇压反革命时期有五十万以上的人自杀,三反五反运动又有二十万人自杀。虽然这些数字可能是夸大的,但是根据官方材料,自杀显然是一个重要的现象。5
周鲸文在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此外还有一个动人的例子发生在北京钢铁学院。这个案件轰动了北京以及各处的学术界和文化界。可惜我忘却了主角的姓名。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学生平常很用功,但是拒绝加入青年团。因此党和团的积极分子就想以他为斗争的对象,而且是在大会上开始对他斗争。这个学生性情耿直,以为埋头读书,还闹成这个样子,人生有什么意味。而且自己也很自尊,受不了他们的污辱。他想这是没法活下去了,于是决定自杀。他的自杀方法新奇,所以也就轰动了远近。
他决定自杀之后,决以头颅抨击这个昏无天日的运动;他选择了学校汽炉的七八丈高的烟囱。事前他买好了一瓶酒、糖果,放在书包里,另外带了十几块碎石头。他就拿着这些东西向烟囱上爬,忽然被一个同学看见,要他不要上去。他说:‘你近前来,我就用石头打你。’这个同学见势不好,就跑去告诉学校当局。不一会,院长、教授、和大批同学都围在烟囱底下。院长劝他下来,说:‘一切都好办。’这个学生坐在烟囱上,把瓶饮酒,吃着糖果,用沉着语气回答:‘你们不必想污辱我这活人了,我是清白的学生,我没有罪。我要以纯洁的学生身份,拿头颅鲜血,评判你们这无法无天的运动。……’接着又是饮酒。谁要上来,他就投石打,而且说逼他紧了,他就跳下。
在全校紧张观望他的时候,他饮完了酒,跃身一跳,他的脑血染红了灰色的洋灰地面。接着是同学们一阵哭泣的声音。”6由此,可以看出当时运动的残酷程度。这一时期开始出现的大量自杀现象,也曾引起官方的注意,但并未得到制止。因为五十年代是一个恐怖时期,所有基层官员在执行上面政策时,一个基本思路是宁左勿右,这样就使自杀现象开始蔓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对于自杀现象的大量出现,无论是上层官员还是基层官员都习以为常,从以下的材料中可以看出,虽然自杀现象已经大量发生,上层官员也在提醒基层注意这样的事,但从五十年代初即开始的大量自杀现象,并没有真正引起上层的特别关注,并严令制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在相当数量与自杀有关的报道中,看不到对自杀现象的特别关注,也看不到对死者的同情和关怀。以下是《内部参考》中相关的材料:
1952年11号79页,《西北区的单位在三反运动中宣传政策不够发生自杀事件》:西北区级机关为迅速展开三反运动,自本月七日起实行首长十日包干制以后,部分机关已发生简单急躁宣传政策不够的现象。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学生铁炳坦已畏罪自杀,西北企业公司经理王德彪等五人自杀未死。”
1952年16号118页,《上海铁路管理局三反运动开展后高级技术人员贪污嫌疑分子自杀者已有三起》:该局直属单位三反运动深入后,至十七日已连续发生四件自杀案件。自杀的除一个是铁路公安部队的战士外,其余三个都是高级技术人员中的大贪污嫌疑犯。如上海铁路管理局材料处计划科科长陆逸智(曾留学美国),于一月十六日即表现情绪不安,领导上发现这一情况后即由该局政委谭光启、副局长吴良珂亲自找他谈话,鼓励他坦白,并向他说明不一定要在群众中坦白,可以找个别负责同志坦白。陆逸智当时很受感动,但回宿舍后又服DDT自杀,经急救后未死。中央铁道部材料局驻沪办事处采购组副组长吴培松被该处采购员涂耀南当众检举后,次日即投黄浦江自杀,临死前留了一个条子说:“我为涂耀南而死”。上海铁路管理局卫生处药济师王英才服吗啡自杀未死。这些高级技术人员大贪污犯的自杀事件,该局领导上很感棘手。
