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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不良人是曾经的恶迹者,如何蜕变为官府的得力助手?

  • 历史

在唐朝的行政体系中,有一群特殊的官员,他们曾因恶迹而臭名昭著,但后来却成为了官府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他们就是被称为“不良人”的官员,是官府一种“工作人员”的统称,是官府征用而来,用来侦缉、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小吏。在被官府征用之前,这些人还真的是不良人,也就是所谓“有恶迹者”,包括地痞流氓,以及坑蒙拐骗者等等,他们之前做过坏事,但罪行不大,属于“可以团结的对象”。

《唐五代语言词典》的词条里,就有一条叫“不良”,是这样解释的:“唐代官府征用有恶迹者充任侦缉逮捕的小吏,称为‘不良’,俗又称之为‘不良脊烂’,其统管者称‘不良帅’。”

《称谓录》引《说铃续》:“缉事番役,在唐称为不良人,有不良帅主之,即汉之大谁何。”

《朝野佥载》则讲了个不良人破案的故事,讲的是上面命令长安、万年两地命不良人“求贼”,“鼎沸三日不获”,结果还是不良主帅魏昶想了个办法,才完成任务。

《刘宾客嘉话录》里面讲的不良人的故事,就更有趣了,说的是唐德宗时宰相、宗室李勉为开封县尉时,抓了不少盗贼,有不良人想试试他为人是宽还是猛,便接受盗贼的贿赂,还故意让李勉知道。

李勉把那些人召集拢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有人受贿,我都知道,希望受贿者主动来交代问题,给你们三天时间,过了三天还不来,就抬着棺材来见我吧。呵呵,吓唬谁呀,咱又不是厦门大学毕业的(吓大的),受贿者不但故意逾期不交代问题,还欣然自掏腰包买来棺材,抬着来见李勉。李勉冷笑一声,命人取来石灰和棘刺,撒在棺材里,把受贿的不良人装进棺材,然后命人用钉子把棺材盖钉上,送到汴河边,请见观察使,观察使“叹赏久之”。

看来是那些家伙横行霸道惯了,之前欺负上司的事情,估计也没少干,被他们欺负过的上司,最终都被他们收拾得服服帖帖,于是便以为这一位也好打整,便想如法炮制,谁知这一回,碰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以至于自取其辱,没把小命玩儿完,就算烧了高香了。

至于官府为何要征用这些有恶迹者,有关史料未予说明,大概基于这些方面的考虑:

1、不良人有着广泛的社会联系和信息来源。

由于混在社会,人脉广,消息灵通,搞侦缉具有天然优势,也对社会的阴暗面有着深入的了解,可以帮助他们及时发现和打击犯罪行为。

2、不良人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技能。他们在社会底层混迹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生存技能和社会经验,这些技能和经验对于打击犯罪行为是极其有帮助的。他们熟悉犯罪分子的行为方式和手法,能够快速准确地识别出犯罪行为,并及时采取行动。

3、官府对不良人进行了严格的培训和管理。

官府对不良人进行了法律、道德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具备了专业的能力和素质。同时,官府也对不良人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官府的严格培训和管理也起到了关键作用。通过法律、道德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良人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保护百姓安全。而官府对他们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也确保了他们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成为官府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

唐朝不良人的转变不仅是他们个人成长和蜕变的过程,也是唐朝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重要体现。他们的存在和作用,不仅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也为唐朝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