1952年19号143页,《沈阳三反运动中发生工人自杀事件数起》:沈阳在三反运动中发现几起工人自杀事件,其中沈阳市电车厂就有两个二十多年工龄的工人,因为自己有贪污行为,基于阶级的自觉,认为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而自杀。市委书记凯丰认为这一问题严重,他提出,在工人中不要搞坦白运动和相互检举(检举工厂领导和奸商在外),对工人应着重进行阶级教育,否则就会紊乱了斗争的阵营,模糊了斗争目标。
1952年35号125页,《上海市在打虎运动中强打硬仗老虎自杀、翻案现象十分严重》:华东区级机关亦发现老虎自杀翻案现象,如合作总社至十六日为止,已捉到大老虎十七只,但其中有八个人坦白后又重新翻案,其中有一个人坦白七次,翻案七次,有二人企图自杀未死。华东财委办公室主任蔡辉(一只很大的老虎)撤职查办后,于十一日卧轨自杀,影响到该重大贪污案已无法破获。
1952年35号130页,《私营轮船业民生公司总经理卢作孚畏罪自杀》:我国最大私营轮船业民生公司总经理卢作孚突于二月八日自杀身死。自杀原因尚待了解,外间揣测可能是:
(一)解放前卢与蒋匪勾结很紧,可能有政治问题,怕“三反”、“五反”运动中追出。
(二)民生公司盗窃国家财产很严重,害怕坦白和被检举,据说民生公司内部已有职工检举卢贪污事情。
(三)民生公司内部有派系斗争,近有轮船两艘被特务击沈,卢的周围也有特务,卢死的原因甚为可疑。
卢是国内航业巨头,在四川影响尤大,但死后却少见议论,主要是因为工商界进行“五反”甚紧,人们不便顾此,有的人也不敢发言或表示态度。记者与工商界人士谈话时,他们均故作镇静,但言语之间仍透露了他们的心意。上层人物如李仲平(重庆市工商联副主任委员)认为卢死并不突然,甚至说:“死得其时”,意谓再活下去将来查出政治问题仍不得好死;中、小、工商业者则传说纷纷,揣测死因,表示惋惜。目前工商界消极情绪很浓,有的说“五反后我把产业卖了,不干了”。
民生公司内卢所培养提拨的高级职员曾号啕大哭,童少生也哭了,该公司附属的民生机器厂副厂长说:“卢作孚白手兴家(卢青年时候是一贫苦小职员,由于攀附得法,迅速变质为资本家, 以后从掠夺性的原始资本积累,成为大资本家),平生也没有干过什么坏事,落得这般下场,有些可惜”。但在该厂工人中则确认为卢有政治问题,情绪未受影响。
1952年40号185页,《三反简讯》:在三反运动中,南京市自杀的贪污分子已有二十六人(其中有十二人未死),还有八个贪污分子的家属自杀。贪污分子用“自杀”吓人的手段抗拒运动以及在斗争大会自打自伤的现象也有。
1952年55号95页,《西北铁路干线工程局问题严重相持二十多天还未打中老虎要害》:徐鹏飞(日本留学生、工程师)在打虎战斗开始不久投井自杀了。
1952年60号155页,《华东部分地区春荒严重有些地区已发生饿死、自杀现象》。
1952年82号133页,《重庆“五反”转入处理阶段以来自杀案件增多》:重庆市“五反”运动转入处理中小户,复查四、五类违法户以来,自杀案增多。截至九日止,自杀总数达一百二十多起,死者七十多人,未死者四十六人。其中除 一部分为情节严重的大盗窃犯外,有一部分系中小工商业者,本身违法不大,有的才几十万元,有的还是职员。一般多是问题严重或与政治问题有联系的畏罪自杀;个别的是由于检查人员逼供;造成中小户自杀者多是由于检查人员工作方式简单,政策交代不够,未安定其情绪;有的摸不清罪情大小;有的被坏分子恐吓,造成自杀。二、三区均发现有中小户为“大虎”逼死的严重事件,群众影响极不好,对死者多表同情,坏分子并乘机造谣,情节恶劣的奸商甚至藉此反攻。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集体自杀的现象出现。牙刷业有几个奸商被管制后,互相递条子商量自杀。大美绸布店股东之一的翟大庆四月八日晚与妻子、母亲一同自杀而死,原因尚未查明。对此问题有的单位已引起注意。
1952年287号444页,《上海二期失业登记中发生自杀事件四起》:有一个人是因为申请登记后害怕追查他们的历史,不登记又没有办法,最后只好自杀。
1952年231号67页,《甘肃武都专区在土地改革试办中干部宣传不够连续发生自杀事件》:甘肃省武都专区在试办土地改革中,先后发生自杀案件三十起,其中有中农十四人,地主九人。发生自杀事件的原因,一方面是有些恶霸和不法地主畏罪自杀。另方面是由于该专区在土地改革工作中宣传政策不普遍,不深入,一般干部的政策思想很不明确,观点模糊在工作中存在包办代替,强迫命令的现象。
1953年58号370页,《重庆因婚姻问题自杀者增多》:重庆市“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在上月下旬开始后,因婚姻问题自杀的案件骤然增多;仅据一、二、三、五等四个区不完全的统计,截至三月三日止,已发生自杀案三十六起,因领导机关先有布置。控制较严,全市自杀者只死了二人,其余获救未死。……上述自杀案大半是在二月下旬发生的,三月以来已减少了,如二、五两区已有五六天未发生此类事件,其原因是各区工作干部已经下去,根据中央补充指示进行了宣传纠正了急躁现象,同时各区负责同志都下去亲自指导,由专人掌握和照管可能自杀者,并分别情况进行了教育和处理,所以群众情绪已超稳定。
1953年66号573页,《西南各地大中学校连续发生学生自杀事件》:西南各地大中学校连续发生学生自杀事件。……学校中的青年团组织对所谓“反动”、“落后”的学生采取孤立和打击的态度。严重的如四川大学团委,仅一九五一年三月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始,到去年七月为止,被孤立的学生共达四百一十八人,占全校学生总数百分之十四以上。被“孤立”的学生,包括曾经参加过反动党团者,社会关系复杂者,个人历史复杂者,生活作风恶劣者,“有没落阶级情绪者”等等。“孤立”的办法是不让他们和同学们接近,常常被斗争和打击。……该校相继发生学生自杀事件。去年暑期,历史系四年级学生周彦能投河自杀(未死);去年十二月,历史系二年级学生张可成坠楼自杀(伤);同月,农学系三年级学生冯寿夫用剪刀割喉自杀(伤)。该校前后得神经病者三人,并有退团退学者。又如重庆高级工业学校团支部,于去年三月,将三十二个所谓有“反动思想”的学生进行集训,其中三人挨过打,两人挨过捆。“五一”游行、成渝路通车、以及“七一”、捷克文工团来渝都不准这些人参加。对这些学生的行动限制直到去年十月团市工委的检查组下去后才停止。
1953年132号183页,《山西省人民政府人事厅通报农村转业干部李文元自杀事件》:山西榆次区企业公司营造厂秘书李文元因工作不适应自杀。
1953年141号355页,《河南、湖北、湖南夏荒情况》;祁东、嘉乐、耒阳、临武等县已先后发现饥民因病饿自杀和自杀未遂的事件多起。
1953年168号316页,《贵州王家司选区审查选民资格时发生死人事件》:贵州都匀县纸坊乡王家司区在审查选民资格时发生偏向,致选民王继华自杀。主要原因是由于以往的历史问题,不给王继华选民资格。
1954年8号124页,《安徽省粮食统购中发生十五人自杀事件》:在粮食统购中,已发现十五人自杀。 其中一个原因是:在与投机粮商斗争中,没有注意策略。望江县洒口区区委书记江良,在公审投机粮商徐树华的群众会上,用“打鸡骂狗”的办法,点了私商胡效祝(开屠宰店、南货店、兼营粮食生意)的名字,胡回家后,很畏惧,与妻一同自杀。
1954年76号33页,《辽西第二批基层普选中发生自杀事件十四起》:绥中县某村工作组因对政策交待的不全面,不清楚,该村一个富农因没有得到选民证上吊自杀了。
1954年131号174页,《河南省在第一季度内因家庭和婚姻问题死了六百人》中说:自杀者五百三十六人。
1955年163期219页,《河南省今年有二十五万初中、高小毕业生不能升学学生的不满情绪日益表面化》中说:全省已发生自杀事件五起。
1955年25期43页,《旅大市在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中发生十起自杀事件》:旅大市在打击刑事犯罪中,由于调查方式不当和政策交代不明确,在不到一个月内,已发生十起自杀事件(其中六人自杀已死,四人自杀未遂)。……有不少报告员和宣传员对打击刑事犯罪的政策领会不深,在宣传中“信口开河”地乱讲,有的还歪曲了党的政策。金县十区山后村宣传员在群众大会上讲,“歪戴帽子、斜瞪眼、喝酒的、搞恋爱的都是流氓,都应检举。”已引起许多青年男女不安。金县六区河阿尔宾村农民侯忠良爱喝酒,有时酒醉骂大街,在一月六日晚召开打击刑事犯罪的宣传大会上,有人提到:“我们村里有喝酒骂人的,为什么不处理?”当时公安派出所的同志也未进行解释便散会。因而引起侯忠良不安,他回家后便上吊自杀。大连机车车辆制造工厂六十一岁的老工人邱馨齐,一月七日在工厂听报告,当听到“有偷窃行为的人自己说吧”的话后,表现惊慌,过了两天便投井自杀,并留有遣书一封,上写:“我拿了工厂一点钉子,东西虽少,很可耻。”
1955年37期213,《浙江省在粮食统购统销等工作中副死群众一百三十三人》:浙江省在粮食统购统销和发展互助合作组织等工作中,副死人命的情况严重。根据最近不完全的统计,全省自去秋粮食统购统销以来,群众被迫自杀已遂者达一百三十三人。嘉兴专区在土改扫尾、统销补课、发展互助合作组织以及这次统购统销等工作中,逼死了一百零九条人命。金华专区在粮食统购统销中,自杀74人。据省委办公厅在一月份的统计材料分析,自杀者除地主、富农外,贫农和中农要占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嘉兴专区三个乡受逼害的二百二十四人中有地主十三人,富农十八人,雇、贫中农一百九十三人。据金华专区的了解,自杀和受逼害者,还有青年团员、村干部、劳动模范、互助组长、人民代表、转业军人和军属。
1955年237期231页,《北京市自杀事件增加》:据北京市公安局统计:一九五四年发生的自杀事件有一千零八十六起,死亡三百八十六人;一九五五年十个月有一千二百四十六起,死亡五百一十七人。
根据今年十个月发生的自杀事件分析,有如下情况:
(一) 自杀者的身份和政治面貌:在工厂企业中有一百八十五人,在机关干部中有三百四十人,在家庭妇女中有三百二十六人,在学生中有七十五人,在军警中有十三人;临时散工、独立劳动者十九人;小商贩、资本家及老弱病残和无业者共一百七十九人;在农村的农民中有一百零九人。其中,党员四十七人,团员五十七人,群众一千一百四十二人。
(二) 自杀原因:
在肃反运动中自杀的四百八十四人,其中大部分是因为不了解政策或反革命分子畏罪自杀。如特务分子陈立刚,一九五零年接受特务机关派遣由越南回国,混入我厦门中山大学学习,一九五一年混进公安干部学校任政治助教,进行反革命活动,在肃反运动中,被揭发以后,畏罪自杀。又如混入党内并篡夺村的党支部书记的普及佛教会分子袁永安,一九五零年参加道首集会,并且以党支部书记的职务掩护道匪活动,吊打群众,也在这次运动中畏罪自杀身死。另外,也有由于个别地区在肃反运动宣传中方式简单、对坦白材料处理不及时而自杀的。如景西矿区潘涧子村大华矿工人郭换景,曾向大台派出所交代出在日伪时期当过兵,参加过一贯道,卖过枪的事实。派出所收到坦白材料后积压一人多月没有处理,郭换景产生了顾虑而自杀身死。
1956年2103期231页,《江苏复员军人自杀事件逐年增多》:从1950年到1956年共有三百九十五起。
1956年2105期287页,《吉林的十所中学这一学期有七名学生因失学失业自杀身死》。
从1952年到1957年四月前发生有关自杀现象的通报中,可以看出,因正常生活出现障碍,如升学、婚姻、失业、饥饿、工作中压力等常态社会中出现的自杀现像是比较少的,只有少数几例。这些自杀现象中,绝大多数都与政治相关,特别是“三反”和“五反”运动中,工商业者和知识分子自杀达到了四九年以后自杀现象的第一个高峰。1956年,没有发生大的政治运动,从以上官方报道中,只发现两起,而且均是常态情况下的自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